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年期貸款到期再轉一年手續怎麼辦
可以提前申請貸款展期,批下來之後就能延長還款期限了。這個需要提供相關證明以及與貸款相關的信息然後與銀行溝通,會有填寫相關表格,按照規定,符合條件即可辦理。
也可以先還清,再貸出來,就是按照重新貸款的類型,證明材料,流程和貸款時一樣,具體咨詢你的貸款經理人即可。
⑵ 工行 貸款一年半後還款,合同上寫違約金一個月利息 怎麼算
每月利息5.445%?應該是年利息吧。月利息這么高!
會按照原始本金計算違約金的。不是按照剩餘的5萬多。具體不清楚貸款方式,用工行的貸款計算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18月貸款,大概推算:
按月利息5.445%,即年利率5.445*12=65.34%,利息:63706.5 本金:65000 本息本計(總共還款)128706.5 。
按年利率5.445%,利息:5308.88 本金:65000 本息合計:70308.88
⑶ 貸款的時候把貸款年限填寫的是三年,還需不需要續貸貸款
你申請的年限不一定是他們批款的年限,你要看他們最後給你,實際,批的額度年限為准,如果說,人家給你一個,一年的年限,但是給了你一個三年的授信的話就,有可能需要你,每一年,去續貸,一次,如果說是一次性三年的話也就這三年之內都不需要你進行續貸。
⑷ 我沒有建行的卡,但是最近老有建行發信息說我貸款了,日期還是一年之後還
如果真的是銀行發給現有客戶的信息,那一定會包含部分卡號或卡主姓名,如果以上兩樣都沒用,那就只是推廣簡訊,不用理會 。如果是有卡號的,你可以拿身份證去銀行查一下是不是你名下的,不是就不用理會。
⑸ 貸款期限是什麼意思,我寫的是1年。誰能解釋一下嗎
到了一年的期限必須還款
⑹ 去年我是用房產證貸款的、寫的是一年還、可現在還不起怎麼辦
不用著急,可以與貸款方協商,延長還款時間。
請盡早與其聯系。
利息是金融機構的重要收入之一,金融機構也希望你貸得久點,他的利息收入也就越多。
⑺ 因為借了好多年,每年還一點,這樣的借條怎麼寫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備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債務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盡管是後來添上的),但符合借條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產生爭議,是可以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主張債權的,人民法院也會採信的。
日常生活中人們都免不了會向別人借錢或別人向你借錢,這時最好就要寫一借條,那借條應怎樣寫呢?為了盡可能不發生糾紛,借條應這樣寫:首先應找一張質量比較好比較厚的紙(便於保管)而且應是一張完整的紙來寫,有這樣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張紙寫的借條起訴,對方稱他還了多少錢,原告在紙的下半部分註明了,結果發生糾紛.借條應寫清楚這些內容:出借款人、幣種、借款金額(金額應寫大小寫,且要一致,有人因為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產生糾紛結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於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於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利率(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為年息,x‰利率為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一樣)、借款時間(農歷還是陽歷)。如有證明人或擔保人要讓他簽上名,但要寫明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以免發生糾紛。
借條寫好後最好是復印一份,原件和復印件分開保管,這樣即使原件不見了還有復印件也好點。
還錢的過程也要小心,還錢時最好還要有其他人在場,出借人在把借條給借款人時要確保能取回借款,有這樣的案例,借款人騙取借條後把借條撕了甚至吃了卻不還錢,結果打官司。而借款人還了款要把借條原件取回,不能取回復印件,而且借條要燒了,有這樣的案例,借款人還了錢卻沒取回借條原件結果出借人
持借條原件起訴。有人持撕爛了又粘貼好的借條起訴,一方說已還錢借條也當場撕了一方說借條被騙取撕了卻沒還錢,使法官也難辯真偽。
借款金額較大時則最好簽定一份借款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
還要注意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廣義上欠條包括借條,借條是單純的借款,而欠條可以是買賣、賠償、不當得利等原因而產生,兩者訴訟時效的計算也不一樣。
借條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人:×××(簽名)
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 還款日期:2009年8月1日
借條
甲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錢,借款期限xx,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歸還,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時歸還,付違約金多少多少。
甲方簽字
日期
借條
甲方xxx(身份證號:*****)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從****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簽名
日期
(一)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張宗祥借款20萬元,並打下借條,約定一年後歸還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條署名時玩了個花招,故意將「張宗祥」寫成「張宗樣」。張宗祥當時也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後,張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誰知二人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宗祥為由不願歸還。無奈之下,張宗祥將王氏父子告到法院。盡管法院支持了張的主張,但張也因在接借條時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價。
(二)是己借款,非己寫條
案例:王某向張某借款10000元。在張某要求王某書寫借條時,王某稱到外面找紙和筆寫借條,離開現場,不久返回,將借條交給張,張看借條數額無誤,便將10000元交給王。後張向王索款時,王不認賬。張無奈起訴法院,經法院委託有關部門鑒定筆跡,確認借條不是王所寫。後經法院查證,王承認借款屬實,借條是其找別人仿照自己筆跡所寫。
(三)利用歧義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後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案例2:張某向王某借現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條一張:「借到張某現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後王某持該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張某當庭辯稱此借條證實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歸還現金3000元。後經證實,張某在書寫欠條時,把本應寫在現金3000元後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寫在「借到」二字後面的空格處,致使欠條出現歧義,以達到不還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後,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於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元」。
(五)財物不分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餘。
(六)自書借條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名字。後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後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後便在後加了「1」。
(七)兩用借條
案例:劉某向陳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元,劉某」。後劉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劉某出具收條一份。後第三人許某持劉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八)借條不寫息
案例: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後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於利息的訴訟請求。
⑻ 房貸還滿一年後,申請提前還款,想問下提前還款是什麼意思是把剩下的錢全部還掉還是什麼呢
提前還款是指借款方在還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償還貸款的行為。提前還款在某些情況下對借款人有利而對貸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許提前還款以及提前還款的條件應予明確規定。
提前還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款、提前部分還款且貸款期限不變、提前部分還款的同時縮短貸款期限三種情況。
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一:
房貸提前≠想什麼時候還就什麼時候還。
有的銀行規定,還貸滿一年後才可以申請提前還貸,有的要求滿半年,有的還規定了還貸額度必須是1萬的整數倍。有的甚至規定了還款次數,一年只能提前還貸一次。
即使是提前還貸操作相對簡單的公積金貸款也都有類似的要求,比如每次還貸低限額為一萬元,且不得低於12個月的貸款本息額,每年限還貸一次。
注意事項二:
省利息但是卻要收違約金。
房貸提前的一大好處就是省利息,但是你可知道利息是省了,卻多了一筆違約金?因為申請提前還貸,意味著交給銀行的貸款利息少了,於是就通過收取違約金的方式彌補這一點。
有的銀行規定一定時期內不允許提前還款,如3個月,6個月,1年,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這就是為什麼有銀行會規定還款時間了。更嚴格的銀行會規定,只要提前還款就會收取違約金。
注意事項三:
縮短年限可能會失去利率優惠。
房貸提前還款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提前全部還清,二是提前部分還清。部分提前還款又分兩種方式,一種是縮短貸款年限,月還款額不變,一種是減少月還款額,貸款年限不變。
⑼ 大學貸款第一年不貸到第二年再貸去哪寫申請書
學生是貸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