『壹』 合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二套房的认定主要是基于借款人家庭的住房套数和贷款记录。根据政策,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以下是二套房认定的具体标准:
1. 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家庭成员为单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则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2. 异地人士购房贷款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拟购房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将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3.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4. 贷款人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5. 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 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 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7.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8. 各地要抓紧抓好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并在201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9. 加强对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10.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包括: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