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清收不良貸款
一、不良貸款現狀 所謂銀行不良貸款,主要指銀行不能正常收回或無法收回的的貸款。我國銀監會採用國際上通用的五級分類法對貸款進行分類,即次級貸款類、可疑貸款類、損失貸款類,2007年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2684.2億元,佔全部貸款比例6.17%,其中次級貸款余額2183.3億元,佔全部貸款比例1.06%,可疑貸款余額4623.8億元,佔全部貸款比例2.25%,損失貸款5877.1億元,佔全部貸款比例2.86%.銀監會成立以來,一直把銀行業不良貸款的下降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體制和機制改革,不斷推動商業銀行積極清收貸款和利用撥備核銷貸款損失,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實現了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比例的下降,達到歷史最低水平。2007年末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6.17%,在上年末7.09%比例的基礎上全年呈持續下降趨勢。2007年末中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萬億2,684.2億元人民幣,這一數據較之上年末1萬億2,549.2億元人民幣的數據略有攀升。分機構看,外資銀行不良貸款比例最低,為0.46%;其次為股份制商業銀行,為2.15%;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仍然是最高的8.05%。 二、不良貸款成因分析 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多種多樣,不外乎來自於銀行外部的原發性因素和銀行內部管理的內生性因素。 1.來自由於銀行外部的原發性因素 (1)借款人的因素。借款人可能是內部經營不善、產品市場萎縮,也有可能是借款人借改制之機故意逃廢銀行債務,缺乏還款意識。(2)政策因素。由於宏觀經濟政策缺乏連續性,經濟波動的頻率高、幅度大,使信貸擴張和收縮的壓力相當大,在宏觀緊縮、經濟調整時期,往往形成大量貸款沉澱。(3)行政干預因素。主要表現為地方政府壓,地方財政擠,迫使銀行發放大量指使性貸款、救濟貸款,貸款行為行政化,信貸資金財政化,直接削弱了貸款產生經濟效益的基礎。 2.銀行內部管理的內生性因素 (1)決策失誤。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對借款人的現狀及市場形勢的判斷偏差或失誤引起重大信貸決策上的失敗導致不良貸款的形成。(2)信貸人員素質。部分人員素質不高,難以進行貸款的科學決策和有效管理,違規放貸時有發生;在執行信貸政策方面,有的信貸人員隨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現象。(3)貸款結構不合理。貸款組合結構性失衡,如貸款投向不合理引起貸款過度集中等造成不良貸款的形成。(4)道德因素。信貸人員除了必須具備一定的金融理論、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制度等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有誠實的品格和強烈的責任心。部分信貸員「在其位而不謀其職」工作主動性差,缺乏開拓創新精神,不能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甚至蓄意營私舞弊、違規違紀、違法犯罪,引起不良貸款的形成。 三、不良貸款的清收辦法 銀行不良貸款,是中國金融業最大的風險所在。國際通行標准認為,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率警戒線為10%。近年來我國不良貸款率呈逐年下降趨勢,但不良貸款仍然威脅著金融的安全穩定。。如何採取合理的清收辦法化解不良資產一直是銀行業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 1.要有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銀行總行應有管理全行風險貸款的審批決策機構,有專門的職能部門如資產保全部具體管理與辦理;各分行與支行設有風險貸款化解小組,逐級對風險貸款進行管理。 2.要加強對不良企業的管理 信譽不良的企業一般是不能正常還本付息的企業,不能正常還本付息有主觀和客觀的原因,所以,應分類管理,對不同的原因實行區別對待的政策,客觀原因主要是在經營上資金周轉出現問題或經營管理不善,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的要求等,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為繼,無力還款;主觀原因主要是企業利用非正常經營,故意減少資產或增加負債,以實現其不還或少還貸款的目的,對於這種故意逃廢債務行為必須從嚴,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3.採用法律手段保全資產 以訴訟方式更具有強制力,利用國家機器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利,通過訴訟方式化解風險貸款是否成功的關鍵主要取決於財產保全工作的成效,一旦保全成功,訴訟案件便可以通過和解方式提前結束,全額收回貸款.金融機構在通過訴訟途徑化解風險貸款時,在注重其實體權利的維護是不要忽視了司法程序的規定,導致由於程序上的延遲而喪失了實體權利,即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有些特殊情況下為1年。 4.實行公開招標拍賣方式 運用拍賣方法是最公證、公平,資產價值得到最大體現的一種方式。以拍賣的方式拍出,盤活了不良資產,回收了資金,資金風險大大降低。 5.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 從金融不良資產形成原因看有地方政府幹預的因素,銀行的貸款曾經支持過企業、地方經濟發展。因此,無論從受益的原則還是從造成損失的原因去追究,債務人和地方政府都應當在這種錯位資源的重新配置過程中承擔相應份額的合理成本。從本質上來說,不良資產處置是對歷史上形成的錯位的社會資源進行重新配置,使其盡可能發揮最大的社會效用。但這種資源重新配置的損失,如果全部由銀行來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政府承擔不良金融資產有利於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改善當地的投融資和信用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②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什麼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手段】
一、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處置不良資產。
AMC的資產處置損失要由財政兜底並由國家承擔。
AMC可以通過幾種渠道籌措資金資本金由財政部核撥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發行金融債券。
AMC運營中可以減免稅費主要包括AMC免交在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和承接、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
二、國有商業銀行對未剝離的不良資產的處理。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自主性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採取催收追討、訴訟等手段依法收貸。商業銀行建立資產保全部門指定專人對不良貸款組織催收。
利用呆賬准備金核銷一部分呆賬貸款本息。按照有關規定原來愈期兩年的貸款可掛賬停息此後相繼改為1年、6個月、3個月。
創造性地通過債務重組、剝離、轉化等手段減輕資產風險。商業銀行可以將一部分不良資產剝離給內部的專門機構進行專業化處置商業銀行試行對企業進行資產置換即企業以股權或實物資產置換銀行債權銀行對置換資產進行經營管理。
③ 商業銀行金融風險表現的現狀
一、商業銀行金融風險的現狀 <br> 1.銀行業呆壞賬水平居高難下 <br> 2002年以來,我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和不良貸款比率不斷下降,盡管如此,過多地強調這些指標只會促使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稀釋不良貸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貸款,事實上不良貸款蘊含的金融風險依然存在,不良貸款比率仍大大高於10%的國際警戒線,僅僅是達到了我國15%的監管標准。 <br> 2.信貸投放過快潛伏新的金融風險 <br> 2003年以來,隨著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加快,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積極性也持續高漲,而資本、經常賬戶的雙順差,大量外資通過各種渠道流入中國,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礎貨幣進行對沖。2003年年初,央行宣布2003年金融機構貸款增加的總額應當控制在1.8萬億元以內。到了6月份就已經突破了這個目標。7月份央行公開表示務必要將信貸總額控制在2.8萬億元以內。可到了10月份貸款總額就已經突破了2.8萬億元。而且貸款的結構也發生了改變,投資大部分流向許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設,中長期貸款比重增加。由於長期債券市場的缺乏,潛在的金融風險又集中於銀行系統。而銀行系統通過發放大量新貸款來稀釋不良貸款率的盲目擴張行為也隱含著巨大的危機。在經濟結構不盡合理、社會信用環境不夠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商業銀行自身的內控機制欠缺和風險管理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這種過快的信貸投放可能潛伏著較大的金融風險。 <br> 3.信用體制不健全,金融體系透明度不高 <br> 盡管2002年我國頒布了銀行業新的信息披露准則,2004年所有銀行都須報送按五級標准劃分的貸款,信息披露水平和行業透明度有了相應的提高,但我國商業銀行的國有性、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決策者權責不對稱等特性,決定我國銀行業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 <br> 由於信息的不可得、搜尋成本過高、信用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場上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的現狀在短期內無法得到改觀,尤其是涉及公司內部經營、個人收入狀況等方面的信息。這種狀況容易導致逆向選擇行為的發生。住房信貸和汽車信貸在前幾年被認為是風險相對較小、收益較高的優質項目,但近期頻頻發生的違約現象正在改變這種觀念。 <br> 4.金融體系與地方政府千絲萬縷的聯系 <br> 由於歷史原因,盡管20世紀90年代以來對金融體系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銀行業尤其是地方性銀行與當地政府之間仍然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銀行經理、地方政府和商業機構的利益是緊密聯系的,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通過職權便利對信貸過程施加強有力的影響,來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這種特殊的關系扭曲了中央政府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效果。例如,在2004年上半年的緊縮政策中,江蘇「鐵本」事件是這種關系在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損失的銀行資金、民營資本自然無法挽回。地方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干預,也是潛在的金融風險來源。因此,改進國有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將是一個長久的話題,這要求管理文化從過去的一致管理轉移到個人責任管理,即對權力和責任的清晰界定和分割。 <br> 二、金融風險在我國進一步演變的趨勢 <br> 1.融資結構扭曲,在金融體系內風險向銀行集中,呆賬壞賬風險將長期存在並進一步升高 <br> 近幾年,金融機構(國有、股份制、城市商業銀行)普遍呈現快速增長的趨勢,具體體現為信貸業務的快速擴張,掩蓋了潛在的資產質量問題。尤其是那些呆壞賬比例已經偏高、融資能力及抵抗風險能力較差的中小銀行,容易陷入流動性不足的困境。而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破產法的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負債的很大一部分終將轉化為賬面不良貸款,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會長時間存在且不斷出現高峰。因此,單方面加快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加強銀行監管並不能必然消除不良貸款。需要政府提供配套措施,使商業銀行在保持經營穩定的前提下,化解不良貸款的風險。 <br> 盡管監管當局採取了各種措施處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問題,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仍然一直在高位徘徊。在1999年成立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了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不良貸款之後,2000年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平均下降了10%左右。此後,雖然監管當局不斷強化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但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仍然在高位徘徊且時有反彈。2004年,央行對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一批擬上市的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集中處置,不良貸款再次出現明顯的雙降。 <br> 2.房地產信貸潛在風險高 <br> 由於房地產信貸(開發、按揭等)業務中,銀行處在一個比較有利的地位,近幾年房地產業的銀行信貸償還尚未出現明顯的拖欠情況,呆賬壞賬率也不高。但是,個人住房的信貸風險是有一段隱藏期的,真正暴露出來可能要幾年的時間。再加上目前的個人信貸保障系統尚未健全,大批買家申請樓宇按揭時所能提交的還款能力和信用情況信息十分欠缺,令銀行存在很大的壞賬風險。另外,一旦出現斷供、收入情況變化或者房產價格下跌,銀行便難免出現壞賬。 <br> 3.特殊國情背景下的金融風險仍將長期存在 <br>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佔領了絕大部分業務,包括車貸、房貸等優質項目,普遍持有較強的流動性,是同業拆借市場上最主要的資金供給方,也是政府債券的主要購買者。而其他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則往往是資金的借入方,流動性不足,自我調節能力較差。這樣一種嚴重不平衡的結構必然不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發展,不能滿足我國經濟增長的需要。隨之發展起來的地下金融活動,兼具創造性和毀滅性,其規模已達地上金融活動規模的三分之一,監管當局很難對這一具有高利貸性質、與黑社會相聯系的領域進行打擊和取締。地下金融活動給我國金融體系帶來的不僅是金融沖擊,更多的是社會沖擊。 <br> 三、商業銀行金融風險防範的對策研究 <br> 1.市場風險防範對策 <br> 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風險日趨復雜,建立一套完善的經營風險評估、預警、監測、轉移和防範機制,對市場風險實施准確的量化管理,是有效管理經營風險的關鍵和未來趨勢。筆者認為市場風險防範應從以下三方面著手:1.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意識,把風險指標成為制定經營策略時重要的參數。2.以實現有效管理經營風險為目標,積極推進金融創新策略,培植新的利潤增長點,穩定收入來源。3.商業銀行必須實施科技興行經營策略。為此,我國商業銀行必須設立明確的科技進步目標和主攻方向,運用先進信息科技技術,為在經營管理中快速高效地收集和處理信息、進行優化決策和管理經營風險奠定物質基礎。 <br> 2.操作風險防範對策 <br> 首先,清晰界定操作權,職員操作權邊界不清,是釀成銀行操作風險的根本原因。職員操作權邊界不清,這意味著,操作過程中銀行職員責權利無法充分匹配。在這個背景下,銀行職員行使操作權,出於「經濟人」的自利目的,在利益一定的情況下,會極力怠工,不使用或少使用操作權,或者「反生產性」使用操作權,極力推卸責任;而在責任一定的情況下,會極力越出操作規程的規定,濫用操作權,極力追求私利。前者是「怠用」操作權,後者是濫用操作權。因此,清晰明了地界定了員工、部分的操作權,就能夠做到權清而責明,為全面提高員工執行力打下良好基礎。其次,堅持不懈地進行員工技能和企業文化培訓在清晰了每個崗位的操作權後,員工並不一定就能夠避免操作風險,因為操作風險的形成並不一定全部是由員工怠工或濫用權力造成的,在相當多的情況下是由於員工專業化程度和執行力的欠缺造成的。 <br>
④ 住房抵押貸款違約率占總不良率多少
、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發展現狀
在個人消費信貸中,由於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占據了重要地位,近年來,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已成為我國商業銀行具有強勁發展勢頭的「零售業務」,被視為拓展信貸營銷業務、優化信貸資產結構的主要手段,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然成為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貸款投向。在表1中,2000—2005年間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佔全國消費信貸余額比重均在74%以上,2004年、2005年則到達80%左右。2005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為18400億元,是2000年的5.45倍,1998年的43.19倍,與2004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相比,增長16.07%,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無論是在增長速度上還是在總量上每年均發展迅速。
表1 1998—2005年全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單位:億)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全國消費信貸余額 472 1097 4235 6990 10669 15736 20063 2215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 426 770 3377 5598 8258 11782 15853 18400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比重 90.25% 70.19% 79.74% 80.09% 77.40% 74.87% 79.02% 83.37%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增長比例 80.75% 338.57% 65.77% 47.52% 42.67% 34.55% 16.07%
資料來源:統計公報(2000—2005)
商業銀行之所以爭先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近些年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以及國家信貸政策的支持;二是商業銀行普遍認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優質資產,不良貸款率極低,比批發類貸款風險小得多。事實上,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低、風險相對小並非必然的,它是同經濟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的,上世紀80年代美國住房抵押公司風波和1995年日本住房金融案件,均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相關。隨著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快速增加,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率也開始不斷上升,200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平均不良率在1%左右[1],到2004年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不良貸款率達到1.5%左右,其中農行高於2%。在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較發達地區上海,2004年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平均不良率只有0.1%左右,到2006年9月末,平均不良率上升到0.86%,兩年多時間上升7倍多。
我國市場經濟處於發展初期,法律制度欠缺,個人信用徵信體系不健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在很大風險,實際的貸款違約率高,特定條件下(如貸款高速增長),用於風險分析的不良貸款率指標滯後性非常明顯,掩蓋了實際風險狀況。房地產市場具有周期性,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每筆貸款數額小,一旦房地產市場出現調整或振盪,貸款違約等風險就會顯現,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還沒有遇到真正考驗,因此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防範,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走向良性發展的一條必經之路。
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分析
在目前我國的經濟體制環境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發生有其可能性和必然性,這主要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自身的特性和市場環境等諸多內、外部因素決定,具體而言,我國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主要面臨以下幾個方面風險: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風險。一般有下面幾種形式:
一是被迫違約。被迫違約是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是指借款人在購買房產後,因實際支付能力下降或突發事件的發生,無法繼續正常向商業銀行按照規定還本付息。我國市場競爭異常激烈,就業條件嚴峻,教育、醫療等支出急劇增加,都會使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下降甚至惡化,使借款人無力繼續償還貸款本息。
二是理性違約。理性違約是借款人的主動行為,是指借款人主觀上認為放棄繼續還款能帶來更大的收益而產生的違約行為。當房價迅速下跌或利率上升幅度較大,繼續還款的成本大於放棄還款的收益,借款人會理性違約。主動違約最有可能發生在貸款合同簽訂後的頭二年,因為此時違約的機會成本相對較低,損失的僅僅是首付款、交易費用和一部分貸款本息[2]。
三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是借款人主動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額度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行為。當市場利率低於合同利率時,提前償還貸行為就有可能發生,提前還貸一方面使商業銀行損失原合同利率帶來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還得遭受為還貸資金尋找合適投資渠道的損失[3]。
四是惡意騙貸。惡意騙貸一般稱為「假按揭」,是一種欺騙行為,主要特徵是實際借款人將套取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資金用於風險更高的投資,如挪用到房地開發,或者進入資本市場,導致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大幅上升。2007年1月底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住房按揭貸款成為被挪用入市檢查重點。
2.抵押風險
貸款抵押物是商業銀行第二還款來源,但是商業銀行也常面臨如下抵押風險:
一是抵押處置風險。當抵押物變現渠道窄、成本高,商業銀行不能順利、足額、合法變現,就會遭受抵押處置風險。我國住房二級市場處於起步階段,交易法規不完善,手續煩瑣,交易費用高,導致銀行的抵押物變現困難。
二是抵押物價格風險。抵押物價格風險包括抵押物價格市場風險和抵押物價格人為風險。前者是指抵押物因房地產市場的變化和房屋自然磨損而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下跌的風險。當房地產市場處於調整或不景氣時,價格下跌有可能導致抵押房屋價格不能夠覆蓋銀行本金和利息。後者是抵押人在其抵押期限內對房屋的損壞造成抵押物價值下降,或者由於估價人員因其過失或故意過高估價抵押物而產生的風險。
3.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金融市場利率波動導致存貸款利差縮小,甚至出現貸款利率低於存款利率,導致銀行收不抵支的風險。一般來說,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利率風險有:一是「不匹配」風險,抵押貸款的長期性和存款利率與貸款利率調整的不同步,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固定利率,如果存款利率上調,銀行的資金成本就會上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浮動利率且下浮時,如果銀行資金成本不變,銀行的利差也會縮小。二是由利率風險引發的提前還貸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住房貸款債權不能及時足額變現遭受的利益損失。引起流動性風險原因在於商業銀行經營特徵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徵,商業銀行資金主要來源於企業存款、居民儲蓄存款等短期資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回收慢,資金的來源和運用在時間上明顯不匹配,存在「短存長貸」的問題。我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變現性比較差,一是因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零售性業務,每筆貸款的貸款利率、到期日、貸款成數以及貸款期限等都不同,商業銀行無法實現標准化管理;二是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導致貸款的投資者無法逐筆估計每筆貸款的違約風險成本,投資者望而卻步;三是住房等消費品二級市場尚未形成,抵押物變現難影響住房抵押貸款變現性。
5.法律制度風險
法律制度風險是指法律制度不健全,對失信、違約行為懲罰辦法不具體,執行力度不強,使商業銀行面臨損失。良好的社會法律環境是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基礎條件,如美國1968年頒布了《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消費信貸保護法》,1974年又頒布了新的《統一消費信貸法典》。我國還沒有針對消費信貸的專項法律、法規,《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法》、《票據法》、《合同法》等法規都是為生產信貸而建立的,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特點不相符。
6.市場政策風險
市場政策風險包含兩個方面,一是指國民經濟在整體發展過程中存在由繁榮到蕭條周而復始周期性波動,影響房地產業的市場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高漲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增加,貸款數量急劇擴大,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收入急劇下降,房價下跌,商業銀行勢必會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損失。二是政府經濟政策的調整引起房地產市場變化給商業銀行帶來損失。我國整個經濟處於轉軌時期,市場機制不健全,政府的定位不明確,由於住房消費是居民的大額消費,投資乘數大,房地產業對經濟增長具有較強的拉動作用,從而成為政府調控經濟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行業。當房地產市場發展脫離個人消費能力,出現泡沫和經濟過熱,與調控宏觀目標相違背,政府會採取房地產調整政策,隨著房地產業的調整和收縮,商業銀行也將面臨政策風險。
7.管理風險
管理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內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出現問題,導致的信貸風險。從貸款政策、管理流程、組織結構、技術基礎等方面看,我國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管理基本上處於一個比較低的水平。如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存在重業務拓展、輕業務管理的沖動,不計風險代價搶占市場份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運作中隨意性較大,尚未形成合理評價標准和業務流程;熟悉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專家人才匱乏,管理經驗和人員的培訓跟不上業務的快速發展;個人信用信息基本屬於封閉狀態,銀行之間缺乏溝通,個人的信用信息資源無法共享,缺乏統一信息資料庫和個人信用評估體系等等。這些管理因素均導致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增大。
8.操作風險
違規操作是銀行內部形成資產風險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經營機構在制度管理上放寬貸款要求而造成的業務風險。主要表現為:一是在業務導向激勵約束機制下,經營機構重業務輕管理,甚至違規經營,未經批准擅自或變相降低貸款標准和擔保條件,借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名違規開辦個人股票質押貸款等高風險業務;二是部分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或思想素質不高,工作不負責任,違反操作規程,有的甚至與借款人串通,逃避制度約束。
三、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的防範
針對上述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八大風險,商業銀行可以採取如下措施予以化解和防範。
1.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和內部評級模型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信貸管理主要圍繞單一借款人風險展開,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關於風險管理精神,現代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不僅僅包含單一借款人風險管理,更加重要的是,應當以優化配置風險資本和配置信貸資產組合為風險管理模式,對銀行面臨的整體風險進行測量、監控和主動管理,因此要求商業銀行對整體信貸業務開發和建立內部評級體系,採用內部評級法,用統計模型測算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違約概率(PD)、違約損失率(LGD)、風險暴露(EAD)和期限(M)指標,全面准確把握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狀況,對未來整體風險做出合理預測。在此基礎上,充分考慮借款人個人資料和歷史信用信息,建立科學的償債能力和資信評估模型,逐步完善單一借款人信用評級體系,對借款人進行市場細分,以此作為開展業務的重要依據。
2.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防範管理和操作風險
商業銀行應制定一套嚴密、詳細、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和流程,逐步提高信貸管理水平。
第一,根據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內部評級模型的相關數據制定貸款風險資本配置和信貸組合計劃,確定業務發展方向、比重以及發展節奏和進程,避免貸款政策管理失誤帶來損失。
第二,加強貸款流程全過程管理,從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檢查等環節分析相關風險點,落實管理職責,規范操作流程;建立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促使業務人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解決重業務拓展輕風險管理的導向機制;強化損失責任追究制度,根據資產的實際損失追究相應責任。
第三,在組織結構上,可以逐步實行審批官和風險控制官派駐制,實現審貸分離和風險監管分離,保證貸款審批和風險控制的獨立性;成立專門審查審批中心,實行集約化經營,逐步培養優秀的專業化審批官和風險管理官,提高管理專業水平。
第四,加強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信息收集量越大,信息質量可能就越高,信息分析結果可能越准確,為較好預防和控制信用風險評價提供客觀依據[4]。
3.建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
房地產業是一個與宏觀經濟高度相關性的行業,受宏觀經濟的影響並反過來給宏觀經濟以強烈的作用,建立風險預警系統主要是為了防範市場系統性和政策風險,建立預警模型對宏觀經濟指標、產業經濟指標以及國家相關政策分析,對房地產市場及整個社會經濟環境進行預測,及早做出反應,避免由此帶來的損失。預警系統構建完善是一項龐大的工程,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針對我國實際情況,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
4.加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管理和流動性管理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不斷推進,利率風險會逐步顯現,商業銀行在防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風險上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的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利率調整周期可以是1個月、1季度、半年或者1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商業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把由商業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的風險轉移給借款人,同時也把由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的風險轉移給商業銀行。
第二,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固定利率抵押貸款模式下,商業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商業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利率互換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第三,套期保值,我國金融期貨市場正逐步開放,商業銀行可以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實行套期保值進行利率風險管理,通過市場交易抵補資產負債由於利率變化導致的價值變化,如可用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和交易所期權進行短期利率風險管理,用銀行間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和雙限期權)、互換和互換期權進行長期利率風險管理。
第四,大力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交易的二級市場,通過該市場商業銀行可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形成債權出售,換取貸款資金或流動性高的短期債權,提高流動性。
5.發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轉移機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抵押貸款保險機制。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的目的在於規避或分散三類風險,一是房屋毀損的風險,二是貸款的信用風險,三是借款人的人身風險。我國目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構層次和險種均較單一,銀行信貸風險和保險機構承保的信用風險、人身風險沒能合理劃分,亟待通過建立和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機制來解決,在保險品種上,可以開發與消費信貸相關的財產險、失業險、人壽保險、履約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在保險機構上,可以為中低收入借款人建立政策性保險機制的抵押貸款保險,為高收入借款人和中、高檔住房提供商業性專業保險公司抵押貸款保險業務。
第二,推進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存短貸長」的矛盾使商業銀行面臨著流動性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等多種風險,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能從根本上解決商業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5]。我國2005年12月開始商業銀行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工作,隨著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的推廣和資產證券化業務品種的豐富,可以適時推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有效降低商業銀行在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上所承受的風險。
6.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法律制度環境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涉及到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有效降低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需要有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立法支持。我國應盡快制定和頒布《消費信貸法》,明確消費信貸活動中相關主體的職責,合理分散信貸風險;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使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相關環節均有法可依,通過立法強制推行個人信用制度,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個人信用管理的經驗,如美國的消費信用方面法律就有:《公平信用報告法》、《誠實信貸法》、《誠實借貸法》、《公平信用結賬法》、《信用卡發行法》、《平等信用機會法》、《公平債務催收法》等[6];同時改善法律執行環境,建立處置銀行抵押資產的小額債權速審法庭,減少繁雜手續和環節,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降低抵押物處置成本,提高處置的效率。
⑤ 79為什麼進行供給側改革,及其其主要內容
原因:
(1)需求管理政策的邊際效應在遞減。
2008年國際經濟危機爆發後,為了保增長或穩增長,我們採取了一系列需求管理政策,
如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和政府投資政策等。這些政策確實取得了一定的保增長
效果,但此後需求管理政策的邊際效應在遞減,雖然連續多次採取了穩增長措施,但GDP
增速自2010年一季度達到12.1%的高度之後,一直在震盪下行,直至2015年三季度的6.9%,
而且尚未扭轉下行趨勢。
這就使得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
為什麼需求管理政策達不到預期效果?其核心原因恐怕是沒有完全找對病根,沒有對症下葯。
中國經濟當前的主要問題是結構性問題(中國目前的結構性問題主要包括產業結構、區域結構、要素投入結構、排放結構、經濟增長動力結構和收入分配結構等六個方面的結構問題。
其中,產業結構問題表現在低附加值產業、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產業的比重偏高;區域結構問題表現在人口的區域分布不合理,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偏低,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公平;要素投入結構問題表現在資源能源、勞動力、資金等一般因素投入比重偏高,人才、技術、知識、信息等高級要素投入比重偏低;排放結構問題表現在廢水、廢氣、廢渣、二氧化碳等的排放比重偏高;經濟增長動力結構問題表現在過多依賴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特別是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收入分配結構問題表現在城鄉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不同群體收入差距較大),而非周期性問題。
針對結構性問題,不能用解決周期性波動的需求管理政策去應對,而要採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化解。
(2)需求管理政策的副作用和後遺症越來越大。
由於需求管理政策主要是通過政府投資和釋放流動性等手段,拉動「三駕馬車」來實現經濟增長,屬於短期刺激政策,故在帶來經濟增長的同時,也造成了產能過剩、高房價或資產價格泡沫、地方債務壓力加大、資源環境壓力加大、企業效益下降、影子銀行、銀行不良資產率上升等副作用和後遺症。鋼鐵、電解鋁、水泥、建材、造船等行業的產能利用率已下降到70%
左右,許多城市的房價已大大超過多數居民的承受力,2014年中國債務佔GDP的比重達到了
235.7%,個別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已超過2%的警戒線。這促使我們必須尋找新的出路。
(3)推進供給側改革與推進全面改革是吻合的。
從供給側入手、針對結構性問題而推進的改革幾乎包括所有重要的改革,如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產權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國有企業改革、財稅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價格制度改革、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生態制度改革等。可以說,從「需求側」轉向「供給側」相當於從「政府調控側」轉向「全面改革側」。而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全面改革也正是要推進這些改革,故推進供給側改革也就是落實三中全會精神,推進各個領域的改革。
(4)推進供給側改革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我們要追求的發展是綜合考慮資源和環境承載力、兼顧當代人和後代人權益的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要求盡可能少地消耗資源能源、保護環境,而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要做到少消耗資源能源、保護好環境,根本的出路是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即以較少的資源能源投入獲得較高的產出。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基本途徑是發動「三大發動機」,即推進制度變革、結構優化和要素升級。而推進供給側改革正是要培育「三大發動機」,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實現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故推進供給側改革可以達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供給側改革的主要內容:
(1)調整完善人口政策,夯實供給基礎
人口增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一直以來是經濟學的核心問題。「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威廉·配第的這一論述,第一次從經濟的角度,概括了人口與經濟的關系。人口既是需求基礎,也是供給基礎。就當下中國供給側改革的經濟決策而言,調整和完善人口政策,是夯實供給基礎的關鍵,是奠定中國經濟調整轉型和發展進步基礎的關鍵。
(2)推進土地制度改革,釋放供給活力
合理的土地制度安排對於激勵生產要素和公共產品供給,釋放供給活力,促進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發揮著重要的微觀管理和宏觀調控功能。
2015年以來,我國城鎮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去庫存化和「後土地財政」的壓力和挑戰,農村則開始進入三權分置改革和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的試點階段,推動城鄉土地制度改革的合力基本形成,長期滯後的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加速推進。
(3)加快金融體制改革,解除金融抑制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市場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由單一到多元,不斷發展壯大。
20世紀80年代,我國金融改革的主要內容以引進市場經濟金融體系的基本結構為主。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的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基本框架為主。2002—2008
年進入以健康化、規范化和專業化為特徵的金融改革與發展新時期。
當前,我國金融正處於市場化、國際化和多元化的階段,面臨著比以往更加復雜的局面。
從國內來看,金融作為最重要的要素市場之一,由於改革不到位,存在著比較明顯的金融抑
制,需要加以改革。
(4)實施創新驅動戰略,開辟供給空間
中國經濟多年來的高速增長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但是,經濟進入新常態後,要素紅利漸行漸遠,投資驅動風光不再。
「十三五」時期中國要繼續發揮經濟巨大潛能和強大優勢,必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定不移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長動力。
(5)深化簡政放權改革,促進供給質量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與勞動力、土地、資本、科技創新一樣,是經濟增長的要素之
一。對世界歷史橫、縱兩個方面的考察也表明,制度的內涵與制度質量是影響甚至決定一國
經濟長期績效最重要的因素。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中遇到的諸多問題都可深入到體制機制層面上找原因,制度變革與制度創新刻不容緩。
⑥ 對銀行不良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有什麼看法和建議
不良貸款率警戒線國際標准為10%,國內為15%。
世界各國銀行業都面臨著不良債權問題,我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同樣如此。
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體系中處於主導地位,不良貸款問題嚴重困擾著它的改革和發展。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成因比較復雜。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有企業的虧損。實體經濟是虛擬經濟的基礎,虛擬經濟是實體經濟的體現。國有銀行不良貸款既反映了國有銀行經營不佳,又表明國有企業虧損嚴重。導致國有企業虧損的原因主要是國有企業的制度性缺陷、管理落後、負債過度、企業承擔社會職能,而制度缺陷是根源。
二是國有企業財務軟化,企業虧損由銀行補貼,企業過度擴張。
三是銀行約束軟化。銀行目標多元化,不僅要發放一般商業性貸款,還要發放政策性貸款。為了維護社會穩定,維持企業生存,國有銀行發放了大量貸款彌補企業虧損。國有銀行實行層級管理,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自我約束弱化。由於國家為存款者的存款提供了一種保證,存款者對銀行的經營也不關心,存款者對銀行的約束弱化。
四是長期實行計劃利率,利率沒有發揮篩選項目的作用。
⑦ 壞賬逼近紅線,銀行今年受到的打擊有多大
今年是一個特殊的一年,各行各業都有著自己的苦衷,包括一向被人們認為虧不了錢的銀行都在債務警戒線上面徘徊了。7月份的時候,有關部門就已經發出了風險提示,並表示不良貸款,雖然沒有充分暴露,但是必須要做好大幅反彈的准備,這話才說沒多久,銀行這一邊的呆賬就明顯開始飆升不良資產比例暴增。面對席捲而來的壞賬潮,銀行這邊也正在做好應對的准備。
不過有一個行業卻在這個時候是非常火熱的,那就是催收行業,催收行業是幫銀行處理這個不良資產的先鋒軍,不過像今年這樣的一個行情的話,可能會比往常要麻煩和往常不同的是,平時的催收是在經濟情況較好的情況下來進行催收,大部分人手裡還是有那麼一點錢或者是有收入來源的,可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即使是催收加大力度,這樣的貸款人家可能還不上,就是還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