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婚姻法後有貸款房子婚後可以加妻子名字嗎
有貸款購買的房子,婚後只要男方願意,可以加妻子的名字。
直接持身份證和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手續,到房產部門去申請變更即可。
需要公證的,先進行公證。
② 婚前有貸款的房子婚後可以加名字嗎
一般情況下銀行和房管局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變更所有人的。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③ 新婚姻法對於婚前一方貸款買房 ,婚後要加另一方名字的解釋
《婚姻法解釋(三)》有關於婚前一方貸款買房的解釋。
1、如果在房產證沒下來之前,和女朋友領證結婚了,房子不算共同財產嗎?具體怎麼分配的?
2、領證登記後,辦理房產證時可以添加女方名字。
3、不會平分。如果婚後女方參與還貸,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規避離婚風險可以提前做房產公證。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
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
婚前一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其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合同相對人,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
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新婚姻法婚前貸款房子婚後可以加名字嗎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④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新婚姻法,這種方法行不通了,因為新婚姻法規定,由父母出資買的婚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為子女個人財產。對於將要結婚的新人來說,現在合理的方法就是,雙方共同出資,寫雙方名字,然後共同還貸。房屋產權屬於兩人,誰也不佔誰便宜。
但是新人情況千差萬別,並不能一概而論,買婚房哪種情況寫誰的名字不吃虧?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2015新婚姻法幾點重要前提需要掌握: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以上是婚房寫名字的的幾大基本前提。掌握了基本前提,我們來看看不同的加名情況其涉及的權益分配是怎樣的——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五種署名情況對應房產分配情況:
第一、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但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
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但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的自然增值也屬登記方所有,但若該房產婚後用於出租,則租金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已經購買了婚房想重新加名字,有哪些流程哪些手續: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台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 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
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⑤ 新婚姻法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嗎
明確婚父母資購買產且產權登記自名應認定夫妻財產《婚姻解釋(三)》公徵求意見反饋情況看作資男父母或父母均表示擔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實際父母資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般與簽署書面協議離婚概房屋認定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父母購房初衷意願實際侵害資購房父母利益所房屋產權登記資購房父母名視父母明確自贈與比較合情合理數反饋意見表示贊同認處理兼顧情與社理助於糾紛解決由雙父母資購買產產權登記名按照雙父母資份額按份共更符合實際情況《婚姻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實際發產權登記主體與明確表示贈與聯系起使父母資購房真實意圖判斷依據更客觀便於司認定及統裁量尺度利於均衡保護婚姻雙及其父母權益 首明確離婚案件婚前貸款購買產應歸產權登記所離婚案件按揭房屋割焦點問題僅僅機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間作劃按揭房屋屬於婚前財產或婚夫妻共同財產標准則能現顯失公平情況根據《婚姻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婚前已經通銀行貸款式向房產公司支付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婚前取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全部債權婚獲房產物權財產權利自轉化故離婚割財產按揭房屋認定財產相比較公平按揭房屋婚增值應考慮配偶參與貸實際情況其作公平合理補償按揭房屋認定所基礎未債務應由其繼續承擔處理僅易於操作符合合同相性原理婚前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審查其資信及款能力基礎才同意貸款其屬於律意義合同相故離婚應由其繼續承擔款義務於婚參與貸說婚共同貸支付款項及其相應財產增值部離婚根據婚姻第三十九條第款規定照顧權益原則由產權登記另進行補償 明確規定事協議離婚未則事先達附協議離婚條件財產割協議效雙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離婚協議並撫養財產割等問題作約定該協議雙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或院進行協議離婚前提條件實踐主張離婚事簽署協議能財產割、撫養、債務承擔等面作定讓步目希望順利離婚由於種種原雙並未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者院離婚反悔願意按照原協議履行要求院依進行裁判種情況事雙事先達離婚協議效力問題往往離婚案件爭議焦點離婚問題事關重應允許事反復考慮、協商雙終達致意見並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或者院自願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所附條件才視已經立雙協議離婚未事反悔權利事先達離婚協議沒效夫妻雙均產律約束力能作民院處理離婚案件依據 經綜合考慮徵求意見情況及司實踐操作性《婚姻解釋(三)》夫妻間贈與房產、民事行能力能否作原告提起離婚訴訟、育權糾紛、夫妻擅自賣共房屋何處理、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權利等問題作相關規定《婚姻解釋(三)》徵求意見期間社各界士廣泛參與積極建言獻策充表達婚姻家庭審判工作關注、理解支持我代表高民院向社各界士表示衷謝 《婚姻解釋(三)》台民院准確適用相關律規定依維護民群眾合權益項重要舉措民院緊密結合婚姻家庭糾紛審判工作實踐及關注事關民律適用問題斷提高司能力司水平依促進家庭關系睦幸福、社關系諧穩定做新貢獻 修《華民共婚姻》總則重申婚姻自由夫妻男平等保護婦、童合權益實行計劃育等原則;同增設夫妻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及應維護平等、睦、文明婚姻家庭關系等體現立宗旨規定;保障原則實施禁止性條款增加禁止配偶者與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等規定立增強維護夫妻制保護家庭員身權利力度同通其律措施懲治類違行提供基本依據 則增設婚姻效撤消定夫妻財產制雙共同所財產所財產范圍夫妻間財產約定及其效力離婚定理由具體化離婚錯賠償制度等[1
⑥ 根據新婚姻法,男方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後,女方一次性幫忙還貸款部分,可以加名字嗎離婚的話怎樣分配
男方婚前購買的不動產,結婚後是否加女方名字,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離婚時,該房產應由男女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規定: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⑦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下房產證,可以加名字么
1.可以加名,但須到貸款銀行報備申請,帶結婚證,
2.按新《婚姻法》規定:誰首付房子歸誰,這決定了房產不是共有財產,但可以加名,視為你老公行使處置權,自願分房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