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使用假他项权证在银行贷款已结清是否构成犯罪
需要办理完结清手续,大概3个工作日左右即可。
贷款结清手续: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两证同时交原件)或《抵押证明》;
3、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表示按揭已经还清)。
B. 房贷还清了,假如银行发现以前做房贷的资料有假会怎么样
事情已全部结束。
没事儿了。
即使发现有假,银行也没亏啥,不会没事找事。
而且,即使当初是你有错,
但,银行也有错,审核不严,已过追溯时效也不能再怼你了。
C. 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还清了还会付法律责任吗
如果在申请贷款过程中,申请人向金融机构提供了关于抵押物或担保人等贷款重要核心资料方面提供的虚假证明,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构成骗取贷款罪。但在司法实践中,如贷款人按贷款合同如约还付本金利息,事后即使发现有骗贷行为,一般也会不予追究。
D. 贷款未还但是征信显示已结清是什么意思
个人征信上有一种结清是打引号的,会这样显示“结清”,大多你这种情况都是属于担保代偿,担保代偿也分为服务性代偿,追偿性代偿,诉讼性代偿,一旦进入代偿,那将会进入永久性不良数据库,征信里面永远就会有个污点,大数据里面也会显示是黑名单,就这么简单,有钱都解决不了。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时限向发放贷款的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而造成贷款形成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4)贷款做假资料但已经结清了扩展阅读: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E. 顶名担保贷款410万,钱还完了,但是事后才知道贷款材料是假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1、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贷款,涉嫌贷款诈骗,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2、如果钱还完了的话,基本上不太予以追究其责任的;
3、所以说以后尽量不要在出现这种情况。
F. 银行的贷款没还完收到已结清信息是真是假
我当年是去贷款银行做的还款,银行方在还款的收据上盖了结清的公章。
G. 有人在国内买房贷款办理假手续,贷款已经下来了,但申请时很多资料都是假的,这种情况可以举报吗
这种情况下可以举报,虚假资料贷款本身就属于骗贷,经办人员要承担调查失职的责任的
H. 贷款提供资料有假,贷款已还清,贷款公司还可以追责吗
也没有什么责任可以追究了,你这边已经还清了贷款。
I. 用虚假信息贷款已经还清还用承担法律后果么
既然已经还清,就谈不上什么法律后果了。如果没有还清,事情可就真的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