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後可以立即貸款買房嗎
申請個人貸款的條件:第一,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第二,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第三,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第四,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第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一般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借款申請。綜上,離婚不會影響貸款的。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按揭購房,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貳』 離婚後貸款買房怎麼判
看房產證是不是一位。
如果是兩位登記在房產證,屬於共有,不需要扯皮。一人一半。
如果婚前簽署合約購房,又登記在一人名下,住房產權屬於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離異,住房歸登記人個人所有,需要支付給另一方自領取結婚證起,一半的還貸數額,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叄』 離婚後買房 能算「首套房貸」嗎
對於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果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系統當中,包括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系統當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貸款購買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第二種情形 借款人已經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請貸款來買住房,也認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第三種情形 銀行通過查詢徵信記錄、居訪等訪問形式的調查,確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經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貸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來執行。
兩個條件只要滿足其中之一再購房就不可以算是首套
還有一個制約條件是: 以家庭為單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沒有房產或房貸記錄
如果有過那也不能算首套,
首先,婚前的那套是全款購買的,沒有留下房貸記錄,而且判給了男方.已經跟自己無關.
其次,婚後買了兩套,不知道是什麼付款方式,
如果是全款的話,說明女方名下現在一套房產也沒有,再買就是首套
如果是貸款的話,那麼女方名下已經有過房貸記錄,徵信系統可以查到
再買的話就屬於二套購房
『肆』 離婚後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離婚後即可申請貸款,但這個沒有正式文件下發所以需要跟銀行確認: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貸款買房需要滿足條件,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部分銀行為避免假離婚一般要求離婚半年以上,信用良好;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年齡為18-65周歲的中國居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伍』 離婚時房子還有貸款怎麼處理
如果無法一次性償還銀行貸款,解除抵押後,辦理過戶手續的。先簽訂協議,等償還完貸款後,再辦理過戶手續。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訴分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