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房未交房前但已经办理贷款可以过户吗
房子在未办出产权证明时是不可以买卖的,即使你们现在签了买卖合同,也是无法在房管部门办登记过户的,只能做二手房交易。
新房刚买时,房主需要向国家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交了这三笔钱后,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此房产进行备案,然后下发房产证。
房产证没有下来,要看原房主有没有向国家交上述三笔钱,如果没有交,还可以让开发商把购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后你交这三笔钱,吓得房产证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银行贷款给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产证,只要开发商有整个小区的大房产证就行。
当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经开始交月供了,不管房产证什么时候能下来,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国土资源管理据备案了,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购房合同来过户,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去以二手房的名义过户了。而且银行说转按揭服务,但是实际上根本不给你办,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贷款还清,房子没有任何债务后再过户。如果你也想贷款,只能等到房产证办下来以后再办理贷款手续了。
期房,最不靠谱的就是期房。面积缩水、承诺的东西达不到、物业管理不称心等等。
还有一个麻烦——现在房价上涨比较快,谁也说不清楚等房产证办下来时,房子的价格是多少,如果到时候房主涨价,不按现在的约定价格卖给你怎么办?你现在确定买房的承诺是你向房主交定金,而且一般这种房主都会要求你来还贷款,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你们谈崩了,那定金和你已经还的月供怎么办?
签协议是个办法,但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找中介公司,谁知道房产证下来时这个中介公司、这家店、这个为你办事的业务员还在不在?
如果你还有别的选择,我劝你不要再考虑这套房子了。如果真想买,那你最好到国土资源局认可的、政府开的公证处做个房屋买卖公证,在公证书里要有确定交易已经达成,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此房的所有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你的身上,房产证下来以后,原房主全权委托你办理所有过户手续(也就是不用原房主出面,你一个人拿着相关材料就能过户)等条款。这样你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房主那边也能拿到钱,以后过户的事他也不用操心,对你们双方都好。
2. 贷款买的房子还没有交房房产证未下来可以过户么
房子按揭,房产证还没下来是不能进行房子的买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这是一份无效合同。
买二手房必须过户,过户必须到房产局办理手续。但到房产局去办理二手房过户时必须带齐二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证》。当你购的二手房拥有了这两证后,此房的100%所有权才属于你的。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中的任何一个证,房产局都不办理过户手续,因这个房子的主人有具有所有权,绝对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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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问贷款购买的期房,在未交房前把银行款还完可直接更名吗
如果你按揭通过了,且已经放贷的话,那么是没办法改的,只有赠与或者买卖转让、 如果你按揭还没开始办理。那么你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不过也得要经过开发商这关,他们不一定会同意。
你想想如果都这样的话,那不都去抢号买房子了吗?先买下,过一年再更名,那不是等于鼓励他们炒房了。这样的话那房价还真要涨上天了
4. 期房在没有交房的情况下并且已经办理了贷款可以出售吗
不可以出售。
期房在没有办理完手续不可以过户,否则属于违约。
没办理手续出售是不能办理过户的,违反了房屋买卖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 新买的房子,办了按揭但是还没交房,可以退或者卖掉吗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