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第二套房辦理按揭未取得房產證,第一套房算唯一住房嗎
第一套房不算唯一住房!
因第二套房辦理了按揭、雖然未取得房產證、但此時房管部門已經有抵押登記檔案、一查便知,因而第一套房不算唯一住房!
⑵ 第一套房還在還貸款,但是有房產證,可以再買第二套房嗎
只要第一套房的貸款沒有違約,按時還款,買第二套房是可以的,目前國家好像還沒規定不允許購買第二套房產
⑶ 第二套房用公積金貸款為什麼要第一套房的房產證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收入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⑷ 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辦房產證有區別嗎
辦理房產證是沒有區別,區別在貸款以及首付比例上。
⑸ 二套房商貸面簽還需要第一套房房產證和貸款
二套房商貸面簽時,需要借款人提供第一套房貸款結清證明及房產證。這樣做主要是為了確認借款人名下的房套數及是否還有未結清貸款。
以下是去銀行面簽時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項:
1、收入證明:
加蓋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門章。不能有塗改。收入證明必須保證是月供的兩倍以上,否則影響貸款額度。如果收入不夠,可以增加借款人。如果有其他貸款尚未還清,收入證明需達到所有未結清貸款每月還款總額的兩倍以上方能獲批。
2、如果是已婚:
夫妻雙方都要到場,雙方戶口本、結婚證、雙方學歷證、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需要)、銀行卡等。
3、如果是未婚:
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需要)、銀行卡。
4、如果是二套房:
需要提供第一次購房時的產權證、借款合同(結清證明)。
5、網簽合同:
目前所有銀行已經把網簽合同作為必要件審核,所以必須提供網簽合同。銀行依據房屋評估值與網簽合同價孰低的原則進行貸款額度審批。
6、需要提醒的是:
要與銀行確認好提前還款違約金。
⑹ 關於二套房的界定以及房產證兩人涉及貸款的問題
希望能幫到你
1。是這樣的:看你之前的提問可能是在北京,北京現在的政策是,認房認貸,你之前有過網簽記錄和你有過貸款都視為二套,你現在這種情況肯定算二套
2。你和A共同購房,看這個人是和你什麼關系,是新夫妻的話肯定算二套,就算公證也不行,可行的辦法是這樣,以A的名議買房,房本上只寫A的名子,買完之後過戶到你名下(你要出費用),你要再和A結婚的話就行了,之後補個共有權人就行,如果A不是男女朋友的話,就不行,只要是涉及到你以夫妻名議的話肯定算二套
外地的和這差不多,有時候可能會有些松動
⑺ 我買第二套房,用第一套房的房產證抵押,可以代款嗎
還完貸款拿到產權證就表示第一套房產的產權已經完全屬於當事人,屬於當事人的合法財產,當事人有合法的處置權。當事人可以以此作為抵押貸款,也可以用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產。
《民法通則》:
第七十一條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七十二條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7)第二套房是看房產證還是貸款擴展閱讀:
企業廠區房屋抵押登記:對企業廠區因歷史原因造成《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實測建築物附圖外圍邊界不一致的:
在經企業和抵押權人(銀行)共同書面說明,抵押權人已對抵押物現狀進行現場勘查,抵押人同意實現抵押權時廠區所有土地和所有建築物一並處置,抵押雙方共同承諾在實現抵押權時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⑻ 購買第二套房的房貸已經已經發放了,已經還了幾個月的房貸了,可是為什麼銀行還要求要第一套房的房產證呢
這是因為你買了兩套房子,
兩套房子都申請了房貸。
銀行要驗證你的還款能力,
所以要求看第1套房子的房產證,
既然銀行要求你就提供手續,
這樣銀行才能繼續讓你歸還房貸。
⑼ 第一套房還完貸款,拿到房產證後,可以第一套房作抵押,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嗎
可以的。
還完貸款拿到產權證就表示第一套房產的產權已經完全屬於當事人,屬於當事人的合法財產,當事人有合法的處置權。當事人可以以此作為抵押貸款,也可以用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產。
《民法通則》
第七十一條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七十二條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擔保法》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⑽ 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辦房產證有區別嗎
各地區政策不一樣。一下以石家莊的契稅政策為例:
1、第一套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契稅1%
2、第一套房,面積在90平米至140平米之間,契稅1.5%
3、第一套房,面積在140平米以上,契稅4%
4、第二套房,面積在140平米以下,契稅3%
5、第二套房,面積在140平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