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制约我国信托业务发展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信托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和缺失造成的,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规模的制约及单份信托合约金额的限制。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定位于非公募性质,每项信托计划不得超过200份信托合同,每份信托合同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此项限制导致了资金信托产品的设计和推出与大多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以及巨额的居民储蓄所产生的投资需求产生了巨大差距。信托规模的限制(受投资项目的资金规模制约,实际上每份信托合同要求的最低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元),使得相当多的资金信托产品不能顺利发行,投资项目的资金难以按时到位,进一步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2、税收制度的制约。对于财产型信托,由于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没有针对该类业务出台相应政策,按照《信托法》和现行的税法,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时,因伴随产权转移,需要缴纳税金;当信托计划到期,信托公司将资产交还委托人时又需缴纳税金。双重纳税大大提高了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压缩了投资者的收益空间,阻碍了信托业务的开展,这也是目前各信托企业均未推出财产型信托业务的一个根本性制度约束(目前部分国内信托企业推出的所谓财产信托产品,其本质上还是资金信托产品)。而对于资金信托产品来说,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受益人在取得信托受益时如何纳税,各个地区在此方面的做法不一致。另外,对于信托企业开展公益信托业务等特殊业务,相关法律中也没有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3、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滞后。尽管规定信托产品的受益权可以转让,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转让手续和转让场所等在法律法规中均无明确规定,从而使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特别是机构委托人大额信托合同的转让严重缺乏操作性。根据现有法律,信托受益权是以信托合同形式存在的,而信托合同不能被分割,只能整体转让。受制于项目融资的规模和信托计划不能超过200份合同的限制,使得单个信托合同的融资规模通常高达几十万元,抬高了未来转让过程中交易对手的门槛,大大增加了寻找交易对手的难度。
4、工商登记制度的缺失。尽管我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财产登记问题有专门条款,但缺乏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信托财产登记需要工商登记机关准许对充当信托财产的股权、设备等进行登记,但实际操作中工商管理部门却往往因政策不明确而拒绝,这使得原本应是信托公司优势业务品种的财产信托难以发展。
5、跨区域展业的限制。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从而使其在异地的展业功能受到明显的限制,信托机构的规模偏小,抗风险的能力偏弱,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余缺调节受到了制约,造成了资金配置过程中的效率损失和浪费。
6、营销宣传方面的制约。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报刊、电台、电视和其他公共媒体等新闻媒体上对信托产品做广告营销宣传,这一规定使得信托产品的认知程度和受众面相对较为狭窄,不仅导致信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产品信息闭塞,信托产品的诚信度不同程度地也打了折扣,而且进一步制约了信托流通市场的形成。
7、竞争制度的制约。当信托公司被政策所困时,银行、保险、证券业却相继推出了“委托贷款”、“分红保险”、“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开放式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产品。借助其网点分布广泛、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这些业务一度开展得异常红火,而且在税收、规模等政策方面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如投资于基金所得不必缴纳所得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对证券公司办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又没有200份的规模限制等。这些业务虽然名目繁多,但究其实质,正是地地道道的公募信托业务。这些业务都在挤占信托业务的空间,对信托市场的瓜分已经初露端倪。
从上述七个方面来看,因为信托制度的滞后和不配套,使得信托企业在起跑线就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再加上各信托企业的内部原因,如法人治理结构严重缺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人才的短缺、关联交易缺乏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使得信托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过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难以成为支撑我国金融业的支柱。
⑵ 我国大力发展消费信用,其意义何在
[消费信用的作用和制约因素]
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消费信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消费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据统计,若不采用分期付款这一消费信用的典型支付方式,西方汽车的销售数量将会减少 1/3 。此外,企业通过以赊销方式对顾客提供信用等方式,这一信用形式对于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销以及产品的更新换代,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若消费需求过高,生产扩张能力有限,消费信用则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状态,促使物价上涨,促成虚假繁荣等消极影响。因此,消费信贷应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一般来说,消费信用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1)总供给的能力与水平,总供给的水平越高,消费信用的规模一般越大;(2)居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若居民的实际收入较低,偿还能力不高,一味地发展消费信用则会导致风险加大;(3)资金供求关系。它与消费信用的规模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若资金供求紧张,消费信用的规模就越大;(4)消费观念和文化程度,它制约着消费信用这种信用方式的普及程度和消费总量。如在我国,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消费信贷起步较晚,规模也较小,但近年来发展很快,主要体现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的增长上。
⑶ 消费信贷的制约因素
社会经济环境不理想
消费者承受能力较弱,限制了消费信贷的规模。根据国外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即承贷能力的大小,是决定其是否负债消费的根本性因素。居民家庭承贷能力越大,消费信贷所能发挥的作用就越明显。虽然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相对于住房、汽车等高值商品而言,其现有收入水平还是难以接受。
社会保障制度体制不健全,使消费者对消费信贷仍有疑虑,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相当脆弱,尤其是接轨时期变革的社会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改革措施的不断出台,安身之处、子女上学、医疗保健、退休养老等将越来越多地有个人承担,使消费者对消费信贷有疑虑。
社会法律环境不规范。完善的法律对于保护消费信贷各方,特别是信用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至关重要。世界上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得较好的国家都有一套专门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如美国颁布有《统一消费信贷法典》、《真实贷款法》、《公正信用法》、《信用机会公平法》等法律来规范消费信贷双方的行为。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至今仍未制定消费信贷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无法可依,在业务操作上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机制不全、操作不规范
个人信用机制。个人信用机制是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套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中国完整的个人信用机制尚未健全,银行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通,获取的信息不准确、不全面,且成本高,这都无形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程度。
消费贷款担保机制实行消费信贷往往要求消费者提供担保,担保是还款的第二来源,担保是否真实有效,直接关系到消费贷款风险的大小。但中国现行的《担保法》只有生产性信贷规范,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相关规定,致使许多消费者在申请消费信贷时难以提供借款人要求的担保而无法获取贷款。
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和转移机制不成熟。消费信贷的一个突出现象是,除住房贷款外,其他各种消费信贷的贷期均较短,首期付款比例较大。这是因为贷款的银行承担的风险较高。在“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经营原则下,不可能不做出严格的要求。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缺乏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机制。同时,中国的贷款安全保障制度,如办中低收入阶层提供的政府担保,保险公司提供的信用保险担保尚未健全,致使银行的贷款风险不能有效地转移和分担。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得不提高贷款的“门槛”,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这就使得许多消费贷款的条款设置与消费者的愿望大相径庭,限制了消费者信贷的使用。
传统消费观念
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仍然抱有传统的消费观念。“先入为主”、“无债一身轻”等观念仍然是统治消费领域和消费信贷领域的主导思想,现代消费理论和消费观念还没有深入到广大消费者心中,更谈不上成为广大消费者的自觉行为。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观念不破除,消费信贷市场将很难有所发展。
⑷ 请教:我国采取的消费政策、效果、原因和建议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消费政策
所谓扩大内需政策,就是在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调整经济结构(包括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拓宽国际市场.培育消费热点,以拉动经济的增长.简言之,就是通过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必须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正确的消费政策.
一、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1、就业形势依然严重,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
扩大就业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是拉动城镇居民消费的重要前提。2002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他指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3年两会期间,国家新一届领导人为了缓解就业问题,提出了今年新增800万就业岗位的目标,并且出台了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政府也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相关配套措施,来解决此问题。然而,
由于中国已经开始进入重化工业时代,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相对滞后,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导致我国城镇失业率急剧上升,今年上半年已经达到4.2%。据有关部门对59个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分析表明,目前每个求职者面临的岗位是0.65个,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相对促进就业而言,政府在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方面所采取的其他措施效果更为明显,除了连续两次大幅度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之外,有关部门还多次上调了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在企业经济效益长时期没有明显提高、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这些措施的出台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统计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5年的4283元上升至2002年7703元,增长了近八成。2003上半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到了4301元,同比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2、农民收入增势缓慢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基础。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上届和本届政府都作出了不懈努力。主要措施包括: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稳定农民收入大头,增大农田水利、改造农村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引导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切实保护农民务工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等。
应当说,这些措施起得了一些实效。以税费改革试点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 31 个省(区、市) 6.8 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 2002
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为 78.7 元,比上年减少 12.5 元,下降 13.7%,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 3.2%
。由于税费负担下降,直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 0.5 个百分点。
然而,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一项测算,如果将城镇居民享受的各项福利考虑进去,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大概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五分之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然而,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滞后。从国际经验看,轻纺工业高速发展时期是吸纳农村人口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当年,我国轻纺工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之时,政府却在“离土不离乡”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大搞乡镇企业,错过了城市发展的大好时机。由于农村始终保持了巨大的人口规模,使得我国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无法形成,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与工业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断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低收入阶层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是促进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两个确保工作高度重视,重点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中央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补贴由1998年的9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1362亿元,年均增长了94.1%;我国全部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1998年的184.1万人上升至2002年的2060万人,平均每年新增469万人。然而,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立时间较晚,历史上欠帐较多。到去年年底,全国也还只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重庆、贵州、海南等14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多数省区市的社保基金都还存在着资金缺口。与此同时,这些年来经济发展中结构失衡现象明显,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失业和贫困人口有增无减,也成为社保体系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障碍。
从目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非常艰巨。统计表明,200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820万人。要让如此规模巨大的农村人口实现脱贫,我们就必须在农村建立相关的保障体系,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扶贫担保基金和扶贫贴息基金等。
4、整顿市场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
历史上,我国部分地区经济秩序较为混乱,假冒伪劣泛滥,坑蒙拐骗猖獗,商业欺诈横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抑制人们的消费意愿和企业的投资意愿。2001年4月开始,国务院先后统一部署了联合打假、整顿文化市场、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8个专项斗争。2002年,中央又部署开展了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经营秩序、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3个专项,并取得初步成效。2003年4月14日至1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03年会议具体部署了当年六项工作重点。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秩序有所改善。
但是,总体上看,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依然突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仍很艰巨。今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还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指导思想,一边开展专项整治,一边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法制建设,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逐步消除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反复抓,抓反复”等现象。
5、消费信贷政策作用明显
目前,城市居民消费已开始向住房、汽车等更高级的消费升级,而这次消费升级与80年代的老三大件、新三大件的升级相比,级差要大得多,因而积累期也要长得多,于是就出现了市场需求断层的现象。从国际经验看,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方法就是发展消费信贷。
我国的消费信贷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在1997年,我国消费信贷总规模还不到200亿,到2001年年底则已达到6990亿元,增长了约40倍。至2003年一季度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超过了1万亿。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8909亿元,个人汽车贷款余额为1350亿元,助学贷款余额为55.9亿元。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层次的提升,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推出个人消费贷款新品种,先后开办了个人质押贷款、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多个业务品种,满足了客户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毫无疑问,消费信贷对促进汽车和房地产业市场的活跃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为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尽管如此,如果与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发现,我国消费信贷实际上仍然还存在着较大发展空间。目前,西方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20%~40%之间,个别甚至高达60%,而我国的比重大约只为10%。
不过,受一些因素影响,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过程中也开始酝酿着一些潜在风险,比如,房地产的发展就过分地依赖了银行资金的支持。今后,我们在继续大力推进消费信贷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对此加以适当防范。
从上述对各主要消费政策的评估结果看,
历史上的政策失误和不到位是消费低迷的重要成因。从目前情况看,在政策措施的持续作用下,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已经开始出现启动迹象,住房、汽车、旅游、通讯等相关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之中,但消费要形成一个全国性高潮还有待时日。要看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城市家庭主要进入10000至100000元的购买阶段,而农村家庭则要进入1000至10000元的购买阶段。前者主要是从普通耐用消费品向住房、汽车和信息产品等大宗和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等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档次提升,而后者则是从生活必需品向中低档耐用消费品的方向发展。从当前的情况看,城镇居民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的消费升级准备阶段,还难以形成全局性的扩张。特别是随着消费升级层次的提升,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档次也越来越高,购买力积累和消费等待的过程也就更长。如住房消费、私人汽车消费,都需要一定时间的收入积累。比较而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则需要一个相对较低的收入门槛。这就凸现了提高农民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现实意义。
二、当前在扩大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体制障碍
1、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的三大问题
(1)消费率偏低,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亟待增强。
据有关资料,与国外相比,我国最终消费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偏低,“八五”、“九五”时期平均消费率分别为58.7%、59.4%,最近10年平均只有59%多一点,而世界平均消费率已超过78%。尽管各国具体情况不同,也存在一些统计差异,但总的看,我国消费率还是偏低,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2)消费需求增势缓慢,与投资增长出现背离
回顾过去,在1998和1999两年,投资和消费增速尚且基本持平,直到2000年,当时的投资和消费增幅之差也只有0.5个百分点。此后,两者差距逐渐拉大,到2002年高达7.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长处于12年来的最高点,而消费增长则为3年来的最低点。从支出法角度看,当前中国经济增长几乎完全依靠投资“单轮驱动”了。
(3)在消费总量不足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存在失衡问题。
目前,我国城乡、地区和不同收入者之间的消费水平差距还在不断扩大。一方面是越来越少的人占据了越来越多的资产,却没有多少消费欲望;另一方面是农村、西部地区和城乡低收入者状况始终没能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消费需求增长。据统计,农村居民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例长期以来保持下降趋势,“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时期分别为64%、58.7%、50.6%和47.8%。近年来,城乡消费差距仍然较大。2000年、2001年,农村人口分别为城镇人口的1.76倍和1.65倍,但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则只分别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的47.5%、32.8%。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不仅比较低,而且呈相对下降趋势。即使同为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差距也在扩大。
2、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三大体制障碍
除了前面提到经济结构和政策方面的制约因素之外,影响当前我国消费增长的还有一些体制方面的障碍。
(1)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消费呈现“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
这些年来,尽管从增长速度看,我国的消费增长波动幅度不大。然而,从结构上看,却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80年代由老三大件、新三大件带起的全社会性消费热潮相比,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消费热潮只有由少数人所推动。在这种格局下,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介入很少,而农民则几乎与之绝缘。
上述消费格局之所以出现,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体制的不合理,导致贫富日趋分化严重:一些私营企业主一方面获得巨额利润,另一方面却又不承担正常纳税义务,更不给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一些上市公司老总在企业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自己给自己发高薪,成了“穷庙中的富方丈”;一些政府官员将权力与资本互连一体,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巨额收入;一些垄断型企业,利用自己在卖方市场中所处的有利地位,随意调价获取暴利…。与此同时,农民利益和城镇弱群体利益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相反,他们利益受到无端侵害的事件却时有发生。有人因此戏称,当前的消费是“精英阶层的消费”。对大多数人而言,尽管有巨大的消费需求,但受收入制约,却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短缺经济时期,国家为防止需求膨胀而出台的一些抑制消费的政策措施至今没有得到清理。
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社会总供给长期小于总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消费需求尤其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政策。现在,尽管消费的形势已经发生了逆转,商品供给远远大于需求,消费的主体已经从集团转向了个人,但在各种因素尤其是有关部门利益的影响下,这些过时了的政策依然挥之不去。拿轿车来说,在短缺时代,轿车要花外汇进口,因而为控制集团购买,推出了占车价10%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和3%—8%的消费税。如今轿车产量飙升,个人购车又占轿车销售的半壁江山,这些老政策无疑在个人消费者面前筑起了一道高高的门槛。再看住房,北京市房价平均每平方米高达6375元,这一“天价”直逼纽约、东京。其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40%是政府的地价税费,而且是将70年地价一次性打入。其他的(如超计划用电增加收费、空调增容费等)直接限制个人消费需求的老政策也依然被保持下来。这一切对有关商品(尤其是商品房)的消费及其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造成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3)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我国还存在部分行政垄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消费。
从成因上看,市场垄断分两种:一是竞争式垄断,二是行政式垄断。前者主要是依靠竞争实力在市场中占据了较大份额之后才形成垄断,在其形成过程中对消费的发展往往会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后者不是依靠市场竞争,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排斥其他行业进入者获得的垄断地位,不论是在其形成过程中,还是形成之后,给消费发展带来的都是负面影响。目前,我国的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如电信业、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一不依靠技术创新,二不依靠资本投入。他们往往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该行业的行业管理者,提供给市场的是恶劣的服务、过高的价格、低下的效率,给消费者带来的则是极大的伤害。比如,电信部门一直以3分钟作为市话计次收费单位,这与按秒收费相比,每年在全国用户头上多收了一个不小的数字。然而,面对社会各界对这种不合理收费的抨击,居于垄断地位的电信部门却可以始终按兵不动。
⑸ 1998年以来我国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影响我国消费信贷迅速发展的原因有许多方面,在消费者和商业银行方面,存在着如下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
1.消费者方面(搜姐Soojle专家)
(1)传统消费观念的制约。我国人民有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消费习惯,居民储蓄率居世界前列,长期以来以负债为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北京和上海两地居民的抽样调查显示,对消费信贷感兴趣的居民仅占31%;不愿接受或表示担忧的居民所占比重达69%,其中25%的居民明确表示不接受消费信贷,17%的居民对消费信贷存在疑虑,15%的居民认为其经济状况无力进行信用消费。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1998年底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武汉1542人抽查显示,愿意采用分期付款的仅占31%。由此可见,要改变我国居民长期形成的消费观念并非易事。
(2)居民家庭承债能力总体较低。据统计,我国目前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月收入约1500元,日常生活消费性支出约1100元,能够用于还贷的约为400元,总体承债能力不高。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测算,1997年城镇居民家庭扣除消费性支出后的可支配收入,如果能全部用于还贷,那么最低收入户、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户、高收入户和最高收入户20年内可承受的消费信贷本息金额,分别为6240、20880、32400、52800、78000、111840及187200元。因此,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户能承受10万元以上消费贷款;占城镇居民家庭30%的高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户能承受5-10万元消费贷款;占城镇居家庭20%的中等收入户只能承受5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其余40%家庭承债能力极低。当然,以上测算没有考虑居民的灰色收入和非货币收入,实际承债能力应比以上估计更高。
(3)消费者收入支出预期的影响。居民家庭的收入预期受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下降、下岗人数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而下降,支出预期受教育、养老、医疗等改革的影响而上升,从而负债消费的意愿减弱。
2.商业银行方面 (搜姐Soojle专家)
(1)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首先,我国居民收入中包括许多非货币收入和灰色收入,从而银行无法获知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难以确认其贷款资格。其次,缺乏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单个银行内部个人客户信息尚不完善,共享性差,要了解个人客户在本行以外其他经济活动中的信用,成本很高,甚至根本就得不到。再次,缺乏必要的消费信贷担保制度。我国现行担保法中缺乏对消费信贷的规定,并且由于房地产二级市场发育滞后等原因,作为贷款抵押的住房产权变现能力较差,不能为银行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由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十分谨慎,要求的手续也比较繁琐,这给个人办理消费信贷带来诸多不便。
(2)缺乏利益机制的制约和激励。目前国家对消费信贷利率作了严格规定,如规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于同期法定贷款利率,其他消费贷款利率与同期法定贷款利率持平;加上消费信贷的办理成本又高于企业贷款,因而使银行办理作为零售业务的消费信贷收益微薄,影响其开办积极性。
(3)缺少灵活的资金融通渠道。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而银行负债的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出现“短存长贷”的格局,不能实现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合理对称,经营的流动性风险增大。
(4)管理上不适应。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以企业客户为对象的批发性信贷业务,缺乏个人消费贷款这类零售性质信贷业务的管理经验和人员的培训准备,面对业务的迅速发展,亟待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大力加快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政策建议 (搜姐Soojle专家)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已经起步,消费信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信贷消费将会在我国逐步成为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从而为我国银行业的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应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动消费信贷的发展:
1.把发展消费信贷作为调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结构的战略措施。从国外银行经验看,消费信贷是随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完善过程。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系属初建阶段,市场行为不规范,社会信用秩序差,人们的信用观念不强,法律保护体系也不健全,因此我国消费信贷必须经历一个逐步完善、发展的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既要有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又要确定近期的业务拓展重点;既要积极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又要规范管理,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当前消费信贷的发展从品种上看,以住房、汽车、教育贷款为重点,同时应大力开拓信用卡市场。从地区上看,以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为重点,梯度拓展。从客户结构上看,以中高收入阶层为重点,逐步开发中等收入阶层的市场。
2.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首先,实行存款帐户实名制,这有利于调查每个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其次,各商业银行应在目前信用卡客户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个人客户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在此基础上,由人民银行牵头,实现各银行之间个人客户信用信息的交流,并发展与税务、法院等机构的信息交流。另外,可借鉴国外的经验,组建地区性、全国性的个人信用调查公司,从社会各方面搜集个人信用信息,并有偿向社会各方提供服务。
3.完善担保制度。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消费信贷的规定。其次应培育规范的住房二级市场,使抵押的房地产能够方便地变现。再次,银行应与保险公司紧密合作,将消费信贷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结合起来,降低风险。最后,可研究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尤其是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
4.完善消费信贷政策体系,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一是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固定利率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利率计算全部贷款期内的全部利息,该利率并不再做任何调整和改变。浮动利率是指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只规定最初一段时间内的利率,在规定的时间到期后,就要根据合同中事先规定的新利率计算方法,按照当时的市场利率重新确定下一阶段的贷款利率,并按照新的贷款利率计息,浮动利率包括一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不同期限的浮动利率。通过消费者对两种利率的自由选择,增加消费者的风险和收益意识,规范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关系。二是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三是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四是着手完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建立住房金融的二级市场。五是银行要和与消费信贷有关的法律、评估、保险、公证等机构紧密合作,简化手续,为消费者提供高效快捷的“一条龙”服务。
5.推动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发展消费信贷并不仅仅是银行增加一个信贷业务品种,要把它提高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来认识。勤俭持家是中国老百姓的传统习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并不与通过创造财富去享受生活相矛盾。目前在很多家庭的消费观念中,对购买住房、子女升学、儿女婚嫁等支出的消费,还是依赖自身几年或几十年的积累,先积蓄、后消费,这种消费观念落后于现代经济生活。要增强人们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合理确定人们收入与消费的组合方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使人们运用消费信贷等多种手段享受更好的生活安排和更高的生活质量。
6.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各项体制改革,并在这些改革过程中考虑广大群众的既有利益和未来承受能力及对消费的影响,利益调整应贯彻保护既有存量,调整增量的原则,使消费者对未来收入和支出有比较明确的预期。
7.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客户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随着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的发展,一些国外银行已经通过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提供部分消费信贷的申请、审批、余额查询、还款、咨询等业务。由于有完善的客户信用信息和高度自动化的系统支持,有的消费信贷申请几分钟就可以答复客户。对消费信贷的发展动向和趋势要紧密跟踪,结合我国的情况,积极创新。如有些品种的消费信贷可以在ATM机上由客户自助办理,各种消费信贷余额的查询、还款业务,也都可通过ATM实现。目前,工商银行也已着手发展电话银行中心和网上银行,上海分行于1999年8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电话银行中心,网上银行马上也将进行试点,今后可借鉴国外银行的做法,积极研究通过这些渠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的可行性。
(搜姐Soojle中国信贷专家)
⑹ 联系实际说明,在我国当前经济形式下,如何借鉴消费理论扩大消费需求
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强调消费支出是实际收入的稳定函数.其实际收入是指现期,绝对,实际的收入水平,即指本期收入,收入的绝对水平和按货币购买力计算的收入.因此,扩大消费须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如城市居民每隔两年一次的加工资.但如何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却始终没有切实的措施,这是我国总消费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杜森贝的相对收入理论:消费以相对收入为函数。相对别人——示范效应,向高消费看齐。我国称之“攀比效应”。相对自己过去——习惯效应,收入水平变化后消费有滞后性
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消费与生命周期有关,与财产收入有关。如下式:
C=aWR+bYL………….WR为财产收入;a为财产收入的消费倾向;YL为劳动收入,实为个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或不同年龄的收入;b为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表明消费取决于财产收入和个人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劳动收入。
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消费以持久收入为函数。C=bYp……………Yp为持久收入,如下式:Ypt=θYt+(1—θ)Yt-1……………Ypt为现期持久收入,Yt为现期收入,Yt-1为上期收入,θ为加权数。表明,现期持久收入等于现期收入与前期收入的加权平均数。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消费政策
所谓扩大内需政策,就是在生产相对过剩的情况下,调整经济结构(包括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拓宽国际市场.培育消费热点,以拉动经济的增长.简言之,就是通过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必须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正确的消费政策.
一、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扩大消费的政策,但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1、就业形势依然严重,城镇居民收入逐步提高
扩大就业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根本性措施,是拉动城镇居民消费的重要前提。2002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他指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2003年两会期间,国家新一届领导人为了缓解就业问题,提出了今年新增800万就业岗位的目标,并且出台了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各地政府也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相关配套措施,来解决此问题。然而,
由于中国已经开始进入重化工业时代,城市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又相对滞后,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明显下降,导致我国城镇失业率急剧上升,今年上半年已经达到4.2%。据有关部门对59个大中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分析表明,目前每个求职者面临的岗位是0.65个,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相对促进就业而言,政府在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方面所采取的其他措施效果更为明显,除了连续两次大幅度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之外,有关部门还多次上调了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在企业经济效益长时期没有明显提高、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这些措施的出台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统计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95年的4283元上升至2002年7703元,增长了近八成。2003上半年,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到了4301元,同比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
2、农民收入增势缓慢
增加农民收入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开拓农村市场的基础。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上届和本届政府都作出了不懈努力。主要措施包括:实行粮食保护价政策稳定农民收入大头,增大农田水利、改造农村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引导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切实保护农民务工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就业安置工作等。
应当说,这些措施起得了一些实效。以税费改革试点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 31 个省(区、市) 6.8 万个农户的抽样调查, 2002
年农民的税费负担人均为 78.7 元,比上年减少 12.5 元,下降 13.7%,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 3.2%
。由于税费负担下降,直接拉动农民收入增长 0.5 个百分点。
然而,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问题日益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一项测算,如果将城镇居民享受的各项福利考虑进去,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大概只相当于城镇居民的五分之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然而,深层次的原因却在于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滞后。从国际经验看,轻纺工业高速发展时期是吸纳农村人口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当年,我国轻纺工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之时,政府却在“离土不离乡”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大搞乡镇企业,错过了城市发展的大好时机。由于农村始终保持了巨大的人口规模,使得我国工业反哺农业的机制无法形成,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与工业经济发展之间出现了断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3、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滞后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低收入阶层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是促进居民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两个确保工作高度重视,重点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中央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补贴由1998年的96亿元上升至2002年的1362亿元,年均增长了94.1%;我国全部城镇和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由1998年的184.1万人上升至2002年的2060万人,平均每年新增469万人。然而,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立时间较晚,历史上欠帐较多。到去年年底,全国也还只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内蒙古、辽宁、黑龙江、重庆、贵州、海南等14个省区市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多数省区市的社保基金都还存在着资金缺口。与此同时,这些年来经济发展中结构失衡现象明显,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失业和贫困人口有增无减,也成为社保体系建立过程中的一个重大障碍。
从目前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非常艰巨。统计表明,2002年末,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820万人。要让如此规模巨大的农村人口实现脱贫,我们就必须在农村建立相关的保障体系,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扶贫担保基金和扶贫贴息基金等。
4、整顿市场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
历史上,我国部分地区经济秩序较为混乱,假冒伪劣泛滥,坑蒙拐骗猖獗,商业欺诈横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抑制人们的消费意愿和企业的投资意愿。2001年4月开始,国务院先后统一部署了联合打假、整顿文化市场、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8个专项斗争。2002年,中央又部署开展了整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经营秩序、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等3个专项,并取得初步成效。2003年4月14日至1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在京召开。2003年会议具体部署了当年六项工作重点。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场秩序有所改善。
但是,总体上看,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依然突出,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仍很艰巨。今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还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指导思想,一边开展专项整治,一边根据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法制建设,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逐步消除以往工作中出现的“反复抓,抓反复”等现象。
5、消费信贷政策作用明显
目前,城市居民消费已开始向住房、汽车等更高级的消费升级,而这次消费升级与80年代的老三大件、新三大件的升级相比,级差要大得多,因而积累期也要长得多,于是就出现了市场需求断层的现象。从国际经验看,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方法就是发展消费信贷。
我国的消费信贷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在1997年,我国消费信贷总规模还不到200亿,到2001年年底则已达到6990亿元,增长了约40倍。至2003年一季度末,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已经超过了1万亿。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8909亿元,个人汽车贷款余额为1350亿元,助学贷款余额为55.9亿元。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层次的提升,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推出个人消费贷款新品种,先后开办了个人质押贷款、汽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多个业务品种,满足了客户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毫无疑问,消费信贷对促进汽车和房地产业市场的活跃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为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尽管如此,如果与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发现,我国消费信贷实际上仍然还存在着较大发展空间。目前,西方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20%~40%之间,个别甚至高达60%,而我国的比重大约只为10%。
不过,受一些因素影响,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过程中也开始酝酿着一些潜在风险,比如,房地产的发展就过分地依赖了银行资金的支持。今后,我们在继续大力推进消费信贷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对此加以适当防范。
从上述对各主要消费政策的评估结果看,
历史上的政策失误和不到位是消费低迷的重要成因。从目前情况看,在政策措施的持续作用下,我国居民消费需求已经开始出现启动迹象,住房、汽车、旅游、通讯等相关的消费热点正在形成之中,但消费要形成一个全国性高潮还有待时日。要看到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将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城市家庭主要进入10000至100000元的购买阶段,而农村家庭则要进入1000至10000元的购买阶段。前者主要是从普通耐用消费品向住房、汽车和信息产品等大宗和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教育、旅游、文化娱乐等个人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的档次提升,而后者则是从生活必需品向中低档耐用消费品的方向发展。从当前的情况看,城镇居民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入新的消费升级准备阶段,还难以形成全局性的扩张。特别是随着消费升级层次的提升,大宗耐用消费品的档次也越来越高,购买力积累和消费等待的过程也就更长。如住房消费、私人汽车消费,都需要一定时间的收入积累。比较而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则需要一个相对较低的收入门槛。这就凸现了提高农民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现实意义。
二、当前在扩大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体制障碍
1、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的三大问题
(1)消费率偏低,消费需求拉动经济的作用亟待增强。
据有关资料,与国外相比,我国最终消费率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偏低,“八五”、“九五”时期平均消费率分别为58.7%、59.4%,最近10年平均只有59%多一点,而世界平均消费率已超过78%。尽管各国具体情况不同,也存在一些统计差异,但总的看,我国消费率还是偏低,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2)消费需求增势缓慢,与投资增长出现背离
回顾过去,在1998和1999两年,投资和消费增速尚且基本持平,直到2000年,当时的投资和消费增幅之差也只有0.5个百分点。此后,两者差距逐渐拉大,到2002年高达7.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长处于12年来的最高点,而消费增长则为3年来的最低点。从支出法角度看,当前中国经济增长几乎完全依靠投资“单轮驱动”了。
(3)在消费总量不足的同时,消费结构也存在失衡问题。
目前,我国城乡、地区和不同收入者之间的消费水平差距还在不断扩大。一方面是越来越少的人占据了越来越多的资产,却没有多少消费欲望;另一方面是农村、西部地区和城乡低收入者状况始终没能改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消费需求增长。据统计,农村居民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总额的比例长期以来保持下降趋势,“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时期分别为64%、58.7%、50.6%和47.8%。近年来,城乡消费差距仍然较大。2000年、2001年,农村人口分别为城镇人口的1.76倍和1.65倍,但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则只分别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的47.5%、32.8%。与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居民消费水平不仅比较低,而且呈相对下降趋势。即使同为城镇居民,不同收入层次的消费差距也在扩大。
2、在扩大消费方面现存三大体制障碍
除了前面提到经济结构和政策方面的制约因素之外,影响当前我国消费增长的还有一些体制方面的障碍。
(1)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消费呈现“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
这些年来,尽管从增长速度看,我国的消费增长波动幅度不大。然而,从结构上看,却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80年代由老三大件、新三大件带起的全社会性消费热潮相比,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消费热潮只有由少数人所推动。在这种格局下,城镇中低收入阶层介入很少,而农民则几乎与之绝缘。
上述消费格局之所以出现,原因在于收入分配体制的不合理,导致贫富日趋分化严重:一些私营企业主一方面获得巨额利润,另一方面却又不承担正常纳税义务,更不给员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一些上市公司老总在企业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自己给自己发高薪,成了“穷庙中的富方丈”;一些政府官员将权力与资本互连一体,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巨额收入;一些垄断型企业,利用自己在卖方市场中所处的有利地位,随意调价获取暴利…。与此同时,农民利益和城镇弱群体利益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相反,他们利益受到无端侵害的事件却时有发生。有人因此戏称,当前的消费是“精英阶层的消费”。对大多数人而言,尽管有巨大的消费需求,但受收入制约,却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短缺经济时期,国家为防止需求膨胀而出台的一些抑制消费的政策措施至今没有得到清理。
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社会总供给长期小于总需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消费需求尤其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政策。现在,尽管消费的形势已经发生了逆转,商品供给远远大于需求,消费的主体已经从集团转向了个人,但在各种因素尤其是有关部门利益的影响下,这些过时了的政策依然挥之不去。拿轿车来说,在短缺时代,轿车要花外汇进口,因而为控制集团购买,推出了占车价10%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和3%—8%的消费税。如今轿车产量飙升,个人购车又占轿车销售的半壁江山,这些老政策无疑在个人消费者面前筑起了一道高高的门槛。再看住房,北京市房价平均每平方米高达6375元,这一“天价”直逼纽约、东京。其原因在于,房价构成中40%是政府的地价税费,而且是将70年地价一次性打入。其他的(如超计划用电增加收费、空调增容费等)直接限制个人消费需求的老政策也依然被保持下来。这一切对有关商品(尤其是商品房)的消费及其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造成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3)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我国还存在部分行政垄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消费。
从成因上看,市场垄断分两种:一是竞争式垄断,二是行政式垄断。前者主要是依靠竞争实力在市场中占据了较大份额之后才形成垄断,在其形成过程中对消费的发展往往会起到较大推动作用。后者不是依靠市场竞争,而是依靠行政手段排斥其他行业进入者获得的垄断地位,不论是在其形成过程中,还是形成之后,给消费发展带来的都是负面影响。目前,我国的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如电信业、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公共交通等,这些行业所取得的垄断地位,一不依靠技术创新,二不依靠资本投入。他们往往既是生产经营者,又是该行业的行业管理者,提供给市场的是恶劣的服务、过高的价格、低下的效率,给消费者带来的则是极大的伤害。比如,电信部门一直以3分钟作为市话计次收费单位,这与按秒收费相比,每年在全国用户头上多收了一个不小的数字。然而,面对社会各界对这种不合理收费的抨击,居于垄断地位的电信部门却可以始终按兵不动。
⑺ 我的论文选题是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对策,现在要写文献综述,2000字数,帮我分析下,具体应该怎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成为商业银行重
要的盈利增长点,
它的快速发展,
大大地刺激了消费、
扩大了内需、
拉动了国民
经济的持续且快速的增长。
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比较晚,
又随着金融市
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
它在飞速发展同时很多潜在的
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如何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该业务的发展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个人消费信贷
风险
商业银行
社会信用体系
法制
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
持,
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
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规定,
对
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
它是
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
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
波及全
球的金融危机刚过,
我国的经济进入了一个内需不足,
消费疲软的时期,
为了我
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必须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信贷使其发挥平衡整
体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而这重中之重就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备。
近年来,
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
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
人们的观念也从以
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的消费传统逐步被以负债消费的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
因此
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业务种类逐步得到扩展,
从个人住房到汽
车、
助学等多个领域。
但是我国目前还是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
与
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信贷总额的
20
﹪
-30
﹪相比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我国
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
增强了居民流动性的约束,
制约了消费者“负债消费”
行
为的产生。进入
2011
年,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更是越来越大,同时对于住宅限购
导致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商业银行有可行的对策
来扭转个人信贷业务的不利局面。
而这个重担就落到了专家学者的身上,
他们纷纷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并
想出应对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的可行性对策。
首先,从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起因分析
,
李洁认为有三点比较关键:
(1)
第一,在贷款前期,部分信贷调查人对借款
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尽调查核实的职责,
对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还款来源落实不
清,
缺乏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
导致许多骗贷、假按揭的情况发生。
第
二,
在贷款发放环节,
部分贷款审查、
审批人员对信贷调查人转来的审批表和其
他相关资料审查不细致,
把关不严,
甚至违规发放大额个人消费综合贷款,
业务
审查、
审批形同虚设,
致使大量假个人贷款屡屡顺利通过。
第三,
是在贷款后的
管理上,
部分信贷人员未按规定对开发商和按揭项目进展情况、
汽车经销商经营
情况,
以及借款人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未切实履行贷款后的管理职责。
当个人消
费信贷形成不良贷款后,
个别商业银行甚至以贷收贷,
通过发放假个人综合消费
贷款、借新还旧、放贷收息、放贷垫款等多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
李立刚认为制约消费信贷开展因素中有消费观念的制约。
长期以来,
受短缺
经济的影响,
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依旧是受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
不愿背上负债
的包袱,
更不要谈会自觉去进行超前消费使用消费信贷了。
在我国广大农村,
贷
款消费被百姓认为是可耻的事情
如果消费信贷意识未有明显转变的话,消费信
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将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如果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观念不破除,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将会步履维艰。
张岩则从消费信贷信贷发展的地区不平衡进行研究,
认为目前贷款投放区域
集中在市场经济环境较好的地区,
特别是大城市。
而且消费领域比较片面,
各业
务品种上的发展也极为不平衡。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所占比重较大,
近年个人住房
贷款占总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均在
7
﹪以上,其他部分业务逐步萎缩。不仅仅只
是局限在这些方面,
在叶晓菲看来还有一点比较关键,
就是信贷的抵押物变现渠
道窄、
成本高,
信贷的监管力度小。
贷款抵押物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化解资产风险
的重要手段。
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
交易秩序尚不规范,
交易法规也不完善,
各种手续十分繁琐,
交易费用偏高,
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
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且不少金融机构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
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
盲目放贷,
直接导致风险积聚,
不利于个人消费
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
个人信贷的风险成因不外乎就是这两个方面,
外部原因和内部原
因。
外部原因主要就是当前我国的社会环境,
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
导致我国个
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国民对负债消费还存在观念上的束缚。
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不科学,
在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环
节漏洞百出,以致人们对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难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其次,
从解决途径分析。
总结了一下,
众学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防范的对
策。
胡坤、
叶晓菲等认为关键是要推进消费信贷立法进程,
健全法制环境。
由于
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立法滞后,
应该推进消费信贷的立法进程,
建立、
健全包括:
债权让与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
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等法律制度,
让我们在处理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时有法
可依。尤其是要明确在个人消费信贷活动中消费主体的职
责义务和相关权利保
障。
宣德飞、李金秋等认为急需构建和完备社会信用体系。
(2)
包括个人征信体
系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抑制由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现
在的发生,
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并且,
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体现在个人
信用评价制度、
机构、
评价指标三个方面,
应加快这几个方面的建设。
完善个人
信用征集系统,
对个人所有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消除
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于评价个人信用指标体
系,
并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评价个人信用,
并对中介机构的评价行为进行监督。
(3)
宁静认为要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个人消费信贷
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杜绝违规操作,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针
对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申办手续繁杂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
融服务,与客户一对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续和证明文件、
协议等均由银行与客
户签署,无须申请人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相关部门办理
而是转由银行与相关
证件手续办理单位协调形成部门与部门的沟通,
而不是客户和部门沟通,
造成资
源的浪费。
这个管理体系应包括贷款的发放、
跟踪、
监控等过程。
同时也要兼顾
个人消费现代风险的预警机制。
从而强化贷款前、
贷款中、
贷款后的风险预警能
力,
最终实现平衡制约机制,
达到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作用。
对此,
我认为
可以成立专门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中心,
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流程再造,
提
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实行集约化经营。
并且实行分类管理,
进行分类授权,
针对各分支机构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
实行不同的授权管理和程序运作,
并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实行精细化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购买力。这个对策也被很多学者提出。
政府应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强其购买力,
并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
理部门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激发其即期消费能力和承载消费信贷的能力,
改
变传统的消费观念,
进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
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的提
高是推动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费欲望和提升信贷还款能
力,逐步确立科学、适度的消费观念,才能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有序的发展。
还有学者认为要完善担保制度。
担保制度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风险时的
必要保证,
也是制约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个有力武器。
在我国消费信贷法出台前,
商业银行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圈定法律争议少、
执
行容易的标的作为抵押物
。
产权不清
、
变现较难以及现有法律上存在争议的抵
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选定的担保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业
银行应合理界定保证人范围。
对借款人自身条件较好,
收入稳定,
可实行保证担
保方式的贷款。
保证人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户,
且至少自身综合条件不低
于借款人。
通过仔细查阅近年来的期刊论文,学者们对此问题各抒己见,很清晰明朗
地将风险及对策呈现出来,
有的还用模型进行分析,
总的来说研究已经十分充分
了。但是,在这之中我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对待“人”的方面
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
大部分都是就管理、
制度、
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
述,
我觉得这些还是不能根本解决当前的问题。
当然,
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
问题也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我国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还不完善,
尤其是社会信用体
系,
是关键所在。
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
统一评估标准,
建立科学有效
的个人信用体系,
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前提保证。
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反映出
当前的现实。
但是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
综合法治,
这样才能为信贷业务的发展
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平台。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把思考的关键点放在“人”
上,
如何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反映每个国民的信用状况,
怎样才能既人性又
科学地掌握这些信息,
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
对前面的学者没有深入思考
的部分,我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点有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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