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发放了违规贷款,银行人员犯了什么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刑法规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4款规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三、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本罪的构成
本罪的构成要件特征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不仅会给国家和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破坏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为人必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他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也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即对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后果是过失的心态。但是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则可能是故意的。
五、本罪的认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在行为人因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时,才能以犯罪论处。对行为人的贷款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2、划清一罪与数罪。行为人犯本罪时往往兼有以贷谋私,收受贿赂的情形。如果行为人因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的,同时也构成了受贿罪,应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贷方面犯罪,犯罪主体相同,犯罪的表现形式也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在放贷对象方面,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关系人;本罪的对象是非关系人。
(2)构成犯罪的损失金额不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造成较大损失即构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省联社政策法规部 耿春翔 林朋
『贰』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贷款私用能告银行吗
关键问题在于是信用社违规操作还是其个人违规操作,是职务行为还是其个人行为;我认为你这种方案成功可能性很小,你就是被其个人骗了。
『叁』 银行工作人员借款要处分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与接待双方的工作职务没有关系
你其实想表达的意思就是 借款人起诉的事情让银行知道了 银行觉得虽然是个人间的借贷关系 但是由起诉书中提及了工作单位(比如银行的名字) 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所以要惩罚性的处罚你
个人认为 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银行员工不能以个人为主体进行借贷 所以银行没有处罚你的强制性 即便银行内部有规定 例如员工如果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 且是 民间借贷纠纷案由的 银行有权利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管理条例 也于法无据 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如果处罚了你 你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行政诉讼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 银行不是行政机关 更不可能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你和银行的矛盾属于劳动争议
『肆』 我是银行职员,亲戚借钱,我从其他银行贷款给他违规吗
你这问题也不得比较普遍为什么呢?又得是银行员工信息,缺钱,你借钱给他,但是你组长没有钱,你通过银行借钱,然后给他用。如果你是在本行做的话,那你就属于严重的违规。如果你在其他银行做的话,你作为借款人,你不存在违规,你最多就是这些用途使用不当。违规的事,银行。所以说这一点你不用太多担心,但是我个人建议贷款还是。要是有真实的用途,如果锦信息缺血,让他自己到银行去大何必让你去呢?
『伍』 企业让银行采取员工个人贷款额度有什么违法吗
企业没有这个权利去要求员工查询贷款额度,你可以拒绝,企业有的时候为了和银行搞好关系,会把银行发给他们的任务布置给员工,但是员工有权利拒绝。
『陆』 银监局有规定,银行内部员工不可以贷款吗
监局有规定,银行内部员工不可以贷款吗?其实我觉得每个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银行员工是可以贷款的,主要是看什么类型的贷款,一般抵押贷款都可以做
『柒』 银行员工有网贷会被开除么
会被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动用发行库库款的,应当追回库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金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以贷款谋取私利的, 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强令专业银行分支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造成贷款损失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7)银行员工有消费贷款违规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在资金调度、工作协调、信息提供、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服务,支持其发展业务。独立行使职权,进行业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协调、仲裁专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方面发生的分歧。中国人民银行不对企业、个人直接办理存款、贷款业务。
第十二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立若干专业银行。各专业银行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分别经营本、外币的存款、贷款、结算以及个人储蓄存款等业务。
『捌』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贷款怎么处理
银行工作人员违规贷款,你可以向银行投诉,只要工作人员有违规贷款的情况下,那么你都可以投诉工作人员,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