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離婚丈夫銀行有貸款,妻子也簽字的,但沒有用於共同生活,妻子要還嗎
需要還。
向銀行借款期間因為還是夫妻關系,而且還是共同簽的字,所以在這期間所欠的債務是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如果銀行找不到丈夫,那麼這些債務還是要妻子來償還的。如果要離婚的話債務也是平分的。
離婚後財產歸一方所有,銀行不同意塗銷另一方的貸款關系,根據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關系,銀行是可以向夫妻雙方共同追償。
如果雙方均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進行拍賣抵押房屋清償貸款。如果已經離婚,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1)夫妻簽字貸款女方沒有拿到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貳』 夫妻貸款放款的時候女方沒去簽字另一方能拿到錢嗎
銀行一般要求雙方共同簽字
『叄』 夫妻一方簽字貸款,我怎麼樣不用承擔債務
只要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先不管是不是一方簽名和協商一致對外借款,只在下列情況下一方承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的共同債務,一般情況下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即使夫妻離婚後對債務的償還有約定比例,但是對債權人而言,他有權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歸還債務。但是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債權人只能找債務人的夫妻一方歸還,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擔債務:
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比如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借款協議中明確約定由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視為債權人放棄要求債務人和其配偶共同償還的權利。但是如果書面協議中的債務人的署名只有債務人一人,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約定債務人一人單獨承擔債務履行責任的,還是由債務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擔債務。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即:「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人的這種明知應當是由債務人夫婦來舉證。
3、婚前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用於該夫妻的婚後生活的,比如證明借款用於夫妻共有房屋的購買、婚房的裝修、婚禮的開支、夫妻共用的家用電器及貴重物品的購買、用於債務方配偶的疾病治療、債務人夫妻婚後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除了上述兩種情況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在非債務的夫妻一方在對外承擔了配偶的債務後,如果屬於如下情況的,可以在已經離婚的等情況下要求配偶歸還,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內部如何進行債務分擔。
4、非債務方的夫或妻在夫妻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或者在夫妻財產協議中約定由各方承擔各自的債務。因此,盡管是一方簽名,只要是借款用於共同生活之用,都是要承擔連帶責任即共同償還。
『肆』 夫妻雙方信用貸款簽字後沒批下來簽字單沒還有什麼後果
貸款批下來後不簽字,不等於這項合同不成產。
因為在此之前你肯定會簽了一堆的字,那時就已經確認合同成立了。
至於說到對信用記錄有沒有影響,肯定是有的。你不按時還款,一樣的要上黑名單。
好比你用信用卡去刷卡買電器,你都已經輸入密碼,單子也打出來了,你說我不簽字,我不承認我買電器了,可能嗎?
這只是商家讓你再次確認一下而已。
『伍』 夫妻一方貸款,女方簽字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你好,如果沒有夫妻婚內財產的明確約定,那麼無論女方是否簽字,只要貸款用於家庭生活或者生產經營,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陸』 那如果是老公去代款老婆必須簽字,後來兩夫妻離婚了但老婆根本沒拿到那個錢,老婆也有責任嗎
夫妻雙方簽字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即使夫妻雙方離婚,對於出借一方,也是可以向夫妻雙方主張還款的。夫妻雙方離婚時可以約定貸款由一方或者夫妻雙方承擔。
『柒』 夫妻兩人貸款都有簽字,但是辦下來的貸款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如果貸款不還,會對女方有什麼不利
你夫妻兩人都有簽字的話,可以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你不管貸款辦下來是誰的名字,只要你不還,你們兩個都會被進入到黑名單里邊。共同債務的特點就是你只要簽字,他就可以確認。哪怕只有夫妻一方去貸款,另一方只是知曉並簽字,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捌』 夫妻共同簽字在銀行貸款,但是錢被男方拿走了,女方沒花,算夫妻共同債務嗎
首先,樓主應該就是女方吧,以後記得給自己留後路,無論你用沒用,只要你簽了字,就證明你承認了你貸了款,用不用,或者你用了多少,銀行可不管,你都的負責!所以以後一定要小心,不要當冤大頭。祝你以後生活越來越好。
『玖』 借錢方起訴夫妻,當時根本沒見過對方,借條是信貸員拿出來的夫妻倆都簽字了妻子沒注意是借條。拿到錢之
需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