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沒有我的名字,卻讓我來還貸款合適么
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其實是可以還貸款的,但是要把證據給保存下來。有些男人是算計的很精,等到你們離婚的時候,他卻說這個房子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你就只能凈身出戶。
如果你不願意還貸款,那你老公來還貸款,勢必其它的消費都你來出。到時候離婚的時候,你的老公會說,房子是我的,貸款也是我的,孩子也是我在養。所以,你就凈身出戶吧。這樣的話更加得不償失。
B. 男方婚前買房,房產證上無女方姓名,離婚後是否需要女方還貸款
你好,依據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也即不需要女方償還貸款。
C.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買房子,不寫女方名字,女方有義務還貸款嗎在怎麼情況下女方可以減少損失
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後還的房貸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將來就算是離婚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D. 婚後房產證上有女方名字,女方要還貸款嗎
可以寫的。 結婚後買的房子,即使寫的是老婆的名字,也屬於共同財產。 由於房子是在婚後購置的,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E. 請問,婚前買的房子,婚後雙方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
婚前購買的房子,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房子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可以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F. 不加女方名,女方要不要出錢付首付和房貸
你問的很奇怪,女方如果沒和你結婚,不寫女方名,女方憑啥出錢給你買房。
G. 新婚姻法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 還要一起還貸款 好么
要一起還貸款離婚時卻沒房產份額,這樣的立法規定顯然違背人情,不過沒辦法,小民沒法更改!只能在還款時保留好證據、以便萬一離婚時維護最基本的權益!
H. 男友的房子不寫我的名字卻要我一起還房貸,男友怎麼想的
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辦,有很多男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先買好了房產,這就算是婚前財產,大多數的婚前財產一般都是不寫女方名字的,這個應該理解,畢竟有很多騙婚的人,結了婚再離婚自己就有了一半房產,為了避免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發生,男人不願意在屬於婚前財產的房子上寫女方的姓名,但是關於還房貸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說。
綜上所述,男朋友之所以不在房產證上寫對方的名字是因為這屬於婚前財產,是他要保護的對象。
I. 如果你的另一半房子不寫你名字卻要求你一起還貸款怎麼辦
不幹。這是不可以妥協的,憑什麼這房子沒我的份,還要我來還貸款?就算這房子我有份住,但是因為我也是這家的一分子。萬一,以後有些什麼事,撕破臉了,房子就是你自己,我又有什麼呢?我覺得這不是杞人憂天,現在離婚率那麼高,誰能保證以後的事情呢?我必須得為自己做好打算。
我覺得吧,如果女方什麼都不出,就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就有點過分了。畢竟,你什麼都不付出,就要要求那麼多,沒有誰是傻子?你家又不是賣女兒,對吧?
但是呢,男方要求女方婚後一起還貸款,房產證上也不寫女方的名字,這也很過分。錢,我們一起付,為什麼沒我的名字?要麼,你加名字,要麼你自己還貸款,我不是來給你們家當保姆的。
我覺得吧,做人是要講良心的,凡事不能做的太過分。人是有私心的,但是別太偏了,好嗎?不是每個人都是傻子的。既然,都要成為一家人了,那麼就以誠相待吧。我不坑你,你也別把我當傻子。鬧得太難看了,總歸不好。
所以,如果我的另一半房子不寫我的名字,卻要求我一起還貸款,我是不會干這樣的事情的。甚至我覺得,如果我另一半這樣的要求都能提出來,我會認真考慮,他是不是真的那麼愛我。
可以這樣說吧,如果我和我的另一半准備結婚了,他提出這樣的要求,我很大可能婚都不結了。要是婚後才提,我懶得搭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