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房子自己交首付了,別人幫還款可以嗎
您按照貸款流程先交首付再辦貸款銀行要知道您支付首付款能力才給您辦理貸款手續您面簽候銀行都要求買賣雙簽署首付款收證明實際操作都先給首付款辦理貸款手續特殊情況買賣雙協商先辦理貸款手續戶前支付首付我建議您貸款購買二手房找家規二手房經紀公司幫您辦理相關手續第、您控風險第二、般規房產經紀公司都做資金監管作買用擔首付款給賣配合辦理續手續賣用擔配合辦理完相關手續買沒支付首付款能力
⑵ 房主是我的名字。別人能用我的房子貸款嗎。他替我還月供
你出門擔保可以,但是個人覺得這是危險操作,他不按時還月供,以及貸款的錢,房子都會被收走,風險高
⑶ 家裡親戚要替我還貸款,然後拿我的房子做抵押,再去貸款,我該同意嗎
別同意,寧可自己慢慢還貸款,這太恐怖了
⑷ 如果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的話,別人可以用公積金替你還貸款嗎
如果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的話,別人不可以用公積金替你還貸款。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⑸ 假如買房子貸款,戶主不是我,可以用我的卡進行還貸嗎
可以;
按揭買房,戶主和還貸人不一定需要同一個人
戶主是指戶籍上的一家之主,戶籍上一戶的負責人。一般是指父一輩或祖父一輩的人。而貸款人不一定非得是戶主,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滿足條件的話也有貸款的主體資格。
舉兩個例子:
假設戶主是祖父一輩的人,他都超過60歲了,就沒有貸款的資格了。他都退休了,就拿不出收入證明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貸款必備的資料了。
再假設戶主是父一輩的人,他離退休只差3年了,即便有資格貸款,貸款年限也只能貸剩餘的3年了,一旦貸款額較高,那麼月供就相當高了,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高月供的。
⑹ 購房貸款,能找別人幫貸嗎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上的人必須一致,且房主就是貸款人(債務人)!你說的情況不夠清楚,你不能貸款的原因是否是因為有不良信用記錄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如果是有不良記錄,那你的名字就不能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出現,即使你是以共有人的身份在買賣合同上簽字,銀行也同樣拒貸!
⑺ 我想買二手房,房主讓我先幫他還貸款,我怎麼能
幫他還之前的貸款只要履行相關手續和正常流程是沒有問題的,至於流程怎麼履行那要看你的安全意識有多強或通過一些中間的擔保機構來操作。不過在幫他還貸之前一定要有書面確定你所購買他的房子可以正常交易。比如你是貸款。你向有關的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是否以批示成程。如果你是全款最好去下建委去查了一下房子有沒有其它權利人。比如法院、檢查機關等等。我2007年買過一套房子就是。給了對方15萬首付,等交易過戶時房地局告訴我這套房子是被某省的法院查封了。社會太亂。萬事小心。多花點錢買安全是值得的。
⑻ 自己的房子在做按揭貸款,還能幫朋友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自己的房子在做按揭貸款,只要按時還款,沒有逾期徵信良好的話就可以為朋友做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擔保人滿足的條件是: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⑼ 我買了房子有貸款別人幫我還款可不可以變成共同財產
我買了房子,有貸款到別人,幫我還貸,可不可以變成共同財產?你又沒變更他的名字,為什麼從他的財產?他是幫你火,讓你的貸款款,不會成共同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