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房產證加父母名字
1.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 辦理所需要的費用: 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5.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的費用:110元手續費: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Ⅱ 在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2)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也就是說,夫妻在婚後想對婚前房產加名,就屬於房屋權屬發生轉變。
因此只要變更房屋權屬,就得徵收契稅。 《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爐後,一些夫妻希望在房產證上共同署名。根據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要求,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但需要繳稅。根據規定,稅費包括3%的契稅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稅。也就是說100萬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繳3萬多的稅。
具體繳納辦法按照房屋所有權添加人的實際佔有比例,摺合成合理市場價,按照贈予類別徵收3%的契稅。而婚後共同房產增名目前暫不需繳納契稅。
Ⅲ 我貸款買房,可以加父母名字嗎
無貸房產證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因為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所以首先要掙得銀行的統一,銀行會派專員跟隨,等辦理完成後,專員會將房產證那會銀行。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費用:80元手續費,25元籍圖費,5元貼花費。順利的話,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產證。
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
2.辦理所需要的費用:除了前面說的110元手續費外,如果貸款是公積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需要加200元費用;
3.其他的步驟和前面無貸款的流程一樣。
Ⅳ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1、另一半產權沒有確認:因為房子快還清款項了,我跟我爸說起這個房子產權問題,我爸沒有要想過這個房子產權問題,他如果老了或者過世後另外一半產權怎麼分配的問題,只是說到時看看。我父親身體很不好,近幾年都有住院好幾次,所以我想趁這些事情之後跟他溝通,都被他打太極推脫了。我和我老婆是有些擔憂的,因為我的房子是款項接近200W,我爸媽當初資助了20W,寫上我爸的名字,並且是在婚前買下來的。裝修和還貸是我和老婆共同承擔的,除去了升值外,我們承擔了80%的款項。我家兄弟姐妹3個,如果我爸不確定了另一半產權比例,到時直接當遺產,我需要跟弟弟妹妹還有母親來分配這一部分的產權,讓我覺得特別麻煩。而且直接平分,對我來說很不公平。
2、房子居住問題: 按照我和老婆的想法,結婚後我爸媽應該住在老家,不會跟我們住一起。
但是事實上正因為有個這個房產證的名,我爸媽二話不說就直接搬進來住。住一起之後,生活習慣和觀念不同,搞得矛盾重重。而且父母以大家長自居,對我們生活干涉很嚴重。所以我特別後悔當初加名的做法,按我們的收入完全可以自己買房,所以一段時間我和老婆都覺得在這個房子上被綁架進來,心裡很不痛苦。因為這件事情上我沒仔細考慮利弊,我被我老婆埋怨了很長時間。
所以,你老公想加他爸媽名字,真的很可能會發生像我們這種情況,就是老人以主人自居,想怎麼怎麼樣就怎麼樣。比如我的兄弟姐們來我們這里住,從來不打招呼,因為爸媽就住這里。我心裡確實很憋屈,出最大份的錢,一點話語權都沒有。
Ⅳ 購房合同寫的是夫妻的名字,再加上父母的可以嗎
父母離婚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取得住房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住房貸款還請,無抵押。以上手續齊全,隨時可以申請辦理住房過戶手續。可以有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以及買家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第四條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一)買賣;(二)互換;(三)贈與;(四)繼承、受遺贈;(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六)以房屋出資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Ⅵ 子女名義貸款買房,想房產證上寫父母名字,如何辦理呢
購房合同或網簽合同、購房發票上加上父母的名字,在辦理不動產證時申請辦理共有權證,一人持房屋所有權證,另外兩人持房屋共有權證就可以,但要註明佔有份額。
Ⅶ 子女買房房產證上能加寫父母的名字
可以的。
在房產證上加上別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這個房子的共有權人,共有三種方式:析產登記、買賣或贈與。
一、贈予手續:
1、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二、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買賣類似,需要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
1、父母子女之間減名字,同樣視為買賣交易,要收取契稅。而且,如果房產證辦理時間不滿2年的,還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稅;
2、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
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注銷掉之後,再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
(7)夫妻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加父母名字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Ⅷ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產權人同意,並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加名:
1、在房屋未還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需要銀行同意變更貸款合同。
2、無房貸情況下,需要徵得產權人同意,非夫妻關系需要立定贈與協議,並公證後可以辦理加名。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權人,共權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規定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Ⅸ 買二手房以夫妻名義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加父母名字
如果已經購買,已經辦理了貸款,想加上你的爹媽名字在你們房產證上,
需要你還清貸款,無抵押,之後,辦理完畢你的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才可以辦理加名字手續,
如果是沒有買呢,也沒有辦理貸款。可以有你夫妻倆和你爹媽一起去辦理購房手續,簽署你們四人名義購房合同,就可以,以後辦理房產證,就是你們四位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