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子了可以把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嗎
買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能不能全部提取,要看當地公積金中心的規定,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七條 職工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公積金組成部分:
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分為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長春市人民政府-可以把公積金內余額全部提取出來嗎
Ⅱ 貸款買房怎麼提取公積金
職工必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和以下證明材料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1)不是按揭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
購買一手樓的,頭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原本和復印本一份;購買二手樓的,頭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原本和復印本一份;
(2)還完購房貸款本息的:
頭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本和復印本一份;
滿足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證明材料辦理完後,可以根據下面的提取資料准備相應的資料。
1.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
1.由單位經辦人提交《職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申請書》,《按年償還公積金貸款申請書》由申請職工本人簽字並經單位加蓋公章,必須報紙制和電子申請(若《按年償還公積金貸款申請書》不報盤的,公積金核心不受理申請)。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職工為借款人配偶,且結婚時間在公積金貸款之後的,第1次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2.貸款科出具的《職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審批表》。
3.經辦人簽字並由單位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繳交單位賬戶資料》
2.組合貸款購房
1.由單位經辦人填寫的《職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組合貸款申請書》。
2.《貸款合同》或《公證書》的原件、復印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職工為借款人配偶,且結婚時間在貸款之後的,第1次申請提取公積金的時候,必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3.由貸款銀行出具的申請提取之月前12個月《還款明細表》(需加蓋業務公章)或用於扣還貸款的銀行存摺或儲蓄卡原件、復印件(還款記錄至申請之月需在12個月以上)。
4.貸款科出具的《職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組合貸款審批表》。
5.經辦人簽字並由單位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繳交單位賬戶資料》。
3.銀行貸款購房的
(1)由單位經辦人填寫的《職工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銀行貸款申請書》(下稱《按年償還銀行貸款申請書》)。
(2)商品房購房備案表、《貸款合同》或《公證書》,二手房合同或產權證等原件、復印件。如果共有產權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共有產權人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共有關系只限父母、配偶、子女)。
(3)由貸款銀行出具的申請提取之月前12個月還款明細表(需加蓋業務公章)或用於扣還貸款的銀行存摺或儲蓄卡原件、復印件(還款記錄至申請之月需在12個月以上)。
(4)經辦人簽字並由單位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繳交單位賬戶資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清貸款的
申請條件:需與上次按年提取公積金時間間隔12月以上,且未選擇購房一次性提取方式。
(1)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還清貸款審批表》。
(2)銀行貸款購房的
《貸款合同》,由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表》(需加蓋貸款銀行貸款專用公章),由單位經辦人填寫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還清銀行貸款申請書》(下稱《還清銀行貸款申請書》),如果共有產權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共有產權人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共有關系只限父母、配偶、子女)。
(3)組合貸款購房的
同時提供公積金還清和銀行還清所需資料。
Ⅲ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余額可以提取嗎
員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之後,是可以申請公積金余額提取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但是不能提取做為他用,一般是直接在公積金賬戶中扣除直接還款的。
一次性還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註:職工本人需到場在「提取申請表」上簽字按手印(公積金匯入個人還款帳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3)購買房子了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Ⅳ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以後,公積金裡面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可以。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拓展資料:
提取材料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Ⅳ 買房子用商業貸款沒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買房子用商業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還貸,目前各地公積金中心政策不一樣,申請公積金還房貸有些許差別,具體需詢問當地公積金中心,一般情況攜帶以下資料去公積金中心辦理即可:
1、借款合同;
2、按期償還住房貸款憑證(即個人在銀行還款明細);
3、職工本人身份證;
4、結婚證(或同一戶口的戶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積金時提供);
5、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住房公積金相配套的銀行卡(折)。
Ⅵ 買房子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買房子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只要是屬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6)購買房子了如何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Ⅶ 買房子辦完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1、只要有餘額且房款金額大於余額。應該是沒余額了,因為余額都用於支付房款了,不足的是公積金貸款給你。
2、登錄你余額有10萬,申請公積金貸款是40萬,10萬是你的余額支付的,實際公積金貸款是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