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貸款個稅專項扣除
可以享受1000元的個稅抵扣,因為稅務部門只要知道你名下只有一套房就夠了。
⑵ 個稅-房貸抵扣-期限咨詢
現在工資個稅採用的是累計預扣法徵收
累計預扣法簡單理解就是逐月累計收入和扣除金額,然後再按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所以就算你2月3月達不到扣除標准,房貸專項扣除也是可以繼續累加計算的
1月累計房貸專項扣除1000,2月累計2000,3月累計3000以此類推
⑶ 2019年個人所得稅是5000起吧房屋貸款個稅抵扣1000元,如果工資達不到5000,怎麼辦
這個抵扣是為了少交稅的,不到5000本來就不需要交稅了,已經沒關系了,不過也可以正常填寫,說不定幾個後工資漲了,就超過5000了呢
⑷ 個稅房貸可以抵扣多少
對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修正案),並於2019年1月1日起實行,這次修訂一是將居民納稅人費用扣除標准上升到年60000元,即月5000元,二是對考慮到民生的子女義務教育、本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贍養老人這六大項目的專項附加扣除,都是採取定額扣除法。你發起提問談到對房貸可以抵扣多少,這個見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文件,在第五章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以及第十六條都有明確規定,記住其中的關鍵字:……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的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即對享受住房貸款的利息必須是既認房也認貸,實行房與貸一一鎖定的貸款合同與住房不動產。就是說此人及其與配偶單獨或共同購買在不動產名下有納稅人的房子和貸款,一人一生只能有唯一的一套房及其房貸,最長扣除期限為240個月即20年。要是此人將原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系統里的已經申請過的房貸利息扣除的住房拋售轉手了,再重新購買新的住房,與銀行簽訂新的購房貸款合同再後續支付房貸的本息就不得在個人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進行扣除房貸利息的扣除,因系統里已經將前一套房作為首套房作為可以抵減扣除了,不得對第二套房的貸款利息再進行抵減抵扣運用了。
⑸ 請問稅務: 問題一 個稅專項抵扣是怎樣計算的呢比如小王月工資是6000元,在上海
問題一 個稅專項抵扣是自動扣除的,比如小王月工資是6000元,在上海買了一套450萬的房子,他如果是首套房貸款,就可以抵扣貸款利息1000元!是定額的!
問題二 如果職工小王幾個月前在上海買了房,他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機軟體進行了申報,但是在最近的一張工資單里,「專項抵扣」一欄里仍然沒有任何顯示。也不需要著急,最多是現在多交了30元,匯算清繳的時候可以退給你的!
⑹ 新個稅6項專項扣除-住房貸款問題
《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從這里可以看出,如果是混合貸款的話,必須同時滿足首套,即公積金貸款為首套、商貸為首套,否則怎麼能算首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