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其中首付款向女方家借了一部分已由男方父母還清,房貸一直由男方父母還的
這樣的情況符合新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房屋算是男方父母贈與男方的,離婚時,房屋歸男方所有。不過房屋的溢價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溢價就是指房屋升值等情況。
B.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後女方父母提前還部分貸款 部分還貸金額和首付
你好,那好辦,你們寫個證明,雙方簽字畫押就行
C. 房子結婚前對方付的首付,婚後房貸全由對方父母幫助還,還貸部分和我有關嗎
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該房屋屬登記方的個人財產。無論是否簽訂贈與協議,父母幫助還貸目的能夠認定為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償還銀行貸款的行為不屬於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的「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登記方也無需就該部分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將出資方父母婚後償還全部貸款的行為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不僅違背出資方父母的實際意願,還可能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立法本意相沖突。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望採納,謝謝!
D.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雙方婚後共同償還貸款,房產證寫兩人名字。
房產證寫兩人名字,視為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分配比例的,將被平分
產權所有人就是證上這兩個人,跟父母沒有關系,分割時就按男女兩方分割,如果你們覺得是用了父母的錢可以自己再還給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參與分割,是你們拿到錢後想給父母的話就自己給
所有款項的來源都沒有證據證明的話,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產了,有證據證明的會按實際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證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就是平分
婚後有能力一次性償還的貸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聲明,都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平分
父母聲明是單方贈與(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才會是屬於支付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被對方分
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購買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所有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這部分是平分
父母幫忙還清尾款的情況跟上面所說的一樣,就不重復了
E. 婚後買房,首付是女方父母出的,房子貸款由男女雙方還,房子寫的男方名字
可以寫可以不寫,首付部分是女方父母給的,就屬於女方的,共同還貸部分有屬於男方的一半,要是出現了不想看到的情況,就是賠償男方還貸的那部分價值!
F. 婚後女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子,由男方還貸款,房子寫誰的名字
答復樓主:
第一,如果房子不寫男方的名字,男方不是所有人的,男方不可以作為貸款人的,不過結婚後,可以提取公積金給妻子還貸
第二,寫夫妻名字,共同還貸,那屬於兩人共有財產,共同還貸也是一樣,若離婚,則要將共同財產分割分配。
希望對你有幫助
G. 婚後女方父母出首付女方自己還貸款,離婚後男方會分財產么
婚前首付部分及女方自己還款部分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婚後還款部分屬於兩人的共同財產。
H. 婚後女方父母掏的首付,女方父母還貸款,房產證上寫有女兒女婿夫妻兩個的名字,離婚的時候怎麼分配
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首付款是女方的,還貸款也是女方的,離婚後這個房子就是女方的,雖然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但是房產跟男方沒有關系的,這可是天經地義的。
I. 婚後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也是男方父母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如果是題目問題,能夠證明屬實,離婚時女方沒有房子可分。而展開的問題,男方只能分到貸款金額部分的房子分配。具體情況還是需要提供證據,由法律規定執行。
J.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首付共同出資,婚後女方父母還清貸款,離婚時女方能分得多少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女方出錢部分沒有證據,如果對方承認的,可作為借款對待,但是對方若是否認的,那就沒辦法了。
婚後共同還貸的2萬元,女方可請求返還一半及增值部分。
25萬元那部分,如果當初沒有約定是作為投資,或者該房是用以居住的話,我認為這筆錢只能算作為借款而不是投資(因為投資要約定回報率的,不是簡簡單單你認為是投資就是投資的,這樣的話婚姻不也成了一種投資了?),償還時可一半要求對方償還利息(不是按增值來償還,因為你父母跟你丈夫之間不存在婚姻關系,只有夫妻關系的經濟活動才能按增值來算)。
有什麼疑問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