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只寫一人名字嗎
可以的。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2. 夫妻公積金貸款房產證寫誰的名字
只要是婚後購買住房,寫你夫妻倆誰的姓名,住房產權性質是一樣的,都是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具體寫誰的姓名,需要你倆協議,可以協議寫其中一位姓名,也可以寫兩人姓名。規定是,辦理房產證寫誰的姓名,是依據購房合同上標注姓名來定,不能增減和更改。
所以,協議好了,就按照協議結果簽署購房合同,以後是不能更改的。可以以後辦理房產證之後,辦理加名字。
3. 夫妻共同貸款,如果房產證上面寫的是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2、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即使房產證上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4. 夫妻兩人共同參貸,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嗎
1.夫妻共同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會影響合貸,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則他或她的公積金你拿不出來,因為辦手續必須本人。
2,房產證要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由業主決定,也就是產權是你們夫妻的,你想怎麼寫都可以,寫一個二個,寫誰都可以。跟合貸無關。
3,如果你要寫共有,就以一個為主,另一個為輔,輔的一方拿共有證,主的一方拿產權證,從房產證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產權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參與,簽署辦理相關手續,費用也會多一些。共有產權要變更、分割等等變化必須雙方都共同參與、同意。
最後,除非有協定或婚前財產公證,否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只有要夫妻財產清算的時候才體現,正常如果產權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的時候,做一些買賣、變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
望採納
5.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夫妻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夫妻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同一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所有權。財產是指擁有的金錢、物資、房屋、土地等物質財富:國家財產、私人財產,具有金錢價值、並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的總稱。大體上,財產有三種,即動產、不動產和知識財產(即知識產權)
6.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最好寫兩個人的,因為大家都要還債的,寫兩個人的公平些。
7. 夫妻聯合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必須寫兩個人名字嗎
我記得前兩年我們買房子的時候,好像是說只要寫一方的名字就可以,因為是婚後,默認各佔50%,如果寫兩個人的名字,好像寫在前頭的人占的份額多一些。不過我們是商貸,不是公積金貸款,希望對LZ有幫助。