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費金融公司本質上和小額貸款公司有什麼區別
消費金融公司其實很多方面跟小額貸款公司是沒有異議的,同樣是為廣大借款人提供所需的貸款業務,但是,消費金融公司很多是由商業銀行出資組建,對比其小額貸款公司而言,要更具公信力且更加的合法合規!反而,小額貸款公司則參差不齊,良莠不一,很多小額貸款公司打著正規的口號,卻在做詐騙或者高利貸的行為,這樣兩者本質上就有了一定的差距。
⑵ 消費金融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有什麼區別
1、公司性質不同
消費金融公司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為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經營特點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高於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但低於民間貸款利率的平均水平。在貸款方式上,《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規定:有關貸款期限和貸款償還條款等合同內容,均由借貸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原則下依法協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在貸款方式上多採取信用貸款,也可採取擔保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
在貸款對象上,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在貸款期限上,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公平自願協商確定。
消費金融公司:購置家電旅遊婚慶等可申請消費貸款;貸款額度不超月收入5倍,利率最高4倍;還款期限長達一年,無需擔保。
3、經營原則不同
消費金融公司名稱中應當標明「消費金融」字樣。未經銀監會批准,任何機構不得在名稱中使用「消費金融」字樣。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消費金融公司及其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消費金融公司的出資人應當為中國境內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並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數額最多並且出資額不低於擬設消費金融公司全部股本30%的出資人,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其他出資人。
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發起人和股東承諾制度。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社會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
⑶ 如何判斷銀行直貸和貸款中介的區別
眾象直貸推出了銀行直貸平台,此平台的安全性較高,一經面世就引發市場強烈關注。同時,銀行直貸平台安全穩定的風控系統也為用戶資金安全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⑷ 金融機構與金融中介的區別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銀行、證券、保險、 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時亦指有關放貸的機構,發放貸款給客戶在財務上進行周轉的公司,而且他們的利息相對也較銀行為高,但較方便客戶借貸,因為不需繁復的文件進行證明。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場上資金融通過程中,在資金供求者之間起媒介或橋梁作用的人或機構。約翰·G·格利和愛德華·S·肖(Edward S.Shaw)把金融中介機構分為兩大類:貨幣系統和非貨幣的中介機構。貨幣系統作為中介機制,購買初級證券和創造貨幣;非貨幣的中介機構只履行購買初級證券和創造對自身的貨幣債權的中介作用,這種債權採取儲蓄存款,股份,普通股票和其它債券形式。
金融中介屬於金融機構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