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買的房子有貸款 婚後加女方名字嗎
加或者不加,意義都不大,婚前的房產,婚後另一方如果拿不出自己也出資購房的證據,那麼就和另一方無關。
2. 婚前買的房子,貸款中婚後加名字能加嗎
第一個問題:可以加對方的名字的。第二個問題:算共同財產。既然是共同財產,離婚時是應該分到財產的。當然,如果做了婚前財產公證,那就可能分不到。加上名字,當然是算共同財產!
3.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貸款未還清可以加上女方姓名嗎
貸款未還清不能加名字。
1、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
2、《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3、因為抵押中的房產加名或減名為影響抵押權人押品風險,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具體流程:
1)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
2)辦理提前還款,領取結清證明、它項權證等資料。
3)拿銀行出具的資料和房產證、產權人身份證在房管局辦理與貸款銀行的解押手續 。
4)現產權人及共有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房管局辦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過戶手續。
(3)婚前房子還在貸款婚後加名字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中房產約定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4、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 婚前買房,有貸款,婚後能加老婆名字么
如果房產仍在還款中,添加配偶名字的流程則要復雜許多。首先,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具體咨詢一下當地房管局和貸款銀行,一般銀行要求更多一些。
5. 我老公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我想加我的名字,房子有貸款,可以加嗎
1、房貸已經還清。如果房貸還清,婚後夫妻之間加名字的流程非常簡便。夫妻雙方只需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房產證,到當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房產證加名即可,如審核通過,一般在20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
2、房貸還未還清。如果房產仍在還款中,添加配偶名字的流程則要復雜許多。首先,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6. 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前還清貸款,已拿到房產證,婚後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婚前還清貸款,那麼房子屬於你的婚前財產,而不是婚後的共同財產!即便結婚後你加入妻子的名字,離婚時妻子也無權分得一半房產。(詳見婚姻法)
7. 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另一方名字,是否需要還清貸款才可辦理加名字還是可以直接辦理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在未還清房貸的情況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需要取得銀行的同意,如果銀行不同意,則不能加名。因為按揭買房的情況下,房屋是作為擔保物抵押給了銀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綜上所述,婚後在未還清房貸的情況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銀行(抵押權人)具有決定權。
(7)婚前房子還在貸款婚後加名字擴展閱讀: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