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共同還款人房產證上需要寫名字嗎
房貸的共同還款人名字必須寫在房產證上。
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
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按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
(1)一起還貸款但是房子上不寫名字擴展閱讀:
按還款方式又分為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兩種。
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
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是將本金每月等額償還,然後根據剩餘本金計算利息,所以初期由於本金較多,從而使還款額在初期較多,而在隨後的時間每月遞減,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由於在初期償還較大款項而減少利息的支出,比較適合還款能力較強的家庭。
等額本息還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歸還速度較慢,還款壓力較輕,代價是支付的總利息較多,與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對比,總利息差額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會十分明顯,在長期限內(20-30年),總利息差額才明顯。無論等額本金還款是等額本息還款,每期的利息計算方法是一致的,等於剩餘本金乘以月利率。
㈡ 結婚後共同還房貸但沒寫名字
是的,有名字就肯定是共同財產了。
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㈢ 男友的房子不寫我的名字卻要我一起還房貸,男友怎麼想的
這個問題確實很難辦,有很多男人在結婚之前就已經先買好了房產,這就算是婚前財產,大多數的婚前財產一般都是不寫女方名字的,這個應該理解,畢竟有很多騙婚的人,結了婚再離婚自己就有了一半房產,為了避免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發生,男人不願意在屬於婚前財產的房子上寫女方的姓名,但是關於還房貸這個問題真的很難說。
綜上所述,男朋友之所以不在房產證上寫對方的名字是因為這屬於婚前財產,是他要保護的對象。
㈣ 房子不是寫我名下但是貸款都是我在還
既然帶款都有你在還為什麼房產證上不寫你的名字,如果不寫你的名字就證明不是你的房產。
㈤ 房產證上沒有名字 但是有參與還房貸 怎樣保留還貸證據
可以去銀行列印每月的賬單,以銀行流水作為參與還房貸的證據。
㈥ 房貸一起還的,但是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要怎麼證明
只要房產證上沒你的名字,這套房子就跟你沒關系。但是如果是拆遷的話,和你就有關系了。。你是想說賣房子吧,如果賣房子的話,只要房產證上的人同意就可以了。因為房子不屬於你。
㈦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我要和老公一起還房貸么
都結婚了,婚內財產都是共同算的,你老公的錢就是你的錢,房子也是你們共同財產,除非你倆事先公正,房子歸你老公所有,你們各自經濟獨立,但這種關系有違善良風俗,估計也不會受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