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背著另一方單獨抵押給銀行,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起訴法院給拍賣了,後來另一方才知道,這
必須夫妻雙方同意銀行才接受抵押,肯定有人冒充你
② 夫妻共同的房產,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無效。
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撤回抵押貸款合同。
訴訟理由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扇子處理……
③ 如果夫妻有一方要把房子拿去貸款,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可不可以拿...
結婚了房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婚姻財產,一方能去辦理的話說明有作假的,貸款能拿到,但是被另外一方知道後這個貸款就屬於無效合同了,你要背負兩個責任 1 提供虛假證明,銀行搞你欺詐,2 夫妻共同財產處置不當!
④ 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其中一方可以不經另一方的同意就去擔保別人貸款嗎
如果擔保別人貸款的這個人拿你說的這個房產去做擔保的話,那是不可以的;如果是他個人的其他東西,那是可以的!
⑤ 夫妻共同房產,單方去貸款公司抵押
若涉及到去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不會發生僅其中一人到場就受理的事件(房管局窗口制度); 若背著配偶,一人私下與貸款公司達成借款協議且不辦抵押登記,那是貸款公司做傻事。
⑥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子只有一本房產證,為了避免其中一方私自拿去私人抵押貸款或賣房,可去公證處公證嗎
沒必要,房產證上會寫明共有人,如果真拿去辦合法的抵押是要到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手續的,共有人要簽字的,如果對方假冒簽字,也不是辦個公證能解決的
⑦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7)夫妻共同房產另外一方背著我去貸款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⑧ 夫妻共同房產證單方可以拿去抵押貸款嗎
您好!根據目前的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是不可以的。夫妻共同房產財產必須經雙方同意並簽字後,方可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單方面是不能辦理的,謝謝。若有貸款方面事宜,歡迎咨詢
⑨ 夫妻共同房產證一方拿去貸款能貸到嗎
可以申請銀行貸款但是銀行會要求女方去簽字的
⑩ 如果夫妻離婚期間,房產證被一方私自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辦。
如果那是還沒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建議另一方趕緊起訴,撤銷掉對方的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