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已抵押貸款,法院能不能強制執行
是可以的。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產,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變賣等,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執行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五百零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1)有抵押貸款能否強制執行過戶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明確設立抵押的房屋可以執行,拍賣或者變賣,但是要按照特別程序處理。該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申請人提供臨時住房的還可以收取租金。根據該規定第六條之規定只有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❷ 現在如何才能讓有抵押的房子申請執行過戶可以貸款更名嗎如何辦理
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❸ 已抵押的房子法院可否強制執行
已抵押的房子如果是唯一房產,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賣,變賣等,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執行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之規定,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完全可以被執行的。
法理上的依據其實很明確,即設定抵押的房屋自設定抵押時起,就已經成為了合法債權的擔保,並且已經可以預見到未來為實現債權而需要變現,盡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經具備了明顯的社會經濟屬性,參與了社會性的交易,而不應該再視為簡單的生活必需品。
(3)有抵押貸款能否強制執行過戶擴展閱讀:
司法實踐中一般是這樣掌握的:
(1)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能力租賃房屋居住。任何人都不是必須居住自有住房的,租賃的住房同樣可以居住,可以滿足居住條件,所以,有收入能夠租賃住房的情況下,現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須的住房;
(2)如果沒有收入來源不能租賃房屋居住,那麼還要看該房屋是否和《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准相適應 (該辦法規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 ,被執行人超過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
(3)如果被執行人的房屋設定了抵押,則不考慮是否必需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第一條規定,「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注意,這里已經沒有再提到「必需」的問題,只是同時又規定,對已經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居住的房屋,在六個月內不得強制遷出。就是說給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過了六個月的寬限期,可以強制遷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
❹ 有強制執行單車輛有貸款能過戶嗎
你的車輛已經被申請強制執行了,那麼是不能貸款過戶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解決強制執行的事情,然後你的車輛沒有被執行,然後才可以辦理貸款過戶,否則的話是不行的。
買車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貸款消費方式越來越普遍,新手辦理貸款買車有哪些手續?首先,需要了解辦理個人汽車貸款的基本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具有合法身份證件,有當地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件。
這是辦理車貸的基本條件,下面來看看貸款買車需要什麼手續。
其次,辦理貸款買車的流程:
1:借款人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3: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和客戶評價
3:銀行對通過初審和資信調查,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進行審批
4:通過審批的,通知借款人辦理合同簽訂、放款、抵押或質押等相關手續;未通過審批的,須向借款人進行說明
5:借款合同生效後方,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採取專項放款方式,即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經辦行直接將貸款轉入借款人購車的經銷商賬戶。
最後需要了解一下貸款買車所需資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貸款買車首付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建設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貸款消費方式越是普遍,新手辦理貸款買車就越是要小心,仔細看好手續的填寫。以免在貸款過程中後者貸款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❺ 已設立抵押的房產,法院可以強制過戶嗎
不可以強制過戶
過戶程序一般如下:
1、選中房產並且簽訂購買合同;
2、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目前暫時還不受理個人直接申請的二手房貸款,需要先通過中介公司或者擔保公司來申請(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銀行);
3、提交相關資料,一般來說需要: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者未婚證明)、收入證明蓋單位財務章、開具收入證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有些銀行還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學歷證明、資產證明(存單、有價證卷、汽車、房產)、職稱證明等等;
4、銀行會指派律師與貸款申請人談話,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5、銀行指派評估師對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貸款金額(一般要低於實際成交價格);
6、律師提交《法律意見書》,評估師提交《評估報告》,銀行依據以上資料審核申請人資信,確定是否提供貸款以及所提供貸款的金額;
7、銀行確定可以提供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在過戶當天或者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購買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過戶之後,銀行見到他項權力證或者抵押登記之後或者依據銀行規定的其他時間,銀行將貸款部分劃轉給出售方,購買方開始償還月供。
❻ 房產抵押貸款(法院強制執行還款)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2、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3、變賣是指強制出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的,可以交由有關單位變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由人民法院直接變賣的,變賣前,應就價格問題徵求物價等有關部門的意見,變賣的價格應當合理。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財產所得的金錢,應及時交付申請執行人,並結束執行程序。
❼ 被告的房產已在信用社抵押貸款能強制執行嗎
可以強制拍賣,拍賣所得,首先滿足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❽ 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給原告,但房子現在還有銀行貸款不能進行過戶。法院可以強行還銀行的貸款並解除抵押么
法院不可強行還款並解除銀行抵押。需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權需滿足一下條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過戶、取得房產證後再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貸款用途用於支付購房時的借款,這樣的住房貸款方式叫置換式住房貸款。
置換式貸款主要是指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貸款方面,是銀行向購買商品住房時全額付款的借款人發放的,用於置換其前期購房非貸款類債務,並以該住房設定抵押的貸款。
(8)有抵押貸款能否強制執行過戶擴展閱讀:
1、申請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本次貸款的每期還款額與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為借款人購買的商品住房,對應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超過農總行規定的年限,可以進入房地產三級市場交易,並且未設定其他抵押權;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為抵押物;
(三)抵押物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已使用年限不超過15年。
2、貸款金額最高為抵押物價值的70%。
3、置換式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和還款方式執行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
❾ 已抵押房產法院能否執行
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1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抵押特徵: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