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㈡ 房子貸款下來了,銀行說可以拿貸款合同了,但是又說要至少2個月才能拿購房合同,這是為什麼
你的公積金貸款已放款,而且你也還了一個月的款,說明公積金貸款的整個程序已完成,不必要擔心。
你現在辭職、公積金暫時停交,對貸款、還款一點影響都沒有,你還可以提取你公積金帳戶內的錢用於償還貸款,直至帳戶內剩餘10元為止(因為這個錢是你的,你可以支配)。過一段時間你重新工作了,新單位會繼續給你交納公積金,有了一定的積累之後,你還可以提取公積金來還貨款,直至貸款還清(如何提取我就不多講了,各地規定不同,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銀行)。
至於貸款合同說要過2個月才能給你,你更不用擔心了,如果沒有合同、或者合同有問題的話,銀行怎麼會放款?放心。
一般銀行還要拿貸款合同去做「他項權證」(抵押證)、做擔保之類的手續,到時候會通知你去拿的。
㈢ 買房貸款沒有下來可以簽購房合同嗎
具體的要看你們合同中是如何約定的,交款日期又是多久,盡量和房地產商協商看看如何解決,咨詢銀行申請進度,是否能夠順利批款。
以下資料可以作個參考:
在貸款買房這一模式中存在著兩層法律關系,一是買賣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二是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買賣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對銀行沒有約束力,而買方與銀行之間的借貸合同對賣方沒有約束力。因此,如果是由於貸款沒有辦下來導致買方不能按時足額支付購房款的,買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不能用其與銀行之間的合同來抗辯其與賣方之間的合同,如果確實是由於銀行的過錯導致未按時放款的,那麼買方可以另外向銀行追究違約責任,但這並不影響買方需要向賣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㈣ 買房子簽完合同,貸款下來了,售樓部給我的合同是復印件!這對以後有什麼影響嗎還是說必須要原件!求解答!
影響很大,一旦開發商存在購房合同上的違約行為時,你沒辦法告,因為法院是不認復印件的。正常來說,購房者手裡有一本合同原件的,貸款時,提供的也是合同原件,但是雙方多簽了一本交銀行的,而不是拿你的那本交上去的。
多少本在哪裡都沒代表什麼,在你手裡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