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房,妻子是主要貸款人,貸款會有影響嗎
貸款沒有影響的。
具體銀行貸款如下:
一、 個人住房貸款.包括:
(一)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
三、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
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貸款對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於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合法的戶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證或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證明或合法居留證、護照,在本市購買銀行指定發展商的商品房;
2、在銀行開立存款專戶,存款余額不少於擬購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購房合同,協議和其他證明文件;
4、同意以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物業作抵押;
5、願意履行貸款合同的全部條款;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需出具及提供的資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認購書原件及復印件;
3、首期房款的繳納原件及復印件;
4、月供款能力證明,包括:個人及家庭收入證明,存單(存摺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個人貸款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2. 房貸主借款人可以和購房合同上的人不同嗎(哪怕是夫妻)
房產證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是寫一個人的名字的,雖然按揭資料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但是房產證還是默認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加上你的名字,但是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與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無關系。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2)夫妻貸款買房都是借款人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訴訟離婚,雙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達成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2.根據《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對過錯方,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分或者少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對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訴訟時效為2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算。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3. 婚後買房,夫妻都是銀行共同債務人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規定是婚後買房子和辦理貸款,不管住房登記人,銀行貸款登記人是夫妻倆誰,都是婚後夫妻共有,
債務也是共有,住房也是共有,
如一方還不起債務,需要夫妻一起承擔責任,銀行起訴會同時起訴夫妻倆,不是一方。
4. 夫妻買房貸款 怎麼確定誰是「主貸款人」到底寫那個好
「偉嘉安捷貸款專家」為您解答:
夫妻共同買房,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里,一般會把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作為「共同貸款人」,那麼到底夫妻二人誰來做主貸人最為合適呢?有什麼樣的規定和標准嗎?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做「主貸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應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便於貸到更高的額度;
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一般選擇較年輕一方,使得貸款年限更久。
此外,還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於某些地區來說,非本地居民如無法提供當地納稅或者社保固定年限的證明,會在首付比例上、利率水平上有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個因素也要考慮進去。
特別提醒:
貸款徵信重點查主貸人,如果主貸人徵信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款。最後,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為多少,需提前商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5.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我是主貸人她是共同貸款人,是不是兩人都會有貸款記錄
是的,肯定都會有貸款記錄的
6. 夫妻之間在買房時主借款人與配偶的區別
沒有區別、都是主借款人、因為夫妻買房、產權為夫妻雙方共有、為買房而借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有共同還清債務的責任。因此沒有區別是共同的責任
7. 夫妻買房 如何選擇主貸人 什麼是貸款人和共同還款人
首先,主貸人應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上文已經提到,銀行會通過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來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所以在面簽時,把收入高且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銀行更容易批貸放款。
其次,銀行在放貸之前,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個人徵信。一般情況,要將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因為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就會影響房貸審批。不同是,如果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一般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如果主貸人徵信良好,「共同貸款人」存在一些徵信問題,但後來已經解決,一般不會影響銀行批貸放款。
最後,最好選擇職業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例如公務員、國企員工、事業單位員工、醫生、教師等這些職業的申貸人很受銀行「偏愛」。相對於煤礦、建築施工行業、危險化學品行業、飛行人員等高危行業的申貸人來說,將職業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更容易申請貸款。
此外,在收入、徵信、職業都相差無幾的情況下,主貸人應選擇更年輕的一方,便於能貸更長年限。銀行對貸款人的年齡是有規定的,大多數銀行規定,在中國個人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一般超過65歲的男士和超過60歲的女士,很難獲得銀行貸款。所以主貸款人越年輕,能獲得的貸款年限就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