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產名字女方只讓寫她一人,該不該讓步
我個人覺得在遇到這種情況之後,並不應該讓步。因為房產證的名字可以代表房子的擁有權。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部分人在進行結婚之前,基本上都需要購買屬於自己的婚房。然而在購買婚房之後通常都會被對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中遲答候,只會讓雙方產生比較大的意見。
我個人對這種現象的看法。
最後我個人覺得男方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可以選擇讓自己保持冷靜的態度。並且直接和女方保持比較遠的距離,因為女方提出這種要求之後,只能說明女方的性格是特別霸道的。從而就算結婚之後也無法和女方擁有比較好的相處狀態,甚至也有可能會因為這種性格經常和女方發生爭吵。畢竟在正常情況下,女方並不會旦搜提出房產本上只寫自己一個人名字的要求。
Ⅱ 婚前買房男方家付首付一起還貸,不願意寫女方名字怎麼辦呢
現在的年輕人結婚買房都已經成為了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而買房又是一件大事,一般的家庭都不能直接全款買房,大家都是先付個首付,然後結婚之後一起負責房貸。買婚房的話一般都是男方家裡面出大頭,女方這邊出點小頭。所以說首付男方家裡面付這肯定是應該的。但是結婚之後就是一家人,既然是兩個人一起還房貸,那麼女方的名字也應該也在房本上。
一:根本都沒有把你當你一家人。結婚之後的兩個人就成為了一家人,之後榮辱與共,房子男方只是付了一個首付,又不是全款買的房子,為什麼要求女方在婚後還要還貸款呢。自己還了幾十年的貸款,到最終什麼都沒有落下,這樣的人只能說根本就沒有把你當成一家人看待,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離婚,寫名字只是看男方給女方的一個態度而已,但是連態度都沒有。
在結婚這件事情上,才能夠真正的看出一個男人對你的好壞,沒有態度的男人根本都不能嫁,因為根本就不會幸福。
Ⅲ 婚前男方家付了首付但仍有貸款,我要求加名字過分嗎
房價比較高,全款購房壓力大,大部分人只能選擇貸款買房。大部分只需要買房的客戶都是為了兒子的婚姻。現在,結婚需要一個像樣的電梯房。面對如此高的房價,對於一個二十多歲剛畢業的年輕人來說,連首付都幾乎不可能。
而且,在女方看來,離婚對她的傷害大於對她的傷害。有房的話,男方出主意會有所顧忌!所以,女方父母補充似乎很有必要。現在女生比男生多,女生凈值也在上升。不想嫁就願意。
Ⅳ 結婚女方該不該共同付首付
在我看來,如果女方有能力且願意,女方可以共同支付首付,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女方可以不支付首付,男方有錢就買,沒錢就不買,由雙方協商。
一、親身經歷
這個問題其實也已經成為我和周邊同學朋友面臨的一個問題,像本人是研究生還未畢業,但年紀已經比較大了,而且女朋友已經和我談到過結婚買房的事情了。尤其是像我們這些大齡但還未工作,買房只能靠父母的研究生,對這個問題往往會思慮更多。好在我爸媽已經為我付過首付,貸款將來由我工作自己還,女朋友也知道並且同意。實際上,女朋友也考慮過以後工作一起付首付,因為她家裡還有弟弟,父母也不可能幫她付首付,所以我們在這個問題上達成共識,由我父母支付,後期共同還款。
但是像我有個同學就會在這個問題上很糾結,因為他家裡條件也並不好,在南方省會城市買房壓力還是有點大的,而他女朋友家庭條件也不錯,又是獨生子女。他跟我聊過這個事情,表達過想讓女方能幫忙一起付首付,先結婚,然後工作一起還房貸,但是又不太好意思跟女朋友這么說。最後,鬧得也不歡而散。
雙方簽訂婚前財產協議
新婚姻法相關法律(干貨)
(1)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說人話:誰買的算誰的,婚後共同還貸款的部分由產權人向另一方還錢。
(2)房產證上加名字婚前婚後一樣嗎?贈與如何分配房產?
產權證上加名字性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因此,婚前或婚後加從法律效力上來說並無區別。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成功的,離婚時房產正常分割,贈與被撤銷時,房產不予分割。
說人話: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3)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說人話:一方父母買房算作自己子女的房產,跟另一半無關,除非明確表示是贈與夫妻雙方的。雙方父母同時出資的,離婚時按出資比例分割財產。
(4)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說人話: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其中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另一方的出資額只能當借的債權。
我們在婚姻中 更多地是相愛互助,當然也不能讓自己受傷被欺騙。希望大家好好了解相關法律,在不破壞感情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婚前財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