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的積極意義,負面影響及制約措施
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我國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從起步到今天,已經基本上走完了它的磨合期,克服瓶頸的制約進入加速發展的階段,讓其對擴大內需產生強大的拉動力量。為了引導居民正確認識並逐步接納個人貸款消費方式,實現拉動內需的目的及銀行拓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領域以實現自身利益的需要,銀行業應積極向社會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模式。
一、商業銀行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意義
個人消費信貸是引導消費、推動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經濟政策,也是金融部門提高服務質量,與國際業務接軌和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重要舉措。
從西方大多數國家的經驗看,在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通常會產生消費萎縮導致經濟不景氣的問題,採用個人消費信貸的方法能有效地解決這個難題。
在我國現階段,發展個人消費信貸,能夠剌激消費者的需求,對於拉動經濟增長具有決定作用,只有當消費佔GDP的比重達50%以上的時候,才能維持經濟的高速增長。目前,我國國內產品生產勢頭旺盛,特別是年初受到「非典」疫情的影響形成了大量庫存,出口渠道又屢屢受阻,在此背景下推出個人消費信貸,鼓勵和引導個人消費頗具現實意義。「享受現在,投資未來」的理念正逐漸喚起人們新的消費的意識,而目前「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的個人消費信貸方式未能獲得社會的普遍認同,受銀行業自身在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工作過程中所存在的諸如:業務品種單一;手續繁瑣;貸款利息超出居民實際承受能力的范圍等等問題所制約。因此分析和研究上述問題產生的原因及解決方案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的當務之急。
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2.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單一,經營面窄,影響了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目前,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僅限於個人住房貸款等少量貸款服務品種。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除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稍高外,其它消費業務的貸款余額就很少了,發展很不平衡。就拿工商銀行最早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來說,全國銀行系統大、中、小城市之間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量和貸款余額差別很大,一方面是經濟發達地區、中心城市相對發展較快,以廣東省為例:至2003年1月底,僅廣東農行系統全省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已突破150億元,比上年初增長50%,成為全國農行系統住房消費信貸總量最大的分行;另一方面是經濟欠發達地區、中小城市消費信貸業務仍處於落後狀態,據調查,目前湘、鄂、贛3省每2萬元消費品零售額的實現,僅有1元來自貸款。從總體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業務的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有的單位或地區此項業務尚處於醞釀階段或萌芽狀態,目前各家銀行似乎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雖然貸款品種很多,但除了住房、汽車消費貸款,這兩種人們已經漸漸接受的業務以外,其他各項貸款數量並不是很大。就拿光大銀行來說,雖說為中關村西區拆遷戶辦理住房貸款數目最大的一天竟達2000萬元人民幣,但旅遊貸款、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等卻幾乎無人問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軸心的服務方式的轉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已經成為各家商業銀行新的經濟增長點,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廣闊前景是不容忽視的。
2.2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手續繁瑣,降低了消費者的借款意願。在我國,由於目前尚沒有中介機構能夠提供有關個人完整的信用記錄,商業銀行可調查消費者個人的資信渠道又不暢通。所以為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加大審查力度,完善貸款辦理手續,這都是必要的。商業銀行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方面自上而下制定了一套信貸管理方法,但從實踐效果來看,並不能完全使客戶滿意,對客戶而言,誰的服務優、價格低、效率高、方便快捷,就購買誰的服務和產品。就拿工商銀行已經開辦的個人住房貸款、汽車和個人小額抵押貸款而言,辦理一筆貸款要涉及銀行、保險、商家、企業、公正、房地產交易管理、個人擔保等多個部門,其手續繁雜不亞於跑一個項目。如此繁瑣的環節對辦理少量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增加了心理上的負擔和麻煩。大部分有意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個人卻因此望而卻步,在加上個人消費信貸運作的市場組織尚未健全,商業銀行又缺乏其他完善的確保安全的防範措施,從而導致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環節過多,這在客觀上令消費者產生了借錢找麻煩的心理。
2.3消費者的消費觀念滯後,有待於進一步改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剛剛起步,同國外相比我國絕大部分居民消費觀念仍然落後,人們對其接受能力尚需一個認識過程,不願意「寅吃卯糧」,保持「勤儉持家」和「興家立業」仍是中國人的消費觀念。同時,即無外債又無內債,有多少錢辦多少事是中國人崇尚的治家之道,不願意或者不習慣借錢消費。認為借錢消費違背傳統。由此看來,轉變消費觀念,顯得十分迫切。目前,我國的社會福利保障體系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各項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加上住房、醫療、教育、就業等改革不斷深化,使人們對遠期消費信心不足。西方國家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之所以發展較快,其主要原因有四:其一,西方國家有一套健全的個人消費信貸法律體系;其二,西方人一味追求個人價值,崇尚消費享受;其三,西方國家幾百年的商品經濟積累,經濟相對發達,個人收入相對較高;其四,西方國家有其健全的福利及個人保障體系,人們可以大膽消費。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在目前這種情況下,若不從實際出發,追求金融創新,一旦外資銀行進入消費信貸領域,那麼,這塊高效益市場很可能被外資銀行佔領。因此,如何改善經濟環境,改變居民消費習慣,研究和指定個人消費信貸的營銷策略,是目前商業銀行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也是金融業乃至全社會所關注的問題。
2.4個人消費信貸的貸款利息特別是中長期貸款利息,超出大部分消費者的實際支付能力。目前,我國居民個人收入相對分布不均勻,東西部地區之間收入差別較大,東部地區人均收入為7145元,中部地區為4837元,西部地區為5123元;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區是上海(10932元);人均收入最低的地區是山西(4343元),兩地相差6589元,加上近兩年企業制度的改革,亞洲出現的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居民收入提高不大,人們用於個人消費的多餘資金相對較少,而在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業務中,真正能把貨幣資本轉化為消費需求的是普通的居民,這就增加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推廣的難度。在消費者對經濟發展前景分析不清楚、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消費者無法形成准確的收入、支出預期,他們對自己將來是否有足夠的財力來承擔還貸義務把握不準。
2.5現有法規、制度不健全。我國目前尚未建立完備的信用制度,銀行沒有調查和征詢借款人的信用手段和有關資料,使得銀行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憂慮較多,因而出現重安全防範而輕業務發展。再者是銀行監督個人信用的有效機制和環境還沒有形成,個人信用違約後出現執行難、擔保抵押難和金融機構處理資產難等一系列棘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當管理部門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給消費信貸的推行帶來了負面效應。
三、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出現問題的原因
3.1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使規模經營難以開展。長期以來,由於農村經濟相對落後於城市,加上商品流通渠道不暢等因素,商業銀行都把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點放在了城市,而忽視了全國廣大農村這塊消費信貸市場,據農業部副部長張寶文透露,今年前三季度我國農民人均現金收入1802元,實際增長3.8%,預計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可以達到4%。農村經濟發展呈強勁上升勢頭,農民順應市場經濟的社會潮流,出現崇尚新奇、崇尚都市化生活的消費觀念。農村開始追求都市化消費趨向,這樣就出現了城市與農村發展的不平衡,造成了農民急需更新換代生活消費用品,而沒有消費市場的環境和條件,形成求貸無門。而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已經飽和,新的消費熱點尚未形成而出現消費斷層,造成了消費品種單一,在全國還沒有形成普及和規模經營態勢,影響銀行經濟效益的提高,但是其市場前景有巨大發展潛力和後勁。
3.2銀行對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信用方面的信息掌握非常有限。個人消費信貸申請者個人收入水平、財產數量、負債狀況以及過去有無不良信用記錄等個人信用信息,是銀行決策是否發放貸款的重要依據。在國外,以銀行存款實名制、個人財產所得稅制為基礎的個人信用體系十分完善,加上客觀、可靠的信用評估制度和開放的信息交換制度,藉助計算機網路,銀行了解這方面的信息非常容易,因而決策的科學性、准確性很高。我國實行存款實名制剛剛二年多,財產申報登記制度尚未建立,社會信用評估制度還是空白,信息交換制度又十分落後,銀行要獲取消費者個人資信的真實信息,成本太高或是幾乎不可能,這就迫使銀行在進行個人貸款時不得不制定一連串的繁瑣手續。
3.3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相關問題不夠了解。個人消費信貸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項陌生的消費信貸業務 ,絕大部分消費者對它知之甚少。如個人消費信貸有哪些品種?信貸條件是否合理?有無選擇餘地?有關消費品的質如何?相關手續的辦理是否容易?銀行能否給予消費者必要的尊重?等等。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消費信貸的成本,作為消費者來說,消費信貸的成本不僅包括銀行貸款利息,而且還有與之相關的額外費用,如:財產評估費、抵押費、合同公證費、銀行手續費等。銀行貸款利率現在很低,短期貸款年利率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5.04%、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5.31%;中長期貸款年利率一至三年(含三年)5.49%、三至五年(含五年)5.58%、五年以上5.76%,但由於是浮動利率,將來會不會升?要升多高?額外費用在總成本中佔多大比例?哪些費用該收?哪些費用是不合理的?這些重要的信息消費者很難得到,這些都造成了消費者對新生事物認識的落後,導致了個人空間認識觀念的狹小,消費觀念的滯後。
3.4消費者的工資水平未達到還貸范圍,還款能力低於實際承受能力。以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為例,可作初步估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貸款8萬元,期限為5年的個人住房貸款,月均還款1333元,付利息117元,總計月付利息及本金1450元。根據統計資料,1999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收入5160元,月均430元,從1999年以來我國城鎮居民收入仍處於低水平狀態,這樣的工資水平除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及基本需求外,略有節余,但不可能達到還貸范圍。所以,任何理性的消費者在決策是否申請消費信貸時,首先就會考慮自己將來的還貸能力。
3.5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正處於起步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和配套。目前,有關規范銀行放貸方面的法律制度比比皆是,但對於制止個人信用違約、欠貸不還等方面的規定卻少之又少。銀行和消費者對個人消費信貸的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獲取較難,消費者擔心銀行和經銷商違約時,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銀行也擔心,自己能否對借款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借款人違約時,能否真正可以按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物,另外,由於抵押物二級市場的發育程度不高,有的甚至還沒開放,這又加大了抵押物的處置難度,導致銀行對個人信用貸款的憂慮較多。
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對策
4.1確立正確的市場營銷策略,逐步推出多種新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銀行,必須有一個縱觀全局、高瞻遠矚的大市場營銷策略。就商業銀行而言,在制定新產品策略上,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廉、人廉我變。在新產品開發上,要充分開展市場調研,充分了解消費信息,制定出不同產品和服務的消費信貸營銷措施來滿足不同客戶的消費需求。
4.2建立個人信用制度,簡化信貸受理環節。建立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咨詢、資信網路是推動個人消費信貸的重要信用基礎,目前,應抓緊建立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認真實行居民儲蓄實名制,建立完善的擔保制度,盡快建立「個人信用檔案」中心,為個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創造條件。商業銀行應著手建立自己的個人信用制度檔案,其內容由自然人身份證和個人社會檔案、個人社會保險、個人銀行帳戶、收入來源、個人支配的用於抵押的資產組成。商業銀行個人信用制度檔案資料實行信息共享,以形成一個社會共享、合法公證的個人資信、咨詢網路,從而增強對借款自然人咨信狀況評價的准確性、科學性,增加貸款的安全系數,切實防範和化解消費信貸的風險。
4.3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增強消費觀念,提高居民負債消費意識。實踐證明宣傳工作是能夠為企業帶來豐厚利潤的重要手段。要正確理解勤儉節約的時代內涵,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一種傳統的道德觀念,勤儉節約不再表現為節衣縮食,而主要體現為一種精神,一種以合法的勞動手段換取更多的正當的勞動報酬的奮斗精神。輿論界要倡導人們敢於消費、善於消費、科學消費,積極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提高生活質量,增強人們的即期消費意識,把遠期消費需求轉變為即期消費行為,使「用今天的錢,圓明天的夢」成為一種時尚。
4.4制定靈活的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還款策略,滿足不同承受能力的消費者。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要考慮居民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執行國家政策的同時,在允許浮動利息的范圍內,對低收入階層人員實行優惠政策,通過制定靈活多樣的還貸方式,以適應不同階層的消費者的需求。對個人收入相對穩定的企事業單位,如公務員、國家工作機關工作人員、教師、醫生等可按工資水平的高低掌握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可靈活掌握,還款方式可選擇分期付款;擔保方式可抵押,也可選擇個人所在單位或具有資產證明開發商提供第三方擔保;對收入不穩定的貸款對象,可使其提供不動產作抵押,這樣做可以減輕低收入社會階層的壓力。
4.5加強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健全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法律體系,減少因個人信用意識差而給銀行造成損失。目前,在我國辦理個人消費信貸的個人信用證及徵集渠道不暢通,具體的法規制度還不健全,特別是對失信、違約的懲處還不具體,在辦理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中,既要遵守金融法規,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又要盡量簡化手續,嚴格執行貸款審查、審批程序;對保證人或保證單位的信用記錄進行嚴格的審查;嚴格限制貸款人之間的相互擔保;對抵押類貸款要嚴把審查與評估關,建立一套措施完備、獎罰分明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把資產風險管理降低到最低限度。
綜上所述,爭取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和贏得社會的普遍認可,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首要問題;而政府有關部門通過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個人消費信貸,對不合理收費進行嚴格控制,建立和完善個人抵押貸款制度,在信貸規模、資金運用、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適當延長個人消費信貸的償還期限,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關鍵問題;而得到立法部門的配合,盡快建立規范的個人消費信用關系的法規,大力爭取新聞媒體的支持,加大對此項業務的宣傳報道,使全社會都知道並關心個人消費信貸,為其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社會氛圍,成為推廣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重要問題。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育,資本市場的成長,收入分配格局的變化,居民個人金融資產的不斷增加,特別是面臨中國加入WTO後外資銀行進入帶來的挑戰,國有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的變化紛紛將業務領域由傳統的儲蓄業務轉向面向居民個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除了儲蓄以外,代理收付、結算、保險、匯兌以及個人外匯買賣、個人消費信貸等產品不斷得到開發,業務種類日益增多,其產品的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向居民個人提供的服務日趨多樣化,個人金融業務正走向全面發展的軌道。本文從分析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的現狀出發,特別是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以期推動我國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的全面、快速、健康發展。
❷ 房產抵押需注意什麼問題
辦理房產抵押需要注意的三個問題 近期股市繁榮,不少投資者不惜把房產抵押換取資金投入股市;那麼辦理房產抵押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
辦理抵押消費貸款的消費者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抵押房產需是借款人名下房產,如果是與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時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
其次,在提供的婚姻關系證明書中,有離婚情況的,需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果是離婚後單身,需要提供離婚後未再婚證明;
第三,需要明確貸款用途,抵押消費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裝修、留學、就醫、婚慶、購買家庭大額耐用消費品(購車等)等消費項目,據了解,目前抵押消費貸款的用途主要是裝修。
最後,辦理抵押消費貸款較為簡單,不過對於貸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另外,在辦理前,消費者需要對抵押消費貸款還款壓力較大的現實有理性的認識,充分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避免以房產沖抵債務的不利局面。
❸ 貸款服務費多少是合理的
很多人申請貸款,可能是朋友推薦,可能是看到了網上的某些廣告,亦或是看到了某些宣傳,更多的可能是接到了詢問是否有資金需求的電話。
但是大多數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聯系的這個辦理信用貸款的人到底是這樣的一個角色。
其實可以說我們接觸的大多數辦理信用貸款的都是中介,只不過中介有內外之分。
內中介
目前市面上的p2p、p2c等信貸平台的工作人員。
這些平台首先是合法合規的,平台本身就是一個中介的行為,通過平台建立理財端和資金需求端之間的一個橋梁,然後由精算師計算出來一個合理的月還款額,將理財端客戶的利息,平台的服務費,和本金計算在一起,由借款客戶固定分期還款。也就是我們說的「等額本息」。
外中介
目前市場上沒有正式工作,或者就職某個公司,但卻了解全網所有業務的一些從業人員。
只要你有資金需求,他們就會按照你的基本條件幫你找到對接的資金方,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
外中介里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短期拆解和大額信用卡」。
他們可能只是一家P2P或者金融消費公司的普通員工,並不是短期拆解公司的職工,也不是銀行的人員,但是他們通過各種渠道與對方建立了聯系,而你剛好需要這樣的業務,他們就從中撮合,收取一定的費用。
其實比較常見的是你資金缺口是30萬,而作為一個P2P小額信貸的平台,或許只能給你8萬,那麼你剩下的22萬的缺口他們之間就會進行聯系,幫助你去最大化的去解決資金需求。
我們換一個思路,你到了一個陌生的城市,需要租一個房子,你是選擇自己整個城市東南西北去跑,去問?還是找一個中介,提出自己的要求,付出50%的房租的中介費,用最短最快的時間來找到心儀的房子呢?
同理,在我們沒有直接的渠道辦理借款的時候,我們一樣需要一個專業,合格並且有責任心的借款中介來為我們服務,你只需要將你的基本情況告知,對方通過他的資源就會幫助你獲得你所需要的款項。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到底要不要付中介費?多少才合適呢?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是不需要付任何中介費的,比如你聯繫到了A公司的信貸人員,資金解決並沒有完全,那麼你可以私下對A公司的信貸員提出要求,讓他幫你想辦法,那麼當他幫助你在B公司獲得借款之後,B公司的業務人員是會相應得給他一部分的傭金,行業內稱作「返點」你無須付出任何的中介費。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中介服務費是必須要有的。
例如:
然而,車輛抵押登記借款的平
❹ 這個貸款的各項收費是否合理
貸款產生服務費用和擔保費用,說明你這筆貸款,採取擔保公司的方式,給你貸款做擔保,因為貸款如果沒有擔保的話,不會發放,所以擔保的費用比較高。你覺得費用較高,可以投訴貸款平台。
投訴貸款平台。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初可以說是一腔熱情,但在實際操作運行中卻屢見尷尬,陷入進一步發展的困境。下面為您講解一下貸款平台投訴,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貸款平台投訴。
如果遇到小額貸款公司坑人,大家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或者當地銀監局進行投訴。
滿足一下以下條件的可以對該公司進行投訴:
1.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
2.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
3.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使用非法手段催債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債的;
4.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實際利率超過司法解釋規定的上限或低於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下限的;
5.小額貸款公司存在抽逃注冊資本金或以貸款形式變相抽逃注冊資本金行為的;
6.小額貸款公司存在賬外經營行為的;
7.小額貸款公司向其股東和行業主管部門明確禁止的行業發放貸款的;
8.小額貸款公司存在從事對外擔保業務、跨區域經營、開展經營范圍以外業務、發放超比例大額貸款等違規經營行為的;
9. 其他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
如果大家在申請網貸的時候,遇到以下問題,都可以對該貸款公司進行投訴:
1.不當催收:被暴力催收、爆通訊錄、上門毆打、侮辱等。
2.畸高利率:套路貸、高利貸。
3.侵犯個人隱私:把個人電話或個人信息散發出去,造成個人名譽受損。
4.重復授信:無風控,隨意放款。
5.放貸款的時候扣除利息、保險費的。
6.錢入賬之後又叫你直接轉走多少錢的。
7.高額罰息的。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不需要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因此不屬於金融機構,但是,小額貸款公司卻經營貨幣、發放貸款,卻在履行著金融機構的職能,這樣就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出現了身份上的尷尬,使得小額貸款公司造成以下幾種缺點:
1、在銀行的存款僅按一般工商戶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遠低於金融企業同業存放款項利率,也沒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利率高。
2、向銀行類金融機構融資時,無法享受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優惠,只能按一般企業貸款利率執行,融資成本較高。
3、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也不利於其金融債權維護。
4、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因此既不能享受金融機構的稅費優惠政策,又不能享受各種針對農村金融機構財政補貼資金,卻要按一般企業繳納稅費,造成小額貸款公司稅費負擔較重,據調查目前小額貸款公司一般要繳納5.56%的營業稅及附加、25%的企業所得稅、 1.5%的價格調控基金和0.15‰的印花稅。
三、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
按照《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級政府明確一個主管部門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這就出現了兩種情況:
1、在省政府一般有金融辦進行監管,到了市縣兩級由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管。由於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是一個由政府主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工商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多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非常設機構,造成了「多頭監管」到頭來變成「無人監管」的虛擬化問題。
2、情況是由於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不直接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使上述兩部門在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貸款投向、資金流向等進行監測統計時,小額貸款公司態度不積極,經常出現提供數據不準確、報送資料不及時的現象。
❺ 關於房產抵押還款問題
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如果貸款申請符合此金融機構的貸款范疇,接著就需要准備相應的資料。
2,准備貸款資料:提供有效的授權材料後,如果是個人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
如果是企業需要抵押房產,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業營業三證、開戶許可證、企業章程、企業驗資報告、購銷合同,近六個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半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證明(會根據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3,看房評估:提交以上材料後,銀行根據所提交的材料要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實地勘察、評估。每個環節都是房產抵押貸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環,此環節直接決定著你的房屋抵押貸款的額度,一般來說,這次評估和市場價格會有一定的出入,因為評估機構會考慮多重因素。
4,報批貸款:將所有審貸資料還有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至銀行進行審批。此時貸款客戶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資料准備齊全,如果到時候有缺少的會影響貸款進度。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級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