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二套房贷款问题
现在的二套房认定是“认房认贷”,所谓的认房是指“房管局”的查询结果;所谓“认贷”是指“人行征信报告”上显示的住房贷款记录。
目前,全国房管局没联网,但人行征信报告是全国联网的。
所以你换了个城市的话,无湖房管局应该是查不到你俩在合肥的住房的。除非,你在合肥买的那套房子,是用的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就会显示在征信报告上了。
按界是你的名义,你和女友没结婚,直接让女友去无湖申请银行贷款就完了。
㈡ 什么是二套房贷款
据小编了解,第二套房贷款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款利息自然也有相应的改变。
根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2、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㈢ 二套房贷款问题
现在有很多银行都能做认贷不认房。
就是说,没贷款买过房子,再买房子,都能算第一套。
如果你去的银行实在不行,那也不用出售,直接去当地房管局做一个过户手续,大概300块左右。
回答补充:
只要你过户到你父母的名下。
你在哪个银行都能做首次购房。
㈣ 你好,我名下有二套房,有贷款,第三套房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十条”及“京十二条”要求各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房及以上贷款,现在各家银行对第三套房均已停止发放贷款。
结合目前实际操作情况,将银行认定为第三套房贷款的八种人群归纳如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㈤ 二套房贷款要求
一、二套房贷款要求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2、借款人应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二、二套房如何界定
1、爸妈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买房,算二套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虽然有全款购买的房子,但是再贷款买房仍算二套房;虽然按照之前“认贷不认房”是可以看做首套房,但因为新政规定是“认贷又认房”,只要名下有房,再贷款都算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同样,也是因为“认贷又认房”,虽然房子卖了,但仍然有房子的记录,所以还是算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认贷又认房”,这个贷不仅指的是商业贷款,也包括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