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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套房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

发布时间:2021-08-05 23:10:21

A. 2017年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三套房如何贷款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三套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业内称作“新国十条”,“新国十条”其中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4、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5、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6、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

7、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8、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1)成都一套房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扩展阅读:

二套房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B.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样的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参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成都一套房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扩展阅读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

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C. 第一套房贷还清后 第二套房首付是多少

如果第一套房的房贷没还清,购买第二套房的的首付一般都是四成首付,但是各地区政策不一样,这个你可以到你当地的房管局去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D. 成都本地户口,名下有一套房,贷款没还清,以家庭的名义买二套首付多少

高新南区天府新区二套房首付7成、金牛、武侯、成华、青羊、锦江、温江、郫都、高新西区、新都、龙泉驿、双流二套首付6成

E. 名下有一套房产,贷款已还清.二套房首付是多少

不得低于40%。

二套房贷的严格主要体现在两点:

一是利率相对于第一套房不仅不打折优惠,而且要上浮10%以上;

二是对于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规定不得低于40%。这个规定,在楼市疯狂的2008年以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楼市的投机行为。

而且,政府出于金融安全的考量,即使在2008年楼市最低迷的时候,上自中央,下至地方,关于楼市调控的种种政策都被一一攻破,唯有二套房贷,至少在官方文件里,从来没有放松过的迹象。

(5)成都一套房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扩展阅读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F.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

不低于40%。

1、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2、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3、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6)成都一套房贷款结清二套房首付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审查开发商除预售许可证以外是否具备四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并审查工程现场,了解实际施工状况。

约定所购房屋标的物状况:包括套内,建筑,公摊面积,高度等约定。

验收过程中不存在可约定退房或拒绝交接的问题,办理交接房手续,按合同约定付清房款,多退少补,房屋存在装修质量问题的,购房者在接到开发商第二次通知后,对房屋装修质量按约定标准再次验收;问题解决后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及时报修。

G. 请问成都市按揭房货己还完再次贷款首付多少

你这种情况要按二套房首付比例计算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确定二套房?根据《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二套房的贷款政策有哪些?
“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利率方面,对于第二套房贷,各家商业银行都严格执行上浮10%的政策,即8.613%;以 同样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计算,年利率 8.613%的每月还款4374.9元;如果享受下浮15%的优惠利率,每月还款为3773.8元,可节省601.1元;差额是比较明显的。
构成二套房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来说,二套房 的贷款政策是: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 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 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H. 成都二套房首付多少。第一套贷款的,还没还清。

2016年央行最新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非一线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即最低20%。非一线城市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现在央行规定的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是4.9%,二套房最低会在此基础上浮10%,即5.39%。

I. 成都有一套房,没有贷款。外地也有一套房,贷款未还清,成都二套房首付是多少

成都名下有一套房,再买二套房时天府新区和高新区首付7成,其他限购区域6成。

若在成都没有房产,但在外地有房且贷款未还完,首付比例按二套房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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