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簡析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㈡ 汽車消費貸款是什麼
是對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是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汽車財務公司只獲准經營汽車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向購買者一次性支付車款所需的資金提供擔保貸款並聯合保險,公正之故,為購車者提供保險和公證。
㈢ 汽車貸款和汽車按揭有什麼不一樣的嗎
辦理汽車按揭貸款是要抵押的,你付完首付後,車子會到車管所上牌再加辦理抵押手續,也就是質押,如果不在車管所辦理抵押手續的話那你的車子還是能夠隨便過戶的,你辦了抵押手續的話那就不能過戶了,只有等到貸款還清,撤銷抵押了才能過戶。希望對你有幫助!
㈣ 汽車消費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主要防範四個方面,即:借款人、經銷商、保險公司和銀行四個方面。具體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方面
1、信用風險。購車群體良莠不齊,可能混雜了一些有道德風險的人,由於主觀賴賬心理或當汽車價格下跌,低於購車者需還貸款金額時,購車者就可能做出理性違約行為,都可能使貸款面臨風險。
2、支付能力風險。自用車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無法按時還款,商用車借款人因受整個運輸市場和行業政策的風險,預期收入減少甚至完全喪失或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對方運費結算不及時,不能按時還款。
(二)經銷商方面
1、汽車質量風險。由於經銷商不通過正當渠道購進汽車,把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銷售給借款人,因質量糾紛影響到貸款的收回。
2、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風險。目前農信社發放汽車消費貸款大部分由經銷商提供擔保,由於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過大,超過經銷商擔保能力,給信貸資金造成隱形風險。
(三)保險公司方面
1、保險公司利用借款人對保險條款的模糊認識,以及信用社貸款操作中的疏漏,當保險責任發生時,尋機免除保險責任或減少責任。
2、保險公司的部分營銷人員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違反保險條款,私自縮短保險期限,造成保險失效,責任免除。
(四)銀行操作方面
1、貸前調查不實,由於信貸人員配備不足,貸前調查流於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嚴重失真,埋下風險隱患。
2、貸後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沒有做貸後管理,對貸款發放後借款人是否真正用於購買,所購車輛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未及時進行確認;有的貸款逾期後未能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以致風險不斷擴大;有的放鬆了對合同、貸款催收記錄等債權文書的管理,造成缺漏項,當貸款出現風險時無法及時發現進行索賠、訴訟或採取其他追收措施。
在此提醒廣大貸款者,在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前應該先對自己的購買能力、購車情況、保險條例以及貸款政策進行全方位的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㈤ 汽車消費信貸與汽車融資租賃之間有什麼區別
一、汽車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信貸的總體比
A、共同點
1、二者都表現為債權債務關系
債權債務關系的基本特徵是欠債還錢,即到期時要償還本息,就這一點來說,二者是相同的。融資租賃方式下,購車人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償還本息,而在銀行信貸方式下,購車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還本付息。因此,二者盡管在購車的實際償付金額上存在差異,但就債權債務關系的實質來說是相同的。
2、緩解需求和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汽車消費信貸和汽車融資租賃這兩種分期付款的購車方式,將緩解潛在需求和消費者實際購買力之間的矛盾。
3.二者的回報都高於一次性付款購車
汽車作為一宗大額消費品是需要分期付款的。盡管租金總額和本息總額要高於汽車售價,但汽車並不像買房(購買房產一般是一項增值投資),其折舊很快,一般4年後的折舊是50%。假設汽車價款為20萬元,如果購買者付完首期車款後,將其餘款項用於其他高於存款利率的投資,其回報率遠高於一次付款購車所節省的利息及手續費。因此即使富裕如美國,80%-85%新車也是通過分期付款購買。
B、形式上的差別
a.交易載體:融資租賃是以汽車為主的實物,消費信貸則是以貨幣為主。
b.租期內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是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消費信貸在商品交付或合同生效時商品所有權就被轉移給購買方。
c.交易的結構:融資租賃是三方當事人、兩個合同;消費信貸是買賣雙方、買賣合同。
d.對象不同:融資租賃轉移資產使用權,且不受出租人所持租賃資產限制;消費信貸則限於賣方所持有的資產。
e.籌資額度:融資租賃是100%融資;消費信貸一般相當於購車款的70%-80%。
C、汽車融資租賃的特點
一、風險保障程度較高
首先,在融資租賃方式下,汽車承租人直到足額交付完租金後,才可以擁有汽車的所有權,所以,在整個租賃期內,汽車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一旦承租人違約不按期繳納租金,則出租人可以憑借汽車所有權的身份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收回汽車。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式下,貸款的風險較高。拿我國情況來說,由於汽車抵押主要依賴於房產抵押、票據質押和第三方保證,但由於相關法規制度不配套,這三種擔保質押的適用范圍十分有限。以房產抵押為例,不僅私有房產較少,而且抵押需要專業機構評估,個人需要支付過高的額外費用。因此我國汽車消費信貸還存在貸款回收困難的問題。期次,如果承租人在租期內破產,汽車並不屬於破產財產,出租人可以對抗第三人,而在貸款方式下,借款人一旦破產,其所購汽車也要作為破產進行清算。
二、有助於促進汽車銷售
具有超前消費意識、喜歡分期付款買車的往往是青年人。這些人盡管具有可觀的收入前景,但由於受目前收入所限,他們可能很難湊足消費信貸首付款,也不符合嚴格的貸款條件,這將使他們很難通過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車需求。而融資租賃全額融資以及直接以汽車為抵押物的便利條件使青年人,尤其是剛剛畢業的年輕人的購車需求得以滿足,從而促進了汽車的銷售。
三、可以使購買汽車作為生產資料的企業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1、利用消費信貸的方式購買汽車,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利用融資租賃方式購買汽車,可以在租賃期內計提折舊。由於租賃期一般都小於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這樣企業每年計提折舊費用將比購買時多,企業的應稅利潤減少,從而納稅金額減少。
2、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租賃開始日將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中的較低者,作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入賬價值,並將兩者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未確認融資費用將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分攤入財務費用,從而產生節稅作用。
㈥ 買車貸款到底是怎麼回事,詳細的說
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
貸款買車就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借金融機構的錢來買車,但是金融機構要求買車人必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並提供還款能力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須要滿足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車的要求才可以。
申請汽車消費貸款除了必須在銀行所認可的特約經銷商處購買限定范圍內的汽車外,申請汽車消費貸款的購車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如果申請人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則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償還銀行貸款的能力;
(2)在申請貸款期間有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存入銀行的會計部門;
(3)向銀行提供被認可的擔保;
(4)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其他必要條件。
貸款中所指的特約經銷商是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推薦的基礎上,由銀行各級分行根據經銷商的資金實力、市場佔有率和信譽度進行初選,然後報到總行,經總行確認後,與各分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合作協議書》的汽車經銷商。
所需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貸款購車利息計算如下:
以初期貸款總額為基數,按簽約時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在還款期間如銀行利率有變化,則隨利率調整,一年一定。
貸款購車如何計算月還款?汽車銷售商一般採用每月等額還本付息辦法,計算公式為: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購車的貸款期限
以一個月為一期,目前貸款購車期限最長不超過60期(即5年),但需要根據用戶情況及車型和用途確定。若所購車輛用於出租營運、汽車租賃等經營用途的,最長期限一般不超過36期(即3年)。
(6)淺析汽車消費貸款的實質擴展閱讀
貸款買車有信用卡分期、汽車企業金融公司貸款和銀行貸款三種方式,分析如何選擇自己合適的貸款買車方式。
信用卡分期購車
信用卡分期購車在金額和還款利率手續費上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刷卡額度不能超出信用卡的信用額度適合缺少少量購車資金的消費者,有穩定收入一些銀行最快幾個小時即可審批完成,一般沒有戶籍和財產方面的限制
一般是以市場實際售價為准,不必按照企業指導價來進行部分零手續費的產品。
銀行個人購車貸款
利率比較低,在央行基準利率基礎上稍微有點浮動,審核手續比較復雜對貸款人的職業收入和信用度的要求都較高,而且有些銀行還根據客戶誠信資質,採取將首付比例降低、貸款年限放長,貸款利率下浮等優惠措施。而缺點就是申請手續復雜點,需貸款買車者提供一系列證明資料以及能夠得到銀行認可的有效權利質押物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汽車金融公司貸款
還款靈活、手續簡便、放貸速度較快。在貸款條件方面,汽車金融公司貸款比較注重購車者的個人信用,學歷、收入、工作等都是其參考標准,而不需像銀行那樣要質押,外地戶籍也不會成為獲得貸款的阻礙。一般來說,貸款者須提供的材料為: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房本復印件及居住證明、收入證明原件。
參考資料:網路-貸款買車
㈦ 汽車消費信貸的現實意義
汽車消費貸款是指以個人名義,無任何抵押物和擔保人,向銀行申請的貸款,即信用貸款。一般根據個人的工資流水決定貸款的額度,需要提供購車首付款的發票。具體可咨詢一些正規的、經過工商注冊的貸款機構(專誠貸),與銀行合作,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