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證丟失,賣房怎麼辦百度
您好,一旦發生了房產證丟失,會影響房產交易的進行,一定要盡快補辦。那麼如果房產證遺失了怎麼補辦呢?房產證遺失需要進行補辦並登記,具體房產證遺失補證登記的程序如下:
房產證丟失怎麼補辦?
房產證遺失補證申請登記程序如下:
檔案館查詢---出具證明---遺失啟示登報---配圖---提交資料--交費領證。
房產證遺失補證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房產證的具體補辦流程是什麼呢?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備註:
1、第8、9項為單位申請遺失補證時提交,單位所提交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文本,在二樓商務中心領取)。
3、遺失啟示自登報之日起需滿30日,方可申請補證。
補辦房產證需要花費以下金額:
登記費:10元/證;
配圖費:20元/證
② 房產證丟失期間是否可以賣掉該套房子
本人不去掛失的話就要在你當地出具一個全權委託書,必須要公證的,全權委託你房產當地的朋友幫你你們補辦房產證,應該要在報紙上出具掛失證明後才能讓你當地朋友拿著你出具的全權委託公證書辦理新房產證,但如果讓你朋友幫你賣房就要把新的房產證寄給你再出具一個全權委託賣房的公證書給你當地朋友,委託他幫你們賣,但一定要注意資金安全。
③ 房產證丟了 會不會被人利用做抵押或賣了房子
首先不用太緊張,賣房子或抵押只靠一個房產證還是辦不到的,但是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你應該先去辦一個辦理房產證遺失登記,然後補辦新證,過程有點麻煩。
根據《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補證手續具體流程為:權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先前往房產檔案部門查閱檔案,檔案部門經查實後出具遺失登報證明,權利人持此證明到報社刊登遺失公告。公告滿180日後,權利人持公告的報紙(必須是完整的整頁報紙)、檔案部門出具的遺失登報證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前往登記部門申請遺失換證登記。權利人22個工作日後就可領取新產權證,新產權證上會註明「補發」字樣。
需要提醒的是,由於現在許多人的房產都設有抵押,這種房屋的遺失補證手續,除上述提及的程序外,權利人還必須在登記部門領取銀行聯系單前往貸款的銀行,經貸款銀行同意後方可辦理遺失補證手續,重新換領新證。
④ 房產證丟了,房子有銀行貸款沒還清,請問可以補辦房產證嗎 借貸有
一、首先,產權人先要到當地的產權管理部門的檔案處提出申請,檔案處核對產權人申請新證的房產的存檔,開具房產證遺失的證明。
其次,申請人要攜帶相關材料去省級以上報刊媒體公告聲明。公告滿六個月後,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新證。
再次,申請人辦理新證所要提交的材料:
1、補辦的書面申請(無固定格式,但要寫清楚);
2、原售房單位(如開發商)出具的曾領證證明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4、申請人已公告聲明的報樣;
5、登記機關會提供登記表和房產的平面測繪圖,由產權人核對;
6、如委託他人辦理,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最後,產權機關認為符合頒發新證的條件,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根據通知單上的時間領取新證。
二、補辦房產證的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兩個時間段,第一是報紙的公告時段,在公告期間內是不能補辦的,大部分地區的公告時間是6個月;第二是房管部門重新辦證的時間,這在各地具體又是不同的。
三、補辦房產證的費用主要包括:
1、到房管部門查詢房屋檔案一般是免費的;
2、到報社登報作廢房產證統一收取一定的費費用,辦理土地證登報作廢統一收取一定的費用;
3、辦理新的房產證需繳納一定的工本費,辦理新的土地證需繳納一定的工本費。
⑤ 正在按揭,房產證還沒有下來的房子,想賣出去怎麼辦
在抵押肯定沒有戲了,一定的等到房證下來,你可以要一半的錢等證下來在去過戶,沒有房本沒有辦法貸款,指買方.具體的事宜如果是北京的可以給我打電話,如果是外地的就只能是按我的意思做了
⑥ 貸款未還完,有房產證的房子能賣嗎
一、轉按揭
轉按揭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房子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向銀行重新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是按揭中的房屋最為簡單直接的一種交易方式。
具體流程是:
1、先由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後由買方、賣方、律師方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之後買方向賣方支付30%或者約定的首付款。
2、賣方向原貸款銀行(稱為A)提出提前還款的申請,並獲得A銀行出具的確認函,賣方收到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意見後,賣方向買方交付房屋,由買方拿著《房屋買賣合同》向B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B銀行審批的房屋的屬性和貸款人的還貸能力等相關信息之後,開始放款。銀行的貸款是直接劃入賣方的賬戶中的,賣方拿這筆錢還了A銀行的貸款之後,將房產解押,交付買方使用,並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將房產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3、賣方結束對房屋的所有權,買方開始擁有房屋的使用權,並開始還貸。還貸結束後,將房產解押,擁有所有權。
注意:轉按揭這種方式在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規定,有的銀行可以辦理,有的銀行是不接受這種方式的,轉按揭一般通過中介公司辦理。所以想要以這種方式解決房屋交易問題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詢。
二、用買房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注意,這個方式的前提是,賣方剩餘貸款不多,或者說是買方有足夠的資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說貸款100萬,現在還剩40萬沒還清,如果買方可以支付40萬的首付款的話,那麼買賣雙方就可以解決這次交易問題,輕松的將房產從銀行中解押出來進行二次交易。
具體流程是:
1、賣方向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款,買方支付賣方剩餘還款金額作為首付款,並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有擔保公司在場作證。
2、賣方前往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並事先在還款賬戶中存入足額錢款,到貸款銀行辦理結清手續。
3、銀行貸後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將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賣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解押,賣方擁有房子的所有權。
4、買賣雙方繼續辦理房屋買賣的剩餘程序。
三、利用其他抵押物抵押給銀行進行貸款來還清剩餘房貸
如果買方不願意先支付首付款幫助賣家解押房產的話,買方還可以利用自己其他的抵押物,如其他的房子、車子來抵押給銀行,獲得一定的貸款來還房貸,有點拆東牆補西牆的味道,但不失為一種方式。等到還清房貸,解押出房產,與買方完成交易,拿到買方支付的款項之後,再將抵押物解押,最終完成整個交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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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房產證丟失會不會被人用來抵押或賣了房子
房產證丟失不會被人用來抵押或賣了房子。如果本人不到場簽字任何銀行都不會進行抵押或者交易。
抵押房產的條件: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房產證掛失分兩種情況:
1、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的購買者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根據我國《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如果購房者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不便。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預售的商品房由購買人在結算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及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
2、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應當針對房屋買賣合同,我國採取登記制度,即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合同生效,但產權獲得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
未經登記的,只能主張合同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若能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操作,就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