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貳』 夫妻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一方隱瞞對方的情況下和其父母,貸款買房了,並且只寫其母之名,請問房子的成份
要看具體情況。買房的來源是否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子女明確表示購的房系贈與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財產;若單獨說明購的房只是贈與父親或母親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財產;
若子女購房的目的是屬於只供父母居住,且財產的所有權仍屬子女(子女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置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一方明確表示用自已掙的勞動收入來為父母購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確承認屬於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財產了)。
『叄』 夫妻共同買房,一方向父母借款。一方不肯簽字,單方面向父母借款,需要提供哪些憑證才可以最大限度保護父
如果你們現在的婚姻還是存續的,你完全可以向別人借錢,把父母的還上,給別人寫借條借了錢,不管對方承認還是不承認,都是夫妻共同債務了。
『肆』 婚後一方貸款給父母買房,離婚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在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下就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伍』 請問我父母出資付首付買房,想只寫我一個人名字,對方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這個可以解釋,對方父母不同意,你跟他解釋么,結婚了 ,房子只要寫的是你們夫妻任何一個人的名字,所有權都歸兩個人所有,屬於共同財產,說白了,其實只要你倆結婚了,就算房子寫的是對方名字也無所謂的,所以強烈建議你讓你父母寫他們自己的名字,保護自己的財產。。。忘採納
『陸』 婚後我爸媽給我貸款買房子,房貸也是父母還,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然,是夫妻共有財產啊,跟誰花錢沒關系,跟寫誰的名字有關系,跟寫了名字的配偶有關系。
關鍵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權證明後,你老婆能不吵著跟你離婚嗎?
她會說: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著她,當她是賊。
『柒』 男朋友家庭一般,但是他父母會交首付買房子,但是讓他自己還貸款,我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我覺得你男朋友觀點很奇怪。。。
誰規定了女方家有房子男方家就可以不用買房子做婚房的。那是女方家自己留著的也可以的。你願意留做婚房是你爸媽疼你。為了減少你們倆的壓力。這不代表他有現成的房子就是理所當然的。。。
一年的時間還很短。身
男朋友,買房子,貸款\家庭,父母
我覺得你男朋友觀點很奇怪。。。
誰規定了女方家有房子男方家就可以不用買房子做婚房的。那是女方家自己留著的也可以的。你願意留做婚房是你爸媽疼你。為了減少你們倆的壓力。這不代表他有現成的房子就是理所當然的。。。
一年的時間還很短。身
『捌』 夫妻一方要把婚內買房寫父母名字,另一方不同意,算婚內財產嗎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2、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
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