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2.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清,如何分割财产
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提示,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2、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及相应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3、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对半分割。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如有更新,请以《婚姻法》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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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夫妻离婚后,房屋贷款还没还完,房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对于家庭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男女双方之间自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至于尚有贷款的房子的分配,双方可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对另一方如何补偿的问题,也可以再继续双方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协议确定还贷方案。
具体执行按当事人之间协议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正在离婚,房子贷款不还什么后果
1、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根据本法第242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根据本法第24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2、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贷款通则》第32条的规定:
(1)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
(2)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
5. 我在办理离婚期间,房贷怎么办.男方住着房子还不还贷
房贷还需要按时还款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 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了怎么办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离婚期间丈夫不还房贷 妻子主贷让妻子自己还房贷,妻子还不上怎么办
既然房主是女方,并且打算离婚了,个人觉得男方不还房贷没什么错!女方还不上可以想想方法。顺便废话一句,既然买房写的女方的名字,那说明丈夫对妻子是发自心里的爱!感情是深厚的,为什么要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