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貸款期間房子公證在一房但未過戶,離婚怎麼
貸款未還清,房產是不能買賣過戶的。離婚時,財產分割可協商,或按法院判決執行…………………………
② 如何把夫妻共同名下的房產(還貸中)公證為屬於其中一方所有
需要雙方先一起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一方名字房產證。然後雙方再一起持以上證件和一方名字房產證,一起到本地公證處,做產權公證,明確住房為登記人一人所有,一起簽字按手印。得到公證書注意保管,就可以了。延伸閱讀: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③ 離婚前按揭房子已經公證為其中一方的,離婚時還可以拿來分配嗎
一.離婚前按揭房子已經公證為其中一方的,離婚時可以協議分配;不能達成協議,可判為產權登記方所有,但產權登記方需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④ 夫妻離婚時協議房貸由男方還可以公證嗎
你說的意思是否只要你離婚同意,他就買套房子給你做補償?如果是,那麼你要做以下三點:一:房產證獨寫你的名字。二:房款由他付,與對方簽協議,或合同簽名要獨寫他的名字。三:一定要到公證處去公證過。這樣做他以後沒有戲法變了,你也不會有其他的麻煩了。
⑤ 貸款夫妻離婚房可以公證給一方嗎
離婚的時候這些事情可以經過判決
進行財產的分割
然後一方得到房產另外一方拿出等額的資金
如果沒有貸款完畢,可以到銀行進行更改
⑥ 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想將貸款買來的房子歸妻子所有,是否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在離婚協議上雙方簽字,然後判決後拿到公證處公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