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貸款後可以出租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等法律規定,抵押是一種債權擔保的方式,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轉移對抵押物的戰友,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的變價有限受償的權利,抵押人仍對抵押的房產擁有所有權,所以不影響出租。
申辦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1)房子有抵押貸款能租么擴展閱讀:
一、申辦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二、抵押額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70%
2、寫字樓和商鋪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60%
3、工業廠房的抵押率最高可達 50%
4、最長期限可達30年
2. 抵押的房子可以出租嗎
答案是肯定的。他物權分用益物權和抵押物權,這兩個他物權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時存在同一個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權,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權,所以設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用益物權和抵押權在行駛過程中會產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權人要行使抵押權,肯定會影響到後設定的租賃,如何解決這種矛盾?
抵押權與出租權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房屋所有權人將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有效,但租賃權不能對抗抵押權。
《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對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可見,後成立的承租權對先設立的抵押權無對抗力,抵押權人實現權利時可以不考慮租賃事實的存在,租賃關系對於受讓人無約束力。
同時應當注意,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有效,由於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權的,承租人可以據此主張違約請求權。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承租人在租賃房屋時要核實房屋的抵押情況。
3. 房產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可以租賃么
可以,房屋抵押在前租賃在後,租賃時承租方明知抵押的,租賃行為合法有效,但有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就是在租賃期內房東破產了,抵押權人(即銀行)可以執行抵押房產,這樣承租合同就會出現履行困難(不能到期滿)。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