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貸款利息不得超過幾個月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1)個稅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累計每月增加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
B. 個稅改革新政: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怎麼理解適用條件是什麼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這指的是個人所得稅的繳稅金額的專項扣除,並不是貸款的還款金額減去1000。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2)個稅住房貸款利息扣除累計每月增加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第三條 納稅人享受符合規定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計算時間分別為:
(一)子女教育。學前教育階段,為子女年滿3周歲當月至小學入學前一月。學歷教育,為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全日制學歷教育結束的當月。
(二)繼續教育。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
(三)大病醫療。為醫療保障信息系統記錄的醫葯費用實際支出的當年。
(四)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五)住房租金。為租賃合同(協議)約定的房屋租賃期開始的當月至租賃期結束的當月。提前終止合同(協議)的,以實際租賃期限為准。
(六)贍養老人。為被贍養人年滿60周歲的當月至贍養義務終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C. 個稅專項抵扣中「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貸款利息抵扣」,具體該如何抵扣
從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費、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根據《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文件第八條的規定,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和薪金時享受專項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扣除信息表》;納稅年度發生變化時,納稅人應該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相應欄次,並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的話,根據《暫行辦法》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規定:納稅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的商業銀行或者公積金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至於具體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詢你的貸款銀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貸款合同;另外還需滿足,房子在申報扣除個稅年度內仍在正常還貸,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沒有同時扣除。
具體到首套房商貸再轉公積金貸這種情況,因為每個城市公積金管理條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體是怎麼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積金貸款還是按首套房住房貸款利率,就應該還是可以繼續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轉公的當月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中更新貸款合同等相應的信息即可。因為,這個房貸利息專項扣除認定的條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所以建議題主去公積金中心咨詢一下,商貸轉公積金的具體執行政策。
D. 為什麼個稅累計算交稅要比以前單個月計算在合計個稅要多,那個稅累計計算是要多交個稅,請高手幫解釋一下
不會多交,可以看下以下案例:
【案例一】小王是公司財務經理,2019年1月份的工資薪金收入為16 000元,繳納三險一金等1 600元。家中老人的年齡超過了60歲,並考取了在職研究生,且用住房公積金購買了首套住房。則小呂的1月份預扣預繳應納稅額計算如下:
小呂可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2 000(贍養老人專項扣除)+400(繼續教育專項扣除)+1 000(住房貸款利息扣除)=3 400(元);
1月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6 000-5 000-1 600-3 400=6 000(元);
對應稅率為3%;
2月預繳預扣1月應納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6 000×3%=180(元)。
沒有每個月的實際收入數據和每月扣除的相關數據,不能直接計算出最終應繳稅額,可以參考上述案例實際計算。
E. 個稅從什麼時候開始從每月5000變成了按一年累計額來算交個稅個稅的專項扣除要怎麼弄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2019年10月1日起,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將適用新的費用減除標准(通常說的「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適用新的個稅稅率表。
51個稅管家提醒,在計算個稅納稅金額時,要搞清楚「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區別。
第一,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第二,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目前,我們會把個人承擔的「三險一金」稱之為專項扣除項目,這部分扣費,由扣繳義務人代為操作了,如有疑問,可咨詢單位的報稅人或財務人員。
F. 個人所得稅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
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第十五條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十六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