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贷款显示贷款审批已经通过,贷款正在发放中,,这后面还有什么程序是不是说明肯定可以放款了
后续流程是等待银行放款。一般3个月,二手房1个月左右,注意:银行每年12月份基本就不下款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抵押登记权证后,进入贷款资金按计划发放环节。受公积金贷款量大幅增加影响,目前贷款抵押权证从制证时间算起到发放的周期,在一般情况下,大约在三个月左右,其中二手房贷款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放款后工作人员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划付凭证(借款合同),(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
② 公积金贷款进度阶段一般都分为什么
分为初审、审核、审批的三级贷款审批制度。
《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 管理中心应加强公积金贷款审核审批管理,建立初审、审核、审批的三级贷款审批制度。通过审贷会方式进行审批要加快审批进度。
第十八条 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借款合同的管理,规范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对借款合同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日常性审查。
(2)公积金贷款科工作动态扩展阅读:
《福建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负责贷后检查、风险监测、贷款回收、担保债权管理、借款合同变更、逾期贷款催收、不良贷款处置、贷款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申请变更借款合同的,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经管理中心批准后依法签订变更协议。还款期内,借款人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③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二、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三、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四、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④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1.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政务工作,研究工作动态,督办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中心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整理汇总与发布、机要通信,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大事的记录、整理,编写中心大事记;
3.负责建立、完善、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4.负责中心的经费财务会计核算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固定资产和办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维护等工作;
5.负责中心人员的工资核定、审批、发放和社会保障等费用的交纳等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
6.负责中心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工作;
7.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政工、党群等管理工作;
8.负责综合性会务组织安排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及批办处理意见;
9.负责劳动、卫生、生活福利、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10.负责机动车辆的管理、调度、维护与保养工作;
11.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负责对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
2.负责住房公积金收入、支出、使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3.负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核算及收益的分配;
4.负责承办国家债券的购买、兑付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款帐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帐户的设立和管理,对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结算业务进行协调和监督;
6.负责与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核对帐目;
7.研究分析经济运行、财税金融政策变化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改善资金运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8.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档案建立及移交;
9.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的财务管理,探讨改革全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体系的途径和模式;
10.负责中心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11.负责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提报市级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归集计划;
2.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
3.负责对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5.负责对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问题的来信来访的受理工作;
6.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行政执法业务流程;
7.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提取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
8.负责对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封存等工作;
9.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等业务的审批、办理及明细帐核算;
10.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原始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以及归档;
11.负责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的审批、调整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调整意见;
13.负责对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征管工作的业务指导;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拟定、调整和解释;
2.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程序的制定和规范;
3.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宣传;
4.负责根据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度和贷款的需求程度,提报住房公积金贷款计划,并组织实施批准的贷款计划;
5.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考察、审核、发放及回收;
6.负责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范办法,协调、监督受托银行履行“委托协议”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7.负责记录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帐。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月报表及年报表,按时与委托银行、计财科对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面情况;
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表格的制定、修改和调整;
10.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北京公积金贷款额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即不能单纯的依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
误区五: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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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公积金贷款一般多久,怎么看审批进度呢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办法包括:拨打公积金热线查询,公积金官网查询,贷款行网银查询。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办法:
1、拨打公积金热线查询:
借款人可拨打公积金全国统一热线12329,按照提示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即可进行语音自助查询。
2、公积金官网查询:
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贷款额度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