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買的房子,辦了按揭但是還沒交房,可以退或者賣掉嗎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❷ 新買的房子,貸款還沒下來,怎麼退掉那
建議你死皮賴臉的退
按照正常的流程肯定是要賠錢的
一般情況下那些條條框框是嚇唬人的
開發商(正確來講是代理商)為了不讓你退房子說的什麼違約金
這個雖然是你的原因不能貸款
但是你也沒有辦法啊
和他們項目經理協商
不行再說
❸ 我買房子交了首付款,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能退嗎
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❹ 買房付了首付,貸款還沒有辦下來,能退嗎
在實踐中,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❺ 買房子剛交的首付,貸款還沒下來,合同也不是正式合同,還能不能退掉
1、你說不是正式合同是什麼意思?只是雙方簽的意向書?
2、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合同中寫明了購房的相關事項,比如合同雙方當事人情況、房子基本情況、價款、支付方式、有雙方簽字、有時間的話,就是有效合同,對你們雙方就有約束力,合同中沒有另行約定生效時間的,自雙方簽字時起合同已經生效,這與貸款是否下來了沒有關系。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要退房,就是你違約,你應承擔違約責任,即賠償開發商的損失。
3、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這只是意向書、買賣合同雙方另行簽定,買賣合同還未生效,你可以反悔退房。
4、"能退掉嗎?需要交違約金嗎?違約金按多少給呢?":
(1)能不能退掉,要看對方的態度,對方如果同意,當然可以退掉;對方如果不同意,你有證據證明那合同只是意向書不是正式合同的,也可以退;或者你有證據證明對方交付給你的房子面積誤差太大或有其他重大瑕疵的,也可以要求退掉,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退。
(2)如果你沒有理由要退房,對方有權要求你賠償違約金,要不要在對方 。如果對方不要,你當然不用再交,如果要你不交,對方可以起訴你。
(3)違約金合同中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交;合同沒有約定,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5、如果你確實沒啥合理理由還想退,建議和賣家協商解決。多訴你的苦,多說好話。
❻ 剛交首付,貸款還沒有下來,可以退房嗎
1. 若為自身原因,需按照合約,同開發商協商退房,並繳納違約金;
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
① 可以委託開發商的銷售部的人員為尋找其他的客戶,將房子轉手。
②委託中介公司幫您轉讓房屋。
2. 若為開發商原因,按照合約,開發給與違約賠償,並退還房款。
按揭購房程序:
1、購房者購買的商品房必須是與銀行簽訂有按揭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
2、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並按總購房價款的20%付清首期款項;
3、向銀行遞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銀行對借款人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對符合條件的由銀行通知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對所購房屋按貸款期限辦理保險;
6、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銀行,房地產企業與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遞交銀行保管。
❼ 貸款買了房子能退嗎首付交了,貸款還沒下來,謝謝
如果是咱們自身原因想退,一般情況下首付是不退的,和房主好好商量一下吧,銀行那邊可以退件的。
❽ 剛買的房子,交了首付,貸款還沒下來。不想要了,能退房嗎違約金要付多少
如果已經在開發商處交了定金並簽訂了買賣合同的話在退房是需要付違約金的,要是銀行貸款辦理下來後在退房的話就需要先將銀行的欠款結清後在辦理退房。
向開發商單方面退房的話需要賠償開發商,具體賠償金額是根據在購房合同上的約定來看的,一般是約定的違約金是購房總價的20%,如果要賠償的話建議先看下購房合同上的違約責任後在想是否退房。
❾ 買房子,付了首付,也簽了合同,但是銀行貸款還沒辦下來,能退嗎如果銀行貸款已經辦了,還能不能退
可以分幾種情況:
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如果是開發商或銀行的原因造成的,你是可以全額退款且開發商還要補償你同期的銀行利息的;
3.如果是個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開發商有權依據購房合同里的約定收取一定的違約金的!具體詳見你們的購房合同里的約定。
綜上,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9)剛買了房子貸款還沒下來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貸款材料:
1、借款申請書;
2、有效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稅務登記副本及復印件或個人家庭收入證明;
4、已支付所購商業用房價款規定比例首付款的證明;
5、中國銀行認可的經濟收入或償還貸款計劃;
6、購買商業用房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
7、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及抵押物估價文件;
8、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及資信證明;
9、借款人或開發商應向貸款人提供證明商業用房手續齊全、項目合法的資料;
10、中國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貸款擔保:
如果您申請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應在簽訂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國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貸款保險:
以資產作為抵押物的客戶應根據中國銀行的要求辦理抵押物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借款期限,還款責任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貸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國銀行應為保險單註明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不得有任何有損中國銀行權益的限制條件。在貸款未償清期間,保險單正本交中國銀行執管。
在保險有效期內,您不應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中國銀行有權代為投保。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您應及時通知中國銀行,並落實其它擔保。否則,中國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發放:
《抵/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生效後,中國銀行將按《借款合同》約定將貸款一次或分次劃至您指定的購買住房開發商(售房單位)或個人的專用賬戶,由中國銀行監管使用。
貸款償還:
貸款人與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約定還款方式和還本付息計劃,授權貸款人可在約定的還款日主動從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按月償還貸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償清貸款本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應按月並自使用貸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償付貸款本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提前向貸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申請,貸款人可按合同約定按提前還款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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