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假如貸款買房,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不過婚後購置的房產無論是寫個人的名字或者夫妻的名字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Ⅱ 貸款買房,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會有什麼影響呢謝謝!
房子登記在一個人的名下的話, 這個房子就是他的個人財產,可以自由處分不需要經過他人處分的。房子可以加名字的,夫妻之間加名字的,不需要什麼材料,憑結婚證就可以了。獲取更多法律幫助請關注【馮樺律師】微信公眾帳號:fenghualawyer。
Ⅲ 夫妻共同買房主貸款人有什麼利弊
如果夫妻共同按揭買房,那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富,誰做主貸人沒啥影響
申請房貸款的資料:
1.夫妻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Ⅳ 夫妻買房房產證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可以嗎
婚後買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注了「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其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弧註明「單獨所有。」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Ⅳ 夫妻倆買房,戶主寫兩人的名字好還是一人好,有什麼利弊
買房子寫夫妻二人誰的名字都一樣,具體介紹如下:
如果夫妻感情好的話更是不用選了,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因為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是認定了對方是自己一輩子的人,所以房子都屬於身外之物。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注意事項:
1、准夫妻購買的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前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上會登記為兩個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資佔比不同的話,房產證上也會有相應的證明。因此,婚前購買的房子一定要根據雙方的出資多少,制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2、夫妻如果進行貸款購房的話,主貸人和次貸人一定要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麼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通常我們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Ⅵ 夫妻買房,戶主寫兩人的名字好還是一人好有什麼利弊
夫妻買房戶主到底寫幾個人名字這個其實主要還得看實際情況了,在買房的時候如果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代表著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兩個人的共有財產,將來即便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在離婚之後這套房子也是要進行平均分割的。另外如果這套房子在購買的時候是選擇了貸款買房,那在償還貸款的時候也是由夫妻兩個人共同來償還,這樣消防貸款的壓力相對來說也是要更小一些的。當然如果寫上兩個人的名字,肯定也是有弊端的,你比如說將來如果夫妻兩個人想要再買一套房,不管寫上誰的名字都是算做第2套房了,這樣一來貸款的利息以及首付的比例都是要大大提高的。
不過從理論上來說,房產證上的名字肯定是越少越好,最好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如果說房產證上的名字比較多,那麼在辦理手續的時候需要多支付一部分的手續費,另外就是將來這個房子如果想要對外出售需要辦理過戶手續的話,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比較多也是比較的麻煩,所以綜合的來看,我覺得結婚之後買房子了戶主只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就行了。
Ⅶ 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壞處有哪些
1、婚前。如果房產由兩人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婚後如果離婚的話,經雙方協商不一致的,房產歸持房產證一方。因為是婚前購買的,不屬於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財產分割時屬於持有房產證的一方;
2、婚後。婚後有了孩子再買房的,如果房產證是寫的是孩子的名字,而孩子還未成年,則不具有貸款購房的福利,房子需一次性付清。因為我國法律規定,貸款對象需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產權證上登記的一方可以不通過另一方將房屋的產權進行變更轉移,另一方無權向善意的第三人追回房屋,只能要求另一方返還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房款。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