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沒有房產證,離婚時法院會怎麼判呢
看沒有取得房產證是什麼情況,分別對待:
一、如果夫妻雙方作為房屋的買受人是因為沒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按《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即不判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再另行起訴。
二、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系比較清晰,僅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的,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按《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處理。實踐中的通常做法是:
1、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就分割使用;
2、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的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雙方條件等同時,照顧女方;
3、雙方都要房屋的,也可以通過竟價方式取得;
4、雙方都不要房屋的,可以申請拍賣後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銀行已經放貸,房產證未辦理,離婚可以去掉一個人
從你的描述來看是不可以的,因為作為放棄房子的所有權的補償,你已經給付20萬元作為補償,而且女方也表示了認可,視為女方已經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但是後期房管局在辦理登記手續過程中是否憑借離婚協議就可以登記,建議你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產局問清楚
3. 夫妻共同購買房屋一幢,但未辦理房產證,現雙方協議離婚,辦理房產證需女方配合,若不配合怎麼辦急求!
找個律師吧
4. 婚後按揭買房未取得房產證,離婚時如何分割
首先,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雖然未辦理產權登記。
既然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如沒有其他例外情況,自然應該均分。
對於按揭款等一起承擔。
5. 夫妻共同貸款的房子,未辦理房產證,離婚時如何轉到一人名下
夫妻共同袋款的房子,辦沒辦房產證都一樣,如果離婚轉到一個人,可以拿身份證去公正處進行工證,那麼餘款經過協商可以任由任何一方付
6. 婚後女方獨自買了房,購房合同也只有女方名字,但貸款是夫妻雙方共同貸款的,尚未辦理房產證,如果離婚後
【1】婚後女方獨自買了房,是用婚前自己的錢買房,
或者是女方家長出錢支付房子的首付,
女方家長已經有明確書面說明,首付記在女方名下,
不是對男方的贈與,應該得到丈夫的書面確認,否則視為婚內夫妻共同出資買房。
【2】如果書面得到丈夫的確認,是女方自己婚前出錢支付房產首付,
或者女方家長支付的房屋首付款,
婚後夫妻共同還貸,要是夫妻離婚,
房產歸屬協商解決。
【3】如果不能協商解決,
女方必須提供男方書面承認婚後女方買房支付的首付,是女方婚前財產支付。
或者由女方家長支付的首付款,
那麼法院可以判決房產歸女方所有。
還沒有還的房貸,視為女方的債務。
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及其相對應房產增值部分,由女方給男方補償。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10條。
7. 我買了按揭房房產證還沒辦,現在要離婚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通俗點說就是,結婚前他買了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他一個人的名字。結婚後,他和她一起生活,賺的錢擱一起吃吃喝喝或一起還貸。如果有一天,倆人掰了,這房子咋分,倆人可以自己商量。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這房子歸他,還沒還完的那些貸款就成了他的個人債務。倆人結婚後共同還貸的錢還有房子相應的增值,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離婚時由他對她進行補償。
8. 貸款買的房子,房產證沒下來,夫妻離婚,房子怎麼處理怎麼辦手續以後不麻煩求解!
若要離婚首先需要約定房屋歸屬問題,就是約定房屋歸夫或妻或共同所有。
若房屋仍歸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做任何處理。夫妻雙方按時、按約定份額還款即可。出售、轉讓房屋時雙方商定、收益雙方均分。
若房子判給其中一方兩種處置方法:
1、將銀行剩餘貸款一次性還清,提供離婚判決(或協議)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將房產辦理為歸屬人所有,若期房還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將房屋備案改為個人所有。
2、由擁有產權方繼續還款,貸款還清後辦理房產證時出具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書將房屋辦成個人產權。但需要和另一方約定清楚,貸款還清時另一方需要積極配合辦理及對方不再有該套房屋還款義務及收益的權利。
若出售房屋的開發商仍在還可以將實際的情況告知開發商,由開發商出面辦理或根據當地房管部門給出辦理意見。亦可咨詢房屋備案的當地房管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處理辦法。
(8)夫妻共同貸款購買房產尚未取得房產證離婚擴展閱讀: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9. 男女雙方在婚後購買的房產,但還未拿到房產證,且房子正在還貸,離婚時應如何分割,銀行貸款如何償還
首先要明確一點,離婚後男女方不再有任何法律上的關系,不存在繼續共同還款;
第一次就把財產分割完畢也就不存在第二次分割了。此房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可分割產權,可以由男方向女方補差價。
10. 我是已夫妻雙方貸款買的房屋,首付是我拿的,離婚了該怎麼辦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