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貸款金額不夠,可以再申請商業貸款嗎
可以再申請商業貸款。
如果購房者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房款,剩餘房款可以用商業貸款來彌補,這種貸款模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組合貸款」。
貸款條件
申請中國建設銀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必須同時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有關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和建設銀行有關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規定。應具備的基本條件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7)符合當地公積金管理部門規定的借款條件;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客戶向公積金管理部門和銀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件);
(2)公積金管理部門和貸款行認可的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材料,例如: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等
(3)合法的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文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書面證明;
(5)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6)借款人用於購買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7)公積金管理部門和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
貸款流程
(1)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需分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和建設銀行分別提出書面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2)簽訂合同。借款申請人獲得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之後,持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委託通知單》。
向貸款行申請組合貸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客戶在接到銀行同意貸款的通知後。
需與貸款行就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分別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並視情況辦理漢漢舷同公證。
(3)辦理抵押、保險。簽訂合同後,應根據國家和當地的法律法規,辦理抵押登記、保險及其他必須的手續,抵押登記與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抵押期間保險單正本由貸款銀行保管。
(4)開立帳戶。選用委託扣除款方式還款的客戶在貸款行開立還款專用的儲蓄存摺賬戶或儲蓄卡、信用卡賬戶。同時,售房人要在貸款行開立存款專戶。
(5)支用款項。借款人在銀行營業會計前台,分別填制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的"貸轉存憑證"。
貸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直接轉入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或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入售房人在創?靠銠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內。
(6)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按期歸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目前還款方式有委託銀行扣款和櫃面還款兩種。
(7)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提前結清和正常結清兩種。提前結清是指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貸款)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前結清貸款。
正常結清指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貸款)結清貸款。如提前結清貸款,借款人須在清償應付各項款項後,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或(和)貸款行提出提前結清申請。
借款人從貸款行領取"貸款結清證明",取回房地產權屬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及保險單正本,並持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㈡ 住房公積金金額支付貸款金額不夠了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金額支付貸款金額不夠了,自己存入現金補差額。公積金賬戶余額沖還貸款,余額不足以月供,自然要現金補上。
㈢ 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夠還能買房子嗎
公積金額度不夠當然不能辦貸款
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需要准備的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
3.購房首付款發票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借款申請表原件。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1.借款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2.申請人向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3.經過中心初審確認客戶的貸款資格;
4.借款人委託評估事務所進行抵押物審核評估;
5.填寫貸款文件;
6.將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開發商及擔保單位蓋章;
7.買保險;
8.向公積金管理中心報送資料,進行審核;
9.將資料遞送至中心終審;
10.將資料遞送至貸款銀行;
11.將銀行返還的資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還款。
㈣ 佛山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房貸時,該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支付房款,勞動者需要自己籌錢支付多餘的錢,以便於順利執行公積金貸款,勞動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通常和勞動者繳納的比例等相關。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
㈤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資金時,其不足部分能否在光大銀行辦理貸款
可以在光大銀行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指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資金時,其不足部分向光大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兩者的組合,簡稱為組合貸款。目前開辦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城市有:上海、重慶、長春、武漢、廣州、昆明、煙台。
㈥ 我剛參加工作,住房公積金交得很少,能貸款買房子嗎
一、只要公積金繳存期數滿一年以上,符合當地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的話都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購房貸款的。只是可貸額度大小有區別。
二、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6)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擴展閱讀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貸款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積金存款人發放的優惠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是指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又向受託銀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兩部分貸款一起構成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由管理中心審批,商業性貸款由受託銀行審批。
3、房地產開發商與管理中心和受託銀行簽訂《商品房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由房地產開發商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並按貸款總額一定比率繳存保證金,待產權證辦妥完成抵押登記後,結束保證擔保責任,轉為所購住房抵押擔保。
4、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獲得批准後由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辦理用款手續。
5、個人住房公積金置換組合貸款:是先由銀行用 銀行資金對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商業性住房貸款後,再由受託銀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6、借款人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控制在其公積金基本貸款額度內且不超過商業住房貸款金額的70%,其公積金基本貸款期限比商業住房貸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㈦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支付房款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夠支付房款,勞動者需要自己籌錢支付多餘的錢,以便於順利執行公積金貸款,勞動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通常和勞動者繳納的比例等相關。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