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合同伪造签名的问题
1.该担保合同有效。只是关于甲的条款无效。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甲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担保合同上有乙的签字,该合同对乙有约束力,乙应承担保责任。
3.乙应承担责任。
Ⅱ 假采购合同向银行贷款经理要我在假合同上签名
你该不会签的你自己的真实姓名吧?呵呵
别着急,这个事跟你关系不大。有问题也是你们老板的事。贷款出了问题银行会起诉你们公司的,和你们个人没多大关系。即使是银行发现是假的采购合同,也是你们公司的行为,假合同里签谁的名字不重要。所以,不用担心你会承担什么责任。
顺便提醒一下,现在银行贷款对外支付都是受托支付,所以你签假合同后,银行会要求把贷款打到你们公司的采购方那边。
Ⅲ 伪造他人签名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如果他人没有签字确认,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Ⅳ 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双方各负什么责任
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Ⅳ 合同签名被伪造怎么才能鉴定
对于签名的真伪,可以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向法院书面申请司法鉴定,也可以自己寻求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鉴定,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这个笔迹还是能鉴定出来的,字形虽然千变万化,但鉴定专家主要看的不是字形,而是看的运笔特征、书写习惯、起笔落笔特点、笔画、笔顺等,找出共性来,一般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流露出根深蒂固的书写习惯,从而被发现马脚。之后司法鉴定结果能够被法院采信。
其实获取证据很多时候不仅仅是法律的范畴,而是要看生活阅历经验和信息挖掘能力,针对不同的伪造合同,要注意的点也是不同的,比如对于一个伪造的买卖合同,可以调查买卖双方,查询相关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看经营范围等等,有经验的人也能够从买卖产品价格等看出蛛丝马迹,这些都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了。如果涉嫌合同诈骗,那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他们介入侦查。这些都要看具体的伪造合同情况,也没有一定之规。
Ⅵ 做假的买卖合同骗银行贷款,签字了会有什么后果
这就是诈骗罪
这是犯罪的
要追究刑事责任
很严重的
Ⅶ 伪造签字的法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消费贷款购销合同签伪造签名扩展阅读:
伪造他人签名的买卖合同的情况:
买卖合同双方还没确定达成交易,没正式跟另一方签字确认,但是其他人伪造签名导致合同成立,这将直接损害未明确签名的一方利益。那么,利益受有损害的一方是否可以维权,得看该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首先,订立合同时出现有以下情况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损害国家利益的;
2、买卖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况的;
3、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洗黑钱等;
4、订立买卖合同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其次,要成立买卖合同,首先得满足一个必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所以,他人伪造签名确定的买卖合同,其实不属于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所以该买卖合同其实并未成立。
因此,根据合同成立的禁止性规定和必须满足的条件,那么因为伪造签名确立的买卖合同,首先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条件,所以也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受害的一方被要求履行合同,可以积极主张签名的违规。不过,如果想认这笔买卖的,那么也可以去追认,并且不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追认时效,这里受害方可以随时追认合同。
三、最后,其实被他人伪造签名确定了买卖合同,不知情的一方往往很难知道具体情况,但是只要不想追认的话,对方还一再主张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Ⅷ 请问签订假购销合同到银行贷款,双方各负什么责任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一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二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三 )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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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