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雙方一起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
夫妻共有房產抵押貸款的要求:
所謂房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房產作抵押辦理貸款。據悉,房產抵押貸款額度最高可達房產評估值的七成,貸款期限最長可達十年,可有效解決借款人的資金難題。但是,若借款人名下房產為夫妻共有房產,那麼用該房產作抵押辦理貸款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1)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因為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財產,所以雙方對該房產擁有同等的處置權,任意一方都不能擅作決定,所以借款人若要以夫妻共有房產作抵押,必須雙方簽字。
(2)房產符合抵押要求也就是說,作為抵押的房產必須有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產權明晰、無產權糾紛,且能正常上市交易,房齡最好不超過二十年。
(3)能提供完整的貸款手續申請房產抵押貸款的時候,借款人需提供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銀行流水、抵押房產房產證等手續。
(4)信用記錄良好用夫妻共有房產作抵押辦理貸款時,貸款機構會查看雙方的個人徵信報告,若一方有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申請都將被拒貸。
(5)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時,貸款機構除了審查抵押房產是否符合要求、借款人信用是否良好以外,還會審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如果還款能力不滿足貸款機構要求也將被拒貸。
抵押貸款的最高額度可以貸到房屋預估值的80左右。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頒布《關於提高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規定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人民幣50萬元; 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購買同一住房,最高額度為每個申請人的可貸額度之和,但合計不超過人民幣80萬元。該規定一直沿用至今。
② 夫妻兩個工資加起來一個月7000,買房能貸款30萬嗎
專業人士回答,貸款30萬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銀行是根據夫妻雙方的年齡,工作穩定性,和工資收入來計算貸款金額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③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的話可向銀行貸款多少錢
分幾點來回答你的問題,首先聲明一點,也僅止是個人經驗,不一定適用你。
1、110萬的房,首付必須三成的話,餘款要達到80萬元。
2、二位於收入是銀行用來參考二位是否具備還貸款的能力。
3、80萬元的貸款,若分30年還,每月供5000左右;若分20年還,每月要供6000左右。選擇的供期不同,利息差距約有七至十萬不等。這還是等額本息的演算法,利息是最高的。還是在銀行貸款利率不打折的情況下計算的,如果現在能打折,那麼還是有機會再減少點月供的。如果按等額本金來計算利息,則會較等額本息少一些利息,但是頭幾年的月供會更高,達到七千元每月。你們得算算看。
4、二位雖不是公務員,但是不見得二位就沒有公積金,用點公積金貸款,二位的月供款還會下降。
5、一般情況下,月供款最好不要超過月收入的三分一,這要對於生活質量影響應該不算太大。還能余點錢應付點其它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希望能幫到你
④ 我和老公一起向銀行貸款30萬,現在還不起了怎麼辦
夫妻貸款。這個是應該一起承擔的。向銀行貸款肯定是有抵押的。假如你實在還不了款,銀行將會把你抵押物品進行拍賣,拍賣取得用於抵扣你的欠款,剩下的歸還本人。
⑤ 我們夫妻銀行貸款30萬,如果離婚,我分攤一半我是不是就不會黑名單
這個就要看貸款人的名字是誰了,沒有你的名字就沒有關系。是在要避開貸款讓一個人承擔,就離婚吧
⑥ 夫妻雙方貸款好貸嗎一個人能貸多少
那你們就分開貸啊,主要你們是什麼用途的,小額無所謂,大額你要看具體情況
小額推薦快批網,大額要謹慎,多了解了解再下決定
⑦ 朋友貸款30萬,我夫妻倆與另一對夫妻是擔保人,貸款金額變50萬,擔保人不知情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在擔保合同中明確是對30貸款提供擔保的,變更50萬新合同後,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⑧ 夫妻一方信用良好,有負債30多萬。會影響另一方申請房貸嗎
應該會有影響吧,因為你們夫妻倆嗎?已經負債30萬了。再申請房貸就不好申請啦。這個好像銀行有規定。要審核你們夫妻兩個。
⑨ 丈夫信用貸款30萬,生意失敗。無能力還款。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材料不全,僅基於您提供的材料給予一些意見,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依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原則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為限來償還;婚姻存續期間成立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償還。這是原則,有原則就有例外,詳情如下:
1、一方婚前所負的個人債務,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3、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可基於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
因為不知債的關繫到底是何時建立的,因此分別作出回答:
一、丈夫婚前所為。 如果是您丈夫婚前實施的貸款行為,那麼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您的負債用於您婚後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經營,否則債權人是不能向您主張權利的。僅由您丈夫以其個人財產為限進行清償。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由此可見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為。這就比較麻煩,如果您夫妻倆是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那麼按照上「一」分配責任,但是注意,這里的「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是由夫或妻一方負證明責任,也即您要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有該約定,不然不得對抗該債權人,也就是他可以要求你們負連帶責任。
如果不是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那麼除非您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即他們的合同中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其實信貸一般是沒有這種約定的,而要從其他方面證明這是個人債務較難),否則為夫妻共同債務,銀行是可以要求您承擔連帶責任的。
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一塊確實相對復雜,詳情您可以參考以下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條;《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等等。附上相關法律:
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5339 (婚姻法)
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8081 解釋(一)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50970 解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