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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5-06-04 11:19:03

1. 成都房贷利率政策开始实施!你的房贷会有变化吗

自2019年10月8日起,成都房贷利率政策实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存量贷款利率不变。房贷利率计算规则由“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转变为“房贷利率=LPR利率+加点”。

该政策只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目前,部分银行在成都实行房贷利率“加点”政策,首套房贷最高加103点,二套房贷最高加128点,导致成都房贷利率暂时微涨。

未来的房贷利率定价方式将采用LPR为基准加点形成,LPR由报价行计算形成,具体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例如,若最近一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银行给你的房贷利率是5.44%,那么加点数值为59基点,在LPR基础上浮12%。

实际房贷利率是否会下降或上升,央行已明确指出新发放贷款利率与当前最低水平相当,不会对居民家庭利息支出产生影响。专家表示,各地将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确定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加点下限。

对于首套房商贷利率有折扣的潜在购房者,利率将上升。利率原有上浮较大的地区,利率可能不变。未来,房贷利率将不再有打折的现象,不再出现低于基准利率的情况。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对于已有贷款的人,每个月还贷方式仍按原合同执行,无需更改。若在10月8日前签订了贷款合同,尽管之后才放款,也将按照改革前的基准利率定价方式确定利率。

成都购房者需注意以下几点:房贷利率由LPR加点形成;居民家庭申请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已贷款购房者的还款方式不变;10月8日前签订合同的贷款仍按原基准利率执行。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区别在于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规则等方面。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根据区域划分,公积金贷款则考虑购房者的住房套数和贷款历史。贷款规则包括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计算、贷款期限设定等。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和时间挂钩,最高额度为单职工40万元,两人及以上职工7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缴存时间系数根据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分为0.5、0.9和1三个等级。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贷款期限设定为整年,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时,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首付款比例根据贷款政策分为30%和40%,执行首套房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二套房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借款申请人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修建的自住住房,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贷款类型分为期房、现房和再交易房,期房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住房,现房为已完成现售备案并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的住房,再交易房为取得产权证书并具有完全处置权利的住房,可在当地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买卖过户及抵押登记。

2.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常见的上浮比例为10%,即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以下是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的详细解答:

请注意,具体的贷款利率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贷款前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3. 成都出台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贷 3月15日起施行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贷款房源的套数认定、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细则》规定,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细则》对二套房的认定“既认房,又认贷”。具体为满足以下三个情形的任何一条,即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
同时,《细则》还规定,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4.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的情况如下




  1. 最常见的上浮比例10%,也就是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2. 具体利率:在2019年的标准下,5年以下的贷款利率为2.75%上浮10%后为3.02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上浮10%后为3.575%



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利息支出更少,还款也更灵活,但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哦。

5. 2019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9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首套房利率2.75%,二套房利率3.25%

请注意,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并非固定不变,央行会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此外,只有在职职工且缴存公积金满1年以上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6. 成都二套房购房政策

法律主观:

成都 二套房 购房有哪些条件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键州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二套房购房条件 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限购 贷款 未结清的居民家庭: 其中成都市 高新区 西部园区、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 龙泉驿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 双流区 、 郫都区 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年限不超过25年; 天府新区 成都直管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成都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钱 1、首付比例只需25%面向首次购买住房人群。根据此前央行、银监会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 首套房 产款政策,但首付款比例为30%。这稿樱蔽就表示,即使已经结清一套房贷款,购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三成。 2、自从2019年1月1日起,大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需要以网络签订合同价和房价评估价的值来作为计算颂嫌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所以针对于2018年 买房 首付政策来说确实会发生一些变化,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购买房屋的业主来说,大家如果想 贷款买房 必须要能够了解相关政策改变细节。 3、目前建行以及中行还有工行交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此前央行已经发布相应通知,但是由于没有收到细则,所以之前没有执行这种政策,不过自从1月1日之后,建行现在已经开始率先执行这项政策,所以这对于买房者贷款来说,肯定各大银行都会慢慢推行这种政策,对大家贷款额度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二套房购房有哪些条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自住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7. 成都公积金贷款3月15日起实施新政

成都公积金贷款3月15日起实施新政
二套房认定 认房又认贷敲黑板,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要调整啦!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政最大变化在哪里?哪些调控要调整?1月30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邀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规进行了解读。包括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等七大变化具体都是啥?快来看一看。
变化1
异地贷款职工
不再需要成都户籍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及部委关于异地贷款的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对象也不再仅限于本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对象扩大为在本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及异地缴存的职工。修改后的《细则》明确了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取消了异地贷款职工需具有成都市户籍等规定,与本市缴存职工的贷款条件保持一致,实现与本市缴存职工“同城同待遇”。
变化2
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
不得超过两次
为进一步体现国家“房住不炒”的要求,修改后的《细则》增加了借款申请人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2次的规定。
变化3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关于二套房认定的细则变化是本次新政调整中对购房者可能影响最大的一项。修改后的《细则》对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对借款申请人名下的住房、未结清住房贷款,及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一并纳入住房套数计算,即“认房认贷”,严格界定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具体来看,新政后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为: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变化4
征信出问题可能被拒贷
借鉴行业中心及商业银行的经验,修改后的《细则》调整了逾期记录的应用,重点关注近两年内出现的逾期情况,采取拒贷或提高其最低首付款成数的措施,以控制贷款风险。
变化5
贷款年限计算有放宽
修改后的《细则》明确了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申请人在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前,贷款期限均按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计算。同时,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有利于职工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贷款期限,合理安排月供支出。
变化6
月还款额
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按照住建部相关政策规定及住建厅的工作要求,修改后的《细则》将收入还贷比调整为50%,即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是指个人征信系统显示的住房贷款月还款额和申请的当笔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之和。
变化7
贷款结清前要继续缴纳公积金
为保障贷款权利与缴存义务的一致性,修改后的《细则》明确了在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强化借款人的缴存意识。
行 业 看 法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影响面有限
本次公积金贷款细则变化将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成都贝壳研究院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不过在成都刚需购房占据市场主流的情况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影响面有限。
数据显示,2018年年末成都市场中超7成为刚需购房,多套置业需求占比不足3成,因此绝大多数购房者并未进入此次调整的影响范围内,影响的客群数量较少。而改善客群使用公积金贷款付款率不足3成,商贷仍是主要付款方式。因此此次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主要在于“稳预期”,一定程度上抚平刚需恐慌性购房情绪,有利于市场需求的有序释放和后市的平稳发展。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赵雅儒
新 政 问 答
征信逾期记录如何防范?
《细则》第十三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偿的;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超过6期或累计逾期超过12期的;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
另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细则》第二十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近两年内存在下列逾期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30%:贷款连续逾期超过3期但未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但未超过12期的;信用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12期的。
《细则》第二十一条: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以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查询结果为依据,同时结合具体逾期时间、逾期金额等因素综合评估,不依据商业银行开具的非恶意逾期证明等。
如因信用卡年费、挂失手续费等产生的逾期记录,应提供商业银行开具的说明或流水明细,经认定后可不纳入逾期期数计算。
解读:为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提升缴存职工诚信意识,防范贷款潜在风险,借鉴行业中心及商业银行的经验,重点关注近两年内出现的逾期情况,采取拒贷或提高其首付款成数的措施,以控制贷款风险。
所购再交易房不予贷款
如何细化?
《细则》第十四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所购再交易房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买受人与售房人之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的;楼龄超过20年,砖木结构,无独立厨卫,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已改变产权用途,或存在其他不宜处置情形的。
解读:为防范职工通过直系亲属间交易买卖套取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借鉴了行业中心做法,对所购再交易房的买受人与售房人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的情形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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