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還貸每月錢怎麼扣
首先,還貸款是每月二十五號以後系統自動從你還貸的儲蓄賬戶上扣錢,至於扣的是你自己存進去的錢還是公積金劃過來的錢它不管,只要有錢就扣。
其次,公積金自動劃款的過程是這樣的,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也就是一四七十這四個月)的十五號,系統會自動把你公積金賬戶上的錢劃出(留十元),大約是兩三個工作日之內,把這筆錢打到你還款的儲蓄賬戶上。這樣這筆錢就到你卡上了,可以自由支配,你用它來還貸款也好,取出來花了也好,是沒人管的。而且這個一旦簽訂了委託扣款,是不會中止的,除非發生一些意外情況,應該在你當時簽的委託書還是申請表的後面有說明,自己好好看看就是了。
這樣你看到了吧,一個是每月扣款,另一個是每季度劃款,是兩回事。你自己往卡里存錢,系統也會把公積金轉到你卡里,如果公積金的錢不夠還貸,你還要自己再存。
⑵ 公積金委託逐月劃扣方式的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流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公積金委託逐月劃扣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按月,一種是按年。
1、逐月扣劃還貸:在借款人正常還款1個月之後,管理中心即可依據貸款申請人《委託授權書》的委託,於次月開始每月20日自動扣劃委託人的住房公積金存款歸還當月應還公積金貸款本息額,直到你的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只有100元為止。通俗來說就是貸款人自己不用還公積金部分的月供,而是直接從你的公積金賬戶裡面扣。
2、逐年扣劃還貸:在借款人正常還款6個月之後,管理中心即可依據貸款申請人《委託授權書》的委託,每年1次按指定時間自動扣劃委託人的住房公積金存款,用於提前部分歸還或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其中約定保留金額為100元。
在選擇逐年扣劃還貸的同時,委託人可選擇降低月還款額或縮短貸款期限,並且每月仍需用自有資金歸還公積金貸款應還本息額。一般來說公積金賬戶裡面余額較多的選擇這種會比較劃算。
申請辦理步驟如下:
1.在公積金網站上去下載一個【委託扣劃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然後按照要求填寫。填寫好的表格需要你的單位財務給你蓋章。
2.帶好填寫好的【委託扣劃住房公積金歸還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和你的身份證不要大意的去銀行辦理。這里的銀行一定要是你們單位繳存公積金的銀行,除了這個銀行以外的其他銀行都是不行的!
3.去了之後剩下的就交給銀行的工作人員了,各種列印蓋章簽字按指印等等。
(2)杭州公積金貸款每月自動劃扣擴展閱讀:
辦理公積金劃扣需要具備條件: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了住房公積金並辦理了公積金貸款。且貸款本息尚未結清的借款人及配偶都可以申請公積金委託扣劃還款。通俗來說,就是你交了公積金,並且你成功申請了公積金貸款。
⑶ 用公積金貸款後,每月從工資中扣的公積金是自動打到還款銀行嗎
公積金貸款買房,每月不會自動把繳納的公積金轉到銀行卡上。需要辦理業務:
1、公積金還貸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年沖還款法,一種是月沖還貸法,你辦理了公積金月沖還款業務,銀行才會從公積金賬戶扣款的。
2、如果還款銀行卡上有錢,會先從銀行卡扣款,再將等額錢款從公積金帳戶劃入銀行卡。
3、如果當月公積金賬戶上余額不足,就需要銀行繳存現金。
拓展資料:
一般公積金沖還貸方式有兩種具體介紹如下:
1、一次性還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
2、逐月還款法:是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
⑷ 公積金貸款會自動扣款嗎
公積金貸款會自動扣款的。
公積金貸款分為,公積金消費貸款和公積金房貸
公積金消費貸款,是通過公積金擔保,從商業銀行貸款,這個會每月自動扣款;
公積金房貸,是通過個人房產抵押,從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這個是根據當地行政事業單位工資發放時間而定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⑸ 請問辦理住房公積金自動劃扣需要怎麼辦理
辦理按月劃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二代身份證)、還款存摺原件及復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寫委託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申請表,並同中心簽訂委託劃轉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協議。
《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按月扣劃還貸業務操作細則》指出,貸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與貸款地一致,可以申請按月扣劃還貸業務;繳存與貸款地不一致,不能夠申請按月扣劃還貸業務。
申請條件包括:
1、貸款人夫妻雙方近12個月來逐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存在間隔3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情形;
2、貸款人夫妻雙方連續3個月的繳存金額不低於1個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
3、貸款人夫妻雙方賬戶余額不得少於3個月的還貸額。
(5)杭州公積金貸款每月自動劃扣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參考鏈接--網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