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丈夫購買經濟適用房,首付及貸款均為丈夫支付,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丈夫的,新婚姻法中離婚如何分配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婚前貸款購房房產歸產權方所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貳』 經濟適用房夫妻間如何過戶
從《婚姻法》的規定來看,如果夫妻之間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問題沒有特殊約定,那麼房產無論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共同共有,從法律上來說辦理夫妻更名沒有意義,但如果雙方約定該房屋屬於哪一方,法律也是認可這種約定的。目前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一般是夫妻雙方准備離婚,雙方對房屋的歸屬已經協商確定,將房屋所有權名稱變更為協議取得房產一方的名下。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屋,夫妻可以要求將一方名稱變更為另一方,也可以變更為雙方。
辦理夫妻房產證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1)如果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何種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些變更申請簡單註明理由即可;
(2)結婚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3)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4)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5)房屋所有權證;
(6)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7)房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稅5元,無其他費用。
『叄』 夫妻其中一人名下有經適房,婚後能否購買商品房
可以購買呀 但是算第二套房 但是
現在銀行對二套房實行的是認貸不認房,全款就是沒有貸款,第二套按首套房算,首付三成,利率各家銀行不一樣,最低差不多是基準利率的9折。
認貸不認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時,如果買家在銀行徵信系統里已經登記有一條貸款買房的信息,貸款還未結清,那麼又申請貸款買房時,將界定該房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經結清所有貸款,即使買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銀行業金融機構依然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如果買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假設自己名下有套房子且沒有貸款,或者已結清貸款,再買房時可以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但如果貸款未結清,將執行二套房政策。值得一提的是,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認定標准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家庭由三種人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個家庭只要有房貸未結清,再買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為單位。
『肆』 夫妻(以男方名義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已付首付,到可以辦按揭,現在由於老公愛
累了就休息吧,別再委屈自己了…有時候,你的一句話可以讓我回味幾天。有時候,你的一句話也可以讓我失望幾天。這就是在乎。我想最難過的事情不是遇不見。而是遇見了,得到了,卻又匆忙的失去。然後心上便因此糾結成了一道疤。它讓你什麼時候疼,就什麼時候疼。
『伍』 經濟適用房申購人配偶可以貸款嗎
經濟適用房申購人配偶,可以貸款。
經濟適用房申購與申請貸款,沒有直接的沖突或關聯。
經濟適用房申購人,一般是經濟困難者或暫時困難者;貸款申請人是經營或創業缺少資金者。
貸款扶持低收入者創業致富,應該是國家鼓勵的。
『陸』 為結婚買的經濟適用房且夫妻一同還貸,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要算共有財產,因為供房及以後拿產權還要補一大筆錢,其實這個房與市場價相比只便宜了百分之三十,那七十是共同支付的,所以算共有,即使要劃分,你也應分得百分之七十的二分之一。
『柒』 夫妻共同申請的經濟適用房離婚後還能辦理按揭貸款嗎
經濟適用房沒有房產證,夫妻離婚後是不能辦理按揭貸款的,經濟適用房的規定如下: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於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
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
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准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捌』 夫妻一方享受到單位的經濟適用房的待遇,再次購房需貸款,算二次房貸嗎
不懂
『玖』 我們是再婚,婚後妻子名義申請了經適房我姐幫我們付了首付並每月支付了貸款
當你們領了結婚證買的房子,你夫妻無論是誰去世,房子都由配偶繼承,房貸也由繼承者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