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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分期被贷款

发布时间:2021-06-07 02:48:46

A. 利用分期消费贷款套现金犯法吗

个人消费贷款
贷款基本条件: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常住,有固定住所、职业、有还本付息能力和意愿,通过审核的自然人。
贷款用途:可用于房屋装修、购买汽车、旅游、出国留学、购置消费品或服务等各类家庭综合消费支出。
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基本条件、还款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情况、贷款用途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含)。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
贷款担保:可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等担保方式。
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原则上应采用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B. 消费分期还贷款有两期没还了算犯罪吗

还谈不上犯罪,只是你个人征信会有污点,及时还上,跑不掉的

C. 手机消费分期贷,我贷了4788 24期 月还354 然后他们给我套现了拿了2300

你要明白,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就算掉馅饼也不会掉在你头上,我有个同事以前也这样做过,不过做的是信用利息,纯属逗你玩坑钱的,如果赚钱人家自己就干了还叫你干嘛!现实点

D. 郑重敬告:你通过达飞公司申请的消费分期贷款已严重逾期,您的欠款行为已经涉嫌恶意拖欠贷款

您好,会不会上征信要看贷款的出借放是否是银行类的正规金融机构,如果是民间借贷机构就不会上征信的,请悉知。

E. 消费分期被业务员骗了,老板有责任吗

【关于本问题应该做一下理解】

第一,首先:要看业务员是否构成一般的欺骗行为,还是构成诈骗罪或者贷款诈骗罪(这些主要得综合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实际情况来做出合理的解释);

  1. 【欺骗,是指在双方平等及信息共享的情况下以虚假的言行掩盖事实真相,并故意施诈使人上当。】

    (1)在这样的情况下,属于民事关系中所说的:

    (2)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就是获利一方没有其合法获利的法律依据)。

  2.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1)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刑事关系中所说的诈骗罪:

    (2)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这里要特别注意: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关于: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第二,其次,要明白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经营主体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律也是本问题中判断老板、公司或者单位的责任之关键。

(1)劳动关系双方享有合法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2)如果一方违反法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个人非法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法律要求其赔偿损失)(3)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因为经营主体的原因造成其利益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第三,根据上述分析:

消费者受到的损失,应当有经营者、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员工追究其法律责任。

F. 我遇到一个事情,在建行办理了分期通消费贷款10万,但是我只用2万,消

10万的额度,你只用了2万,剩下的在卡里呀,什么内部处理?你用多少就用多少呀?不用就放在卡里

G. 我被分期消费贷款咋骗,

没有金钱交易会被骗?

H. 消费分期贷款人拿我名字做担保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1、为什么拿你的名字做担保人呢?
2、如果拿你的做无非就是你欠了平台的钱逾期并且没还上;
3、对于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你自愿的话,最好是及时制止这种行为,否则以后承担的后果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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