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无贷款,买二套房,用首套房做抵押可以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
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拿首套房作抵押,算消费贷款,属于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如果您第二套直接也全款买,拿第一套房子抵押做贷款,是没有问题的。直接拿产证作抵押即可。
一般来讲住房抵押消费贷款,主要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性消费用途的贷款,如购车、旅游、留学、耐用品消费等,但是不包含购房。
如果第一套房的无房款,你可以用它申请住房抵押贷款进行个人消费。其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是基准预期年化利率、贷款年限是10年。但是,有一点很重要,这笔贷款的钱不能作为第二套房的首付款出现,但是可以依据购房合同发放的贷款是可以作尾款的。简而言之,购房者只有在缴清五成首付款的前提下才能拿到这笔房产抵押贷款。有些银行则对于房产抵押贷款,要求贷款额度只能是原有房产估值的50%、预期年化利率上浮30%。
从上面来看,利用第一套房贷款实现买二套房的难度有点大,而且不划算,所以如果有需要的话还要另外想办法。
如果您第二套还需要贷款的话,不建议这样操作。
那么消费贷款影响房贷吗?重点在于你的这笔消费贷款是以什么样的形式显示在征信上。有一些消费贷款直接显示你有一笔贷款,有一些则是信用卡大额消费分期,征信上没有显示。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必然影响房贷的,会被认定为负债过高,消费贷款超过收入的50%,房贷申请被拒。如果你就是想买房贷款的话,还是建议直接走住房按揭贷款形式,不要借钱再贷款再还钱。
一是消费贷款利率相对而言会高些,利率会上浮30%甚至40%。
ps:基准利率4.9%(5年期以上),上浮30%后为4.9%×(1+30%)=6.37%,上浮40%后为4.9%×(1+40%)=6.86%,不是很划算;
二是可能会在征信上留下记录,影响您买二套房的贷款(有时候银行会认为您是首付贷,直接拒绝您的贷款),得不偿失。
望采纳,希望可以帮到您。
② 首套房贷款未结清二套房还能贷款吗
若准备通过我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满足当地购房政策,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同时,需提供用途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情况请联系个贷经理咨询。
③ 第一套房贷款没还完,第二套房怎么贷款。
如果你是银行贷款的话,首套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二套房需要提交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上浮的同时,你的收入证明要满足二套房贷款金额+首套房未还金额的最低月供要求才可以!
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的话,如果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能使用公积金办理二套房贷款的,不过可以使用银行办理二套房贷款的!
④ 房产新政策一套房没有贷款,二套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可以申请贷款买房,目前对于这种情况按首套房贷款、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买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六、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七、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十、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⑤ 首套房购买时没有贷款,买第二套房要首付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买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30%。
2015年03月30日二套房贷款政策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发布的通知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而此前,二套房贷款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政策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