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目前没有还清贷款的房产赠与他人的问题
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有关房产的所有权判断,原则上只是根据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判断,至于是买卖还是赠与,所形成的基于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的问题中,有关合同效力问题,合同本身虽然可以成立,但是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所以无论公证与否,合同本身效力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前,是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的。至于贷款的归还安排,其实还涉及到银行这个第三方是否接受的问题,因此,如果你没有明白答复,可以带上资料到当地找个律师做一下全面咨询,毕竟这里涉及不少法律关系的。
❷ 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赠与给父母吗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❸ 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 可以赠予吗,如何才能赠予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3)没有还贷款的房子赠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❹ 按揭没还完房子能赠与他人吗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❺ 关于贷款未还清房屋赠与的问题。
1、按揭购房的,要对外转让或者出售,需要征得抵押权人(贷款人)银行的同意。未经银行同意办理不了抵押注销手续,就过不了户。
2、可以考虑通过找担保公司代为付清银行的余款,然后办理过户后,将房屋再次抵押还清担保公司的钱。
3、法律对于偿还贷款的借款人没有身份限制,主要是您的工资收入情况要保证您能够按期偿还贷款。
❻ 还在还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与或过户吗
只要房子还有贷款是不能赠与或过户,必须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赠与或过户。
赠与公证可办,但房产权属转移是以房产过户完成为准,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所以过户是不行的,无论是买卖过户或赠与过户,办完赠与公证而没办赠与过户的,即赠与未全部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6)没有还贷款的房子赠与扩展阅读:
还在还银行贷款的房子,因存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还是抵押权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对外处置(包括买卖、赠与等),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
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带着公证书、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另外,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❼ 未付清贷款的房子如何赠与 .
您好!
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你没有权利办理赠与或是买卖过户他人。银行和房管,都不会同意办理。
办理赠与,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赠与公证,凭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重办你和受赠人名义房产证,。
赠与后,是否能办理落户,看你本地政策,武汉规定,购买一手新房,面积120平以上,才可以办理落户,。
望采纳
❽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 赠与和入户口
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你没有权利办理赠与或是买卖过户他人。银行和房管,都不会同意办理。
办理赠与,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办理赠与公证,凭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重办你和受赠人名义房产证,。
赠与后,是否能办理落户,看你本地政策,武汉规定,购买一手新房,面积120平以上,才可以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