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房子登記在男方父親名下,婚後夫妻雙方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你這個案例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出資應視為贈與,房產是共同財產,離婚時父母不能追索出資,因為贈與財產的行為已經完成公示(動產交付、不動產登記)的,沒有法定事由不能撤銷。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你們的情況不滿足撤銷贈與的條件。登記在二人名下,表明發生了一次不可撤銷的贈與(要麼是男方父母直接贈與女方,要麼是男方父母先贈與兒子,兒子贈與妻子的。無論是贈與金錢還是贈與房屋,都已經公示了。金錢已經交付,房產已經登記。)
2. 婚後男方父母交首付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以後男方父母幫還了大部分
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關於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 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 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3.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了男方的名下,婚後貸款是男方在還,雙方已經分居兩年離婚如何判決
1.要看房產登記誰的名字,如果是男方個人名字,該住房就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需要做任何公證。但是~~~只要是拿了結婚證,從那一刻起,男方還貸款項一半的權益是女方的,還有自拿了結婚證起,該住房增值部分權益一般也是女方的!男方父母的出資,只能作為對小夫妻的債權,和房產屬性無關!! 2.如果該房產寫了父子兩人姓名,在沒約定房產份額情況下。父子倆一家一半各佔50%。這房子和男方兄弟無關! 3.婚後父母償還的貸款只能作為父母對該住房的債權,和房產所屬無關!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或是資金流水證明。 4.如果房子賣了,首先是幾位所有人協商解決分配房款,原則上是父子倆一家一半,因為兩人是房產共有人,各佔一半權益。對於裝修,要看賣房子時評估價來定,如果裝修房子比同等毛坯房買的價位高,那麼高出部分,可以協議由兒子一方所得!
4. 婚後按揭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夫妻名下,男方還貸款,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婚姻存續,而房屋以產權登記為主。男方的真誠已經到了,女方的付出在哪?生活不僅僅房貸!
5. 婚前房子寫的男方父母名字,老婆要讓父母還房貸,不然就離婚我該怎麼辦
沒毛病啊,誰的房子?誰還貸啊!
如果你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還父母的房貸的話,對女方是不公平的。除非是父母的房產贈予你們夫妻倆,然後由你們來共同還貸的話,那還差不多。
6.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子 ,房產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婚後夫妻雙方還的貸款,若離婚女方能分到財產嗎
這事兒最好提前做個約定,明確一下。否則將來會比較麻煩,因為房產不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